第二辑 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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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事项审议决定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治县的决定》,使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展开。县十
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县政府和"两院"(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74项,作出
决议、决定15项。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结合
实际,作出了《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决议》。根据县委"科教兴县"的
战略部署,作出了《关于公办学校校舍配套建设的决定》。为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
作出了《关于认真实施城市规划法,进一步搞好县城建设的决议》。还作出了《关于
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的决议》、
《关于批准调整〈平阴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的决定》,推进了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农民减负、
普法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围
绕县级预算监督、城市总体规划、执法责任制、依法治县等工作作出了相关决议、决
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农业结
构调整、农民增收、"非典"、教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决定,常委会还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代表评议驻平阴垂直管理部门的决定》,
并评选出"人民满意单位"。
二、人事任免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和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
原则,不断完善任免程序,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1988年至2003年,共依法任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1228人, 其中任命1015人,免职213人。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实践
中逐步完善了干部任免制度,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和《〈人事任免暂行
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干部任免的表决方式由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
决;任命后,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召集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提出要求;每年
年终都要求受任干部向常委会写出述职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述职报告进行审阅后,
写出述职情况总结,对于年度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对于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给
予指出,提出改进要求。县十二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不断改善人事任免办法,完善
任免程序,加强对受任干部的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把对事的监督与对
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管干部与依法任命相结合,进
一步加强了对受任干部的考察了解,完善了受任干部的提报材料,加强了对任命干部
的监督,对县政府23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地进行了述职评议,客观公正
地评议他们的政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
是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
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建立了"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干部任免程序,该制度建立以来,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
考试,均取得了及格以上的成绩。
三、工作监督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强化工作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中心"意识,抓
大事, 求实效,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347项,其中属于经济方面的
191项,组织对经济工作的视察、检查111次。
强化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的实施,采取听汇报、视察、检查、调查等方式,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尽
快实现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建议。围绕县委"八五"期间发展工业的基本思路,县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促进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属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
提出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使命感,加大改革力度,敢闯、敢冒、敢试、敢干,
敢为人先, 为平阴县企业的超常规、跳跃式、突破性发展做出贡献"等建议,作出了
《关于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管理效益年"、"村
办企业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的实施,进
行了调查、视察,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重视流通领域和
第三产业的发展,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开发建设"玫瑰商城"和商业、粮食、城建等工作
汇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据《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通过调研
和学习外地经验,制定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预算编制和
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实施了刚性约束。与此同时,还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十五"计划
编制情况的汇报,对主要经济指标、投入重点、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建议,加
强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引进引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重点工作的监
督。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把计划和预算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招商引
资和工业园区建设、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审计、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等
项工作汇报,对企业改革和技术创新、玫瑰花生产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针对有
关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运行。
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多次视察农业生产和农田水
利基本建设,听取了农业生产,抗旱防汛,土地管理,林业、畜牧业生产,农机化服
务等工作的汇报,并就一些事关农业生产全局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十二
届人大常委会还十分关注农民减负工作,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农民负
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对两个《条
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县十三届人大常
委会以贯彻农业"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业法》),增加科技投入,强化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为重点,每年都听取县政
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汇报,对"三夏"、"三秋"、抗旱防汛、黄淮海开发、农田水利
基本建设、小流域治理、林果生产、山区扶贫等进行视察调查,就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等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民
负担过重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并
年年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农
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监督重点,围绕土地延包、农业结构调整、推
广新品种新技术、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
察,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情况的汇报,建议县政府在稳定粮
食生产的前提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引导现有特色农产品
生产基地扩大规模,提高档次,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把党
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全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对全县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详细地调查,通过走访、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农
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劳动力转移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写出了调查报告,县委
在全县党政部门和乡镇予以转发,对促进全县农业发展,加快全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步
伐起到了指导作用。
强化对城市建设及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的监督。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
流通领域的工作,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开发建设"玫瑰商城"、交通和城建工作情况的汇
报,建议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平阴
县第三产业上一个新台阶。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县、乡基础
设施建设作为监督的重点,多次听取审议县城规划、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创建省
级卫生城等工作汇报, 先后对105国道拓宽、县城改造、农村"三通"(通柏油路、通
电话、通自来水)工程等进行了视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县十三届人大常委
会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
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入手,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
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先后听取了科技、教育、人事、卫生、文化、
体育等项工作的汇报,对加快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教兴县战
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计划生育、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进行了视
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县
城环境质量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先后对锦水河服装市场建设、老护城河改造、县城道
路拓宽工程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建议县政府正确处理好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
的关系,解决好重建轻管问题,正确处理好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大环境整
治力度,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优良的生活环境。同时,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对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进行了视察、检
查,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问题强化监督,为促进抗击非典斗争的顺利进行,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县政府关于
全县防治非典、国土资源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卫生、城乡道路建设
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了建议。
四、法律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把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不断探索监
督工作的新途径, 增强监督实效。共开展执法检查89次,对219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
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听取了23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的
深入开展。
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推行执法责任制。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政治风波发生后,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把对宪法的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作为普法学习的核心内容,
开展了坚持和维护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安定。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二个五
年普法规划意见的汇报,作出了《在全县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
多次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
决定》,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了多次视察和检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二五"
普法教育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
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 对象、 实施措施、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促进各
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 1994年1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作出了
《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在全县国家机关中全面推行了执法责
任制,把执法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使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
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店子乡开展的讲案学法活动进行调
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学习推广店子乡讲案学法经验的决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
会带头学法用法,建立了法律讲座制度,以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为切入
点,重新修订了《关于对公、检、 法机关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的办法》 、《关于对行
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办法》和《平阴县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是用法律
法规目录》 ,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进行视察调查等形式,狠抓了"
四五"普法规划以及"三五"依法治县规划和决议落实,加快了依法治县步伐。
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除每年一次听取"
两院"和政府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汇报外, 还有计划地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有重点地对部分法律法
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两院"及公安等部门
执法情况的汇报, 对"严打斗争"、 "110"建设进行视察,并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
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等30余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
施。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每年部署执法检查时,注意把那些具有全局性和群众反映
强烈的热点难点作为检查的重点,同时,注重加强对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宣传,使执法
检查成为学法、用法、普法的过程,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等50余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检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突出执法检查这个重
点,于2003年七八月份,对全县28个重点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大检查,针对存
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切实可行的建议。
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县法院、县检察院的
工作进行视察,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遏
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监督重点,常抓不懈。经常听取"两院"关于审判工作、
执行工作、惩治腐败与打击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注重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
制,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的内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致力于廉政建设,多次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
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求司法机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
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抓好信访工作。1981年至2003年,县人
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来信3492件,接待群众来访5084人(次)。县十一届、十二届人
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当作体察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和要求的窗口,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凡重点信访案件,由主任会议研究,拿出方
案, 交工作机构办理,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32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及时修订完善了信
访工作制度,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规定了主任信访接待日,共受理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15件(次),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县十四届人
大常委会坚持领导带头接访, 及时抓好处理情况的反馈, 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780件(次) ,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县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办理人民群
众来信来访,2003年共受理人民来信56件(次),接待来访65人(次),维护了法律
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工作
1992年4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代表法》
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作为代表工作的总抓
手,每年都组织开展《代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的系列宣传活动。在《代表法》颁布
实施3周年、5周年、10周年之际,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印制宣传画册、召开座谈会、
举办图片展览和宣传一条街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
习《代表法》 。据统计,在《代表法》系列宣传活动中,共组织新闻稿件150余篇,
宣传优秀人大代表60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
广大代表努力实践"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积极为民代言。
县十一届人代会以来,在县人代会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各类议案、建议和意
见2000多件, 其中作为议案办理的7件,分别是:关于综合治理城西洼水质污染的议
案(1987年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农林水代表团提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问题的议案
(1987年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农林水代表团提出);关于解决山区人畜吃水问题的议
案(1987年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安城、栾湾、洪范代表团提出);关于增加农业投入,
保证农用物资供应的议案(1989年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刁山坡、旧县代表团提出);
关于在县城筹建一处四年制初级中学的议案(1989年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农林水代表
团提出);关于开办县电视台节目,扩大电视覆盖面的议案(1991年十二届人大二次
会议李沟代表团提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议案
(1993年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栾湾、洪范、旧县代表团提出)。这些议案都得到了较
好解决。同时代表在历届历次人代会上都提出了很多建议意见,建议意见提出后,县
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 主要做法是:(1)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在
交办代表建议时,明确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将办理责任落实到个人。
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办理完毕, 并答复代表。(2)规范办理
程序。 1999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代表建议办
理工作的意见》,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对办理时限、办理内容、工作
重点以及建议答复等具体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还用以会代
训的形式, 培训承办人员, 学习有关规定,使他们熟悉承办业务,提高办理质量。
(3) 加强检查指导。每年都选择部分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
代表和承办单位负责人,采用现场办公的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视察,当面
征求代表的意见,调动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也促进了承办单位的工作。仅县十四
届人大常委会就视察了28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如县城污水沟治理、黄河路改造、山
区联片供水、农村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和校舍危房改造等都得到了落实。县十五届人大
常委会加强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
部门办理,听取县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山区人畜吃水、
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议进行了集中检查落实,使代表们提出的68件建议意见全
部办结,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
评议。 1991年底,全县12个乡镇普遍进行了代表评议。据统计,在309个被评议的单
位中,有236个为"代表信得过单位",70个为"代表基本信得过单位", 3个为"代表信
不过单位"。 对"代表信不过单位"给予了黄牌警告。从1994年开始,县十三届人大常
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连续3年对"一府两院"主要职能部门的执法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部门的个数分别是41、 64、65个。从1998年开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
两院"职能部门分期分批进行重点评议, 每年都把评议对象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当年监
督的重点,1998年至2002年共评议部门32个。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全县的
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评议,整个评议活动从2003年6月份开始,历时6个月,经过动员、
走访调查、整理评议意见、打分等阶段,对被评议的25个部门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并根据评议办法的规定,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获得前十名的单位"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查活动。一是组织好人代会前的集中统一视察,每年一次。
县、 乡两级人大分别组织80%以上的代表参加,集中2~3天的时间,通过听取汇报,
分组实地察看、座谈总结等形式,让代表系统深入地了解全面的工作情况,便于人代
会上审议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二是指导代表小组自行搞好视察调查活动。每年年
初,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代表工作部门向各代表小组提出活动安排意见,
建议各代表小组从当地实际出发,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围绕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如20世纪90年代,围绕夏
粮收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乡镇代表组在每年夏粮收购期间,深入各粮所展开视察
调查,实地进行监督,既加快了收购进度,又保护了粮农的利益,达到了粮所和群众
双满意。
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活动。 平阴县从1998年开始,连续3年在全县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单位中开展了"人民好公仆"评选活动。在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在评选
中不定调子,不划框子,放手让各单位推选提名,然后经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投
票,全县共评选出16名"人民好公仆",并按要求向市里推荐5名,其中1名被评为济南
市"人民好公仆"。

表彰人民好公仆

开展代表"争先创优"活动。 1991年3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县代表工
作经验交流会,各行各业的代表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开展代表工作和发挥代表作用的经
验。2000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争创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
秀人大代表活动的意见》,对"争先创优"活动作出了部署。11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平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县人
大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的决定》。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省、市、县三级代
表工作会议, 表彰了平阴镇人大等5个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党群、部队、农林水
代表组等6个先进代表组, 丁吉范等65名优秀人大代表,调动了广大代表执行职务、
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换届不久,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了全县人大代表工作会
议,对代表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在代表中开展了"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当模范"
主题活动,要求代表当好"四个模范":当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并促进宪法和法律实施的
模范,当好求真务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模范,当好倡导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的模范,当好敢为人民直言忠实维护人民利益的模范。各级人大代表自觉投身到活动
中来,在当好四个模范反面积极努力,真正做到了"当好代表为人民"。
深入开展"双联系"(联系代表、联系选民)活动。1988年,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系人大代表的暂行办法》 , 使联系人大代表活动有章可
循。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平阴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并在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 1995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
于建立主任、 副主任接待代表日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7月开始,每月10日(节假
日顺延)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在工作实践中,县人大常委会始
终坚持每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展联系代表活动,一方面向代表通报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
展情况,另一方面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经过汇总整理,向县委写出
报告,同时反映到各有关部门,督促他们改进工作。各位代表在每年县人大常委会联
系代表前和县人代会召开前都到选民中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代表建议,
使农村电价过高、山区人畜吃水困难、农用物资打假等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了较好
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