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重要会议、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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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 1994年3月21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按
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县级党政机关共设立32个部门,其中县委工作部门5个,政府
工作部门27个;另外,按照有关法规设置机构11个,将部分部门转为事业单位或企业
单位管理。 12处乡镇机关各设立7个综合办公室。会议要求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正
确对待进退留转;搞好"四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定工资总额),
理顺工作关系;转变职能,强化宏观调控和监督服务;搞好人员分流,妥善安置富余
人员;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确保县、乡两级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2002年1月10日, 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平阴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县级
党政机构调整改革后,县委设7个工作机构,县政府设23个工作机构,另设1个派出机
构,将部分政府部门改为事业单位管理;11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机构合并设置,各
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 关于精简人员编制:县委部门、县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法院
和检察院的人员编制,分别按12%、25%、15%、10%的比例精简,并且按照一次定岗逐
步分流的办法,3年内完成人员分流任务;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按20%的比例精简。
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界定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积极稳妥地搞好
人员选配和人员分流,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
2003年9月23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平阴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在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实行政事分开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实
行分类管理。对行政型、社会公益型、公益兼经营型、经营型四类事业单位,分别采
取严格控制、适度发展、扶持稳定、大力发展的政策,提出了不同的改革要求。强调
事业单位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控制编制总量增长,合理配置事业资源。二是推进事
业单位内部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三是推
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对实行经费自理、自负盈亏和企业化管理的技术服务型、
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原则上都改制为企业,按照市场运作机制进行运作管理。
经济体制改革 1989年12月25日~26日,县委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
稳定发展经济的意见》。一是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乡
镇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农业基础。多渠道增加投入,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
业综合开发,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三是整顿流通秩序。整顿批发环节,搞好市场管理
和供应,积极融通资金,发展外向型经济。四是加强各项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依靠
科技进步,搞好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五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企业改革,
要坚持和完善承包责任制。
1992年3月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动员大会,学习
推广徐州市破除"三铁"(铁交椅、铁工资、铁饭碗)经验,提出坚定不移地深化企业
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内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破除"三铁"为突破口,尽快建立
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合理劳动组合,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本人贡献
紧密挂钩的新机制,促使企业进一步增强活力、增加效益,加快振兴平阴经济的步伐。
4月1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4年2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六大改革任务:一是县属企业推行股份制,探索、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三是农村建立土地流转制度,推
行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当年先从拍卖"四荒"取得突破;四是搞活农村大流通,
将林业、畜牧、粮食、丝绸、蔬菜、矿管部门形成六个县级"龙头"公司,实行贸工农
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组织"六龙进市场";五是实行城镇住房管理制度改革;
六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办理地方城镇户口。
1994年8月23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学习诸城
经验,部署县属企业和乡镇企业,推行以"先出售后改制,内部职工持股"为主要形式
的产权制度改革。提出抓好宣传发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募集股份和新机制建立
等五个关键环节,将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造成职工共同占有、集体经营的股份制
企业。并加快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和经营管理机制,以及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
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能力的市场主体,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1999年10月27日,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定
了企业改革的重点:一是抓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
为。二是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实
现突破,注重财产组织形式的创新,扩大股权多元化实施范围。对小型企业,采取股
份合作制、联合挂靠、兼并转让、租赁、拍卖、破产等形式,加快改革、改制步伐。
三是加快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县组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依法对国有、集
体资产行使管理、监督权。四是加快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改革完善企业
的分配制度。五是加快企业融资体制改革。六是加快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建立董事会、
经理层、监事会各负其责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系。
二、思想组织建设
政治学习 1997年10月22日,召开县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
的十五大和省、市全委会议精神。提出充分认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重要性,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基本路线和纲领,增强开拓创新意识,解放思想,
勇于实践,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三方面的新突破: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努力
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上,放宽政
策,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上,把
按劳分配与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并且抢抓机遇,进一步解放发展
生产力,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00年2月15日, 县委召开"三讲"教育动员大会,确定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在
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
教育活动。 划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
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进行。
2001年1月2日,召开全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确定在县
直部门、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分批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
动。提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的大局,着力解决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
创建"五好"村党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三级联创活动。
组织建设 1991年1月28日, 县委召开争创"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动员大会,要
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意识,层层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深入扎
实地开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县活动。以先进单位保先进县的创建,把党的
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和保证。平阴县
于"七一"前夕被中共山东省委命名为全省首批"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
1998年11月23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审计的意见》,
提出对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及所属部门、企业、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法人代表,根
据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管理
的一个重要参考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000年6月16日, 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一是
扩大民主,改进民主推荐的方式方法。在单位内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县级分管领导
和相关部门、单位的50名以上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定向推荐,从多方面看干部的群众公
认程度。二是拓宽渠道,加大考察工作力度。不断改进考察方法,尽量扩大个别谈话
的范围和数量, 广泛听取意见。在考察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的同时,了解干部"八小时
之外"的行为表现。 三是改进任用形式,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推
行试用制和任前公示制;逐步在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推行聘任制,正职聘任
副职;扩大考任制,对县直部门部分职位,采取民主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县直机关新进人员逢进必考,择优上岗。
民主法制建设 1999年3月29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在全县学习推广店子
乡讲案学法、依法治理经验的决定》。店子乡针对农村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
干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把与他们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讲故事的形式,
依案释法、讲案学法,使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明确法律规定要求和自己应该怎样去
做,从而提高了乡村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
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县委、县政府号召各乡镇、各部门以店子乡为榜样,联系实际讲
案学法,把社会稳定及依法治县推向新的水平。
2003年8月4日,县委作出《关于开展学习县检察院"双心工程"活动的决定》。县
检察院按照县委提出的"创新三个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了"实
施双心工程, 争创一流业绩"活动,用暖心激发广大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以贴
心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探索出启动内部活力、创新机关工作的新机制,
实现了情感管理与制度管理的有机结合、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合拍同步,从而跨入
全省检察机关的先进行列。县委号召各级各部门以县检察院为榜样,找准争创一流业
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观念,在各方面工作中多立新功、
多创新业,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 2001年4月26日, 县委、县政府制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发展,调整了县委常委和副县长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牵头部门的工作任务。县委还于2002
年5月16日、9月12日分别制定了《关于在全方位目标考核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
决的意见》和《平阴县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誓词》,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1996年11月23日,县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了全县精
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 提出在解决精神文明建设难点、热点问题上"四
抓四促"的要求: 抓好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抓好群众
性创建活动,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在全县开展正党风、正行风、正民
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的"三正三从"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抓好
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全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和改善;抓好典型带动,促进
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会议还讨论、审议了《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和《平阴县"九五"期
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三、经济建设
农业、农民、农村工作 1990年1月~8月,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发展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规定》、《关于强化村级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清
除农村邪恶现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村级干部待遇的若干规定》、
《"科技兴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农业服务达标活动的意见》。构成一段时间内
指导、规范全县农村工作的政策性配套文件。
1991年7月~12月, 围绕实施"八五"计划、加快奔小康进程这个主题,在学习借
鉴京津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县委八届四次、五次全委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
就农村如何奔小康、进一步确立工业的主导地位、发展第三产业、计划生育和加强党
的建设等几个关键性问题,在不同层次和范围反复宣传论证,逐级统一思想和行动;
并且提出全县于1997年实现小康目标和县、乡(镇)、村、户四个层次小康标准量化
指标,使各级干部对奔小康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要求,树立了信心。县委、县政府还从
县直机关选派百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33个先进村,抓点树标,帮其率先实现小康
目标。
1993年2月2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
村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些农民合理负担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规定了严格的"三提、五统"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涉及农民负
担的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一律撤销,超过规定提取比例的要降下
来;兴办事业要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
加农民负担项目和提高负担比例;各乡镇村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从根本上解决
农民负担过重问题。
1993年5月7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欠发达村经济发展的意见》,针对
欠发达村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产业结构、选准发展路子、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班子
建设等措施,规定了放宽经营政策,用足用好劳动积累工、义务工,适当减免税金,
建立发展基金等优惠的扶持政策。并组织有经济实力的县直部门与20个重点欠发达村
结成帮扶对子,选派60名县乡机关干部到欠发达村任职,促使后进转化。
1995年2月4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强化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一是确
保农业稳定增长。 按照"保粮棉、兴两工(绿色经济长廊工程和兴旺工程)、扩三园
(菜、桑、玫瑰花)"的工作思路,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二是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实施"龙头带动、群体联动、投入拉动、重点突破"的发展战
略,继续开展"村办企业年"活动;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用3年时间实施"三通
工程"(村村通电话、 通柏油路、通自来水)。强化小城镇规划管理和建设,健全农
村大流通;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推行股份
合作制和村级企业化管理,搞好供销社改革;五是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乡镇领导干部按照现代农业、大农业、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三条线分工作战,并加强
村级组织建设。
1998年5月18日, 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村级工作管理规范"的意见》,
提出以民主、公开和法制为核心,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党务工作、民
主选举和村民自治等农村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
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1998年12月27日,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认识做
好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全县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要求稳定
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
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切实做好土地承包期再
延长30年的工作,长期稳定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并
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
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农业生产条
件和生态环境,搞好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以"创新、创优、创强"为目标,推进乡镇
企业二次创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农村经济增长的新突破;加快小城镇建设步
伐,培植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载体;加强农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
1999年2月1日,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
出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各项政策。 强调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坚持"
大稳定、 小调整"。凡以原生产队为单位或以村为单位发包的,不得随意改变;对原
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绝大多数群众基本满意的,可直接续签承包合同;对因人口
增减或耕地占用造成人地矛盾突出,需要进行调整的,可先作适当调整后再延长土地
承包期;对原承包办法不合理,造成承包土地零碎或严重不均,确需重新调整的,必
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 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实施意见对果园、鱼塘等专业承包项目续包,"四荒"使用权的拍卖原则
及其年限,承包地的依法转让、转包等,也作出相应规定。
2000年6月12日, 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
提出调整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四个创新"为指导,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压粮扩经
上畜牧,发展林果、畜牧、蔬菜、地瓜加工和建材五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创收、创
汇、创税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构筑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新
格局。 其调整的总体布局是"两区(以沿汇平原为主的10万亩"天宫牌"红提葡萄、蔬
菜、 桑蚕示范区和以沿黄滩区为主的20万亩优质小麦示范区)、一带"(中部山区果
花牧、地瓜加工和建材产业聚集带)。强调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实施产业创新,优化
农业产业结构;实施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实施机制创新,改善农业组织形式;
实施管理创新,改进领导工作方式方法;强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市场建设。
2002年6月24日,县委、县政府制发《平阴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一是取消乡统
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二是取
消屠宰税; 三是3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对取消收费和"两工"之后农村
举办集体公益事业必须的资金和用工,同时作出了相应规定。"两调整":一是调整农
业税政策,对核实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计税价格,新的农业税
税率、征管方式和制度、减免政策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对
三个农产品由征收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合并特产税征收环节、特产税的适用税率、征
收管理和减免办法作出了规定。"一改革":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原由农民按人
均上缴改按新的农业税和特产税附加的形式收取,并分别规定了附加比例。对乡村公
益事业金的收取也作出了规定。同时,提出做好整治涉农收费、精简乡镇机构、调整
中小学布局等项配套工作,妥善处理改革中的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农村税费改
革工作,确保从夏季开始按新的办法和政策征收农村税费。
工业兴县、工业强县 1996年3月9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工业兴县战
略的意见》,提出牢固树立工业兴县的战略思想,明确工业兴县的目标任务:全县经
济走好技改新上扩规模、强化管理增效益的路子,培植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提高工
业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尽快建立起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工业体系。"九五"期间,
主要做好立(抓好六大立县企业、十大强县项目)、上(大上乡镇企业)、引(引进
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帮(全力帮助驻平阴省市属企业)、壮(壮大冶金、化
工医药、机械、能源、建材和纺织服装六大支柱产业,促其向规模化、社会化、集团
化发展)五篇文章。
1996年4月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建立平阴县工业园区的决定》,提出在
县城西部, 东至青龙路,西至堡子岭,南至105国道,北至府前街西延伸线,建立总
面积为5.4平方公里的平阴县工业园区。
1997年3月30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县属工业发展的有关规定(试行)》。
一是关于规模经济。对年实现利税500万元~3000万元及其以上企业的厂长(经理),
除授予荣誉称号外,分四个档次奖励价值1万元~4万元的功勋金质奖章;二是关于技
术进步。对列入省及国家计划(或县以上重点项目计划),达到规定投资额的技术改
造和达到规定要求的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分别对其厂长(经
理)和有功人员颁发奖金(或享受税费减免优惠);三是关于开放型经济。对引荐中
外合资、合作项目或独资项目的有功人员,分别酌情给予奖励,并按创汇额奖励自营
出口创汇企业的厂长(经理);四是关于引进人才和资金。鼓励高薪聘用引进人才,
在住房、养老保险、职称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做出突出贡献者颁发奖金,对从县外引
进资金者给予奖励;五是关于干部管理。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
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副职分别享受正、副局级或更高级别的政治待遇,政绩突出的小
二型企业正职以上负责人可以转干;在企业任职满三年且考核成绩突出的机关一般干
部和副科级干部,分别享受副科级和正科级待遇。
2000年6月8日,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的意见》,提出企业要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作为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
键措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切实把提高经济效益转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级的轨道上来;以发展新型材料、高效节能、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
为重点,引进、培植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对财政贡献大的新
的项目,以拓宽经济增长点。
优化环境, 扩大开放,加快发展 1992年7月28日,县委、县政府制发《关于扩
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惠政策》。一是中外公共机构、企业和个人,来平
阴合资、合作或独资经商办厂,进行经济技术或其他项目开发的,在选址定点、土地
使用、项目审批、水电供应、税收、保险、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二是对引进平
阴工作的专业人才,自带项目和搞技术开发的,分别按新增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奖金;
所有引进人才在工资待遇、住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为
引进的各类科研人才设立重要科技成果奖。三是对为平阴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项
目、信息和人才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引进资金或新增利润的一定比例给予
奖励。四是对来平阴县兴办出口创汇企业和发展出口创汇产品的,给予资金扶持、减
免税金和增加职工工资、福利优惠;按完成出口供货额的一定比例,分别奖励出口企
业和厂长(经理)。五是作出了本县各类专业人才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科技攻关优
惠奖励规定。以这些优惠政策为基础,还以县委书记、县长联名形式,发布《县委、
县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公告》。
1994年5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由县、乡、村三级干部参加的全县对外开放工
作会议,部署实施外向带动战略,打通并走好农村外向带动、全方位招商、工商企业
嫁接改造、境外办企业、大外贸、国内招商、改善"硬、软件"、启动人才等八条路子,
在"三外"(外资引进、外贸出口、外经合作)上取得较大突破,促进和带动全县经济
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委、县政府根据济南市的部署确定
对全县550名乡(科)级干部和30名县级干部实施"一、二号工程":即正、副乡(科)
级干部每人每年到省引进一个合资项目,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到省引进两个
合资项目。
1998年7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同时下发《关于
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提出了放、简、让、扶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从
业人员范围、经营领域、经营行业、注册资金限额;简化登记手续和办证程序,实行
先发展后规范、先上车后买票;轻税薄赋,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促其发展;对新
开办的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在场地安排、资金信贷、子女上学等方面实行扶持
照顾。并且鼓励党员干部带头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支持个体私营业户承包、租赁、兼
并、购买国有集体小企业,对个体私营大户发放"绿卡"重点保护。
1999年4月22日, 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县物价局核发的"两证一书"制度,
并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和相关减、免、缓政策,接受社会监督;行政事业性罚款实行罚
缴分离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加大重点保护措
施。对达到规定纳税额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挂牌重点保
护制度;对经济小区、专业市场的收费管理实行缴费卡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一站式收
费。三是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负担。全面清理和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集
资和摊派,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厉打击强装强卸等社会邪恶势力。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清费、治乱、减负"监督力度,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开
展评议执收执罚部门活动。五是加强领导,标本兼治,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01年6月9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建立改革开放综合实验区、加快中心镇
发展的意见》。提出在东阿镇建立平阴县改革开放综合实验区。实验区与东阿镇实行
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实验区设立党工委、管委会,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在
实验区内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管委会根据平阴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心镇建设规
划,负责区内的建设与管理;完善中心镇财政职能,设立镇级金库,县以镇2000年支
出为基数,10年内超支不补、超收不缴、自求平衡、滚动发展;搞好环境创新,凡国
家没有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在实验区内全部放开,对区内形成的各种税费实行扎口
管理;进一步放宽户籍管理政策;中心镇规划区内的土地由东阿镇政府进行统一开发、
利用和管理。做到从多方面营造宽松的"特区"环境,尽快把东阿镇建成辐射鲁西南的
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2003年12月3日, 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的意见》。
提出政务大厅承担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和政策法规咨询等主要职
能,分两个层次设置。第一层为行政管理层。建立县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委员会,为正
科级的县政府派出机构;第二层为职能办事层,由县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有
关单位组成。其中39个部门(单位)分别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选派工作人员常
驻办公;另29个部门(单位)由政务大厅管委会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根据管委会调度,
及时到窗口办理有关事项。分别规定了政务大厅管委会和政务大厅窗口的主要工作职
责和管理权限。政务大厅实行"一门受理,集中管理,分别审批,统一收费"的运作方
式,以严格的配套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强调各部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审批和执
收执罚行为,确保政务大厅工作的顺利开展。12月19日,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揭牌,
进驻部门62个,窗口工作人员120名,纳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408项。
四、社会事业
1988年5月~12月, 针对人口生育高峰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提出
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确定自1988年起,将人口出生计划列入各级党政领导
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完不成计划的取消年终综合奖评选资格;强调依法办事,禁
止非法婚育;提倡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农村和城镇晚婚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
上;实行凭准育证生育制度,杜绝无证生育。对晚婚、晚育的国家干部职工,分别增
加婚假和产假。同时,规定了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岗位津贴,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国
家和省、市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加发退休金及晋升工资等奖励措施。
1989年4月25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要求坚
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改革基础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深化职业教
育,实行联合办学;成人教育要转向岗位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再教育,促进
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实行校长选聘制和老师聘任制,分
别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改革校内分配制度,设立校长岗位津贴和人民教育奖励基
金,搞活内部运行机制。拓宽教育经费渠道,除政府财政拨款外,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和公民也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教育经费,按要求缴纳教育基金,改善办学条件。
1997年4月14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
三项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做到转变职能,运用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信息服务以及经济等手段,加强卫生行业管理。"九五"期间,使全县卫生
机构达到综合性医院与特色专科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二是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完善院(站、所、校)长负责制,加快干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干部聘
任制和工人合同制,实行绩效工资等激励制度,建立起责权明确、富有活力的运行机
制。三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
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