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货币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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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人民银行对信贷资金实行贷款规模管理和期限管理,以贷款规模作为当
年的监控指标,流动资金多存多贷,少存少贷;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实
行期限管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实行比例管理。1988年至1992年,针对国民经济
运行中出现通货膨胀问题,按照国家的部署,采取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
压缩一般的信贷方针。1994年至1997年,人民银行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积极
推进金融体制和信贷资金经营方式的转变,改进金融调控手段,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
改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决抑制通货膨胀。199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适
度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强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保持了经济总量的均衡。人民银行
平阴县支行开始对辖区内各国有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 1998年,人民银行实行"
适当"的货币政策, 自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进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 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
控"的新管理体制, 信贷政策操作主要依靠"窗口指导",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
控的转变。1999年后,人民银行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针对居民储蓄居高不下、消
费市场启动迟缓的情况,适时推出了消费信贷政策,主要包括汽车消费信贷、住房消
费信贷、教育助学消费信贷、大件耐用消费信贷等种类,平阴县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办
上述业务, 至2003年末,各项消费贷款余额为17756万元,占贷款总量的7.8%。1999
年9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规定,辖区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开办教育储蓄业务,对象
为在校中小学生,采用实名制,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先后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改进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
贷款管理办法》 等,向农村信用社增加贷款150亿元,人民银行平阴县支行开始对农
村信用社发放专项支农再贷款,促进了"小额农户贷款证"业务的快速发展,破解了农
民贷款难、 信用社难贷款的"两难"局面。2003年末,全县农户贷款证覆盖面达70%,
人民银行平阴县支行累计发放专项支农再贷款9.31亿元,余额1.35亿元,居济南市各
县(市)区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