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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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清县监察局】1986年底,中共长清县纪律检查
委员会设书记1名、 副书记2名、常委7名、委员15名,机关内设3科1室,有干部、职
工21人。 乡镇设纪委10个,17人。县直部门中设纪检机构7个,12人。长清县监察局
于19 88年1月成立, 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设3科1室,是年底有干部、职工9
人。1 993年4月29日,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合署办公后的县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监
察局机构仍然属于政府序列,在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1997年,设书记1名,副书记(兼) 副局长2名,常委7名,委员16名;县纪检监察
机关内设7室, 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26人。乡镇纪委11个,监察室11个,专职人员21
人。县直部门内设纪委、纪检组27个,有干部职工30人。

1986~1997年中共长清县纪委、监察局及其直属部门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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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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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慎斋│男 │县纪委书记 │1986~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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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才│男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0~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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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元│男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3~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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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化富│男 │纪委副书记 │1986~1990│ │
│ │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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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兆刚│男 │纪委副书记 │1986~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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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芳│男 │纪委副书记 │1991~1995│ │
│ │ │监察局局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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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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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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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兆芳│女 │纪委副书记 │1990~1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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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武│男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1995~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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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华│男 │纪委副书记 │1993~ │ │
│ │ │监察局副局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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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珍│女 │纪委副书记 │1990~ │ │
│ │ │监察局副局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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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显│男 │纪委副书记 │1997.4~ │ │
│ │ │监察局局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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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华│女 │纪委常委 │1986.1~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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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贵│男 │纪委常委 │1986.1~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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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时│男 │纪委常委 │1987~19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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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树芳│男 │纪委常委 │1986~19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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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廷德│男 │检查室主任 │1986~1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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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荣│男 │纪委常委 │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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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丙荣│男 │检察室主任 │1986.1~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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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建平│男 │纪委常委 │1986~19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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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祥│男 │信访室主任 │1990~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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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珍江│男 │调研室主任 │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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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荣│男 │审理室主任 │1990~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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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廷新│男 │宣教室主任 │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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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清│男 │纪委常委 │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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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 │男 │纪委常委 │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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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 │男 │办公室主任 │1991~19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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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庆波│男 │办公室主任 │1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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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祥│男 │办公室主任 │1993~19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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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田恒│男 │执法室主任 │19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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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 │女 │信访室主任 │1995~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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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芳│女 │信访室主任 │199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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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全委会】 1987年5月23日,县纪委召开全委会议。县第六届党代会选举
的纪委委员17人出席会议。全体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徐慎斋、潘兆刚、张
化富、董树芳、张庆华、韩春时、王丙荣为县纪委常委,徐慎斋为书记,潘兆刚、张
化富为副书记;1990年1月5日,县纪委召开全委会议,县第七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的纪
委委员16人出席会议。全体纪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德才、张德芳、郝兆
芳、张庆华、李士祥、王兆荣为县纪委常委,潘德才为书记,张德芳、郝兆芳为副书
记; 1995年3月,县纪委召开全委会议,由县第八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的纪委委员17人
参加。选举张化富、张绍武、李志华、贾玉珍、张传清、李宏、邵家荣为县纪委常委,
张化富为书记,张绍武、李志华、贾玉珍为副书记。

【查处违纪案件】1987年全县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42起,结案39起。
其中,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案件2起,以权谋私案件2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2起,
行贿、 受贿、索贿案件2起,违反计划生育案件15起,其他性质的案件16起。共处分
党员39人,其中警告20人、严重警告13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4人。1988年,全
县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40起, 结案34起。共处分党员34人,其中警告6
人、严重警告10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5人。1989年,全县
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50起, 结案47起。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案件2起,贪污案
件9起, 弄虚作假骗取名利案件3起,违反计划生育案件25起,其他性质的案件8起。
共处分党员47人, 其中警告处分15人、严重警告10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
15人、开除党籍6人。监察局立查案件10起,结案9起。共处分9人,其中,警告2人、
记过1人、 记大过2人、降级2人、撤职1人、开除公职1人。1990年,全县纪检系统共
立案查处案件85起,结案82起。其中,袒护包庇违法乱纪案件10起,违反财经纪律案
件6起, 制造传播淫秽物品案件11起,违反计划生育案件31起,其他性质案件24起。
共处分党员82人,其中警告21人、严重警告1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9人、
开除党籍14人。 监察局立查案件10起,结案9起。共处分9人,其中行政警告2人、记
过3人、记大过1人、降级2人、留用察看1人。1991年,全县纪检系统共立案77起,结
案75起,处分党员75人。监察局立案14起,结案12起,处分12人。1992年,全县纪检
系统共立查案件43起,结案38起,处分党员38人。监察局立案10起,结案9起,处分9
人。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全县纪检系统共立案33起,结案27起,处分党
员27人。1994年,全县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45起,结案37起,其中经济案件18起,
处分37人, 其中警告16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
籍3人、记过1人、撤职2人、开除公职1人。1995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案件
61起, 结案47起。其中经济类案件26起,其他性质案件35起。处分43人,其中警告7
人、 严重警告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3人、开除党籍15人、记过1人、撤
职2人。 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4起,结案59起。其中贪污受
贿案件25起、 经济案件9起,盗窃案件3起,其他性质的案件2起。共处分53人,其中
警告3人、 严重警告11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15人、开除党籍18人、降级2
人、 开除公职1人。1997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4起,结案64起,
结案率达到100%。 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21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64人,为
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来信来访】 1986年, 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174件次,处结169件次,结案率
97.1%, 来信来访总数比1985年下降40%, 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分别占信访总数的
7.4%和4%, 实现了全县信访工作达标。1987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168件次,
处结164件次,结案率98%,来信来访总数比1986年下降3.4%,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
分别占信访总数的2.75和2%。1988~1992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914件次,处结
904件次; 县监察局受理来信来访610件次,处结606件。1993年,全县纪检系统共受
理来信来访442件次,处结431件次,处结率为97.5%。199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
共受理来信来访517件次, 处结517件次,处结率为100%。1995年,全县纪检、监察
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451件次,处结447件次,处结率为99%。1996年,全县纪检、监
察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548件次,处结541件次。1997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
信访举报557件次, 其中群众来信318件次,来访229件次,举报电话10起。集体访44
起,市纪委转来140件。共处结553件次,处结率达到99.3%。

【党风廉政建设】198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深入开
展“双增双节”这两项中心工作,以狠刹挥霍浪费之风为突破口,开展了党风责任制、
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党风党纪教育等工作。1988年,狠抓了中共十三届
三中全会精神与中央关于党风理论研讨会的贯彻学习,开展了“千人党风问卷调查”
和党的纪律治理整顿,党内违纪案件的查处,党政机关的清正廉洁和自身建设工作。
1 989年,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全党思想,严格
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目标,坚持党的理想、宗旨教
育及党的三大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了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
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勤政活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重抓了清
理整顿公司、文化市场,以及群众反映的“房子、车子、吃喝玩乐”等项工作。1990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以“学党章、正党风”为主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认真
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公款、公费送子女上学”以及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加
强执纪办案,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重视调研、案审、信访工作,并取得
较大成绩。1991年,全县加强对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领导,普遍建立了廉政领导小组和
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基本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
职能部门具体抓,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对副局级以上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脱产培训,开
展以普及社会主义理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继
续抓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清理收缴干部职工拖欠款925.78万元,清出用
公款供子女上学的干部职工31人, 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效果明显。199
2年, 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同时,狠纠了公款吃喝送
礼和行业不正之风。县委、县政府组织了两次大型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层层签订
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993年,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5条规定为主要内
容,在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的同时,重点抓了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解决农村
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端正干部作风问题。1994年,全县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二次全会
精神,继续执行中央“五条规定”,从四个方面严格进行了纠风工作。一是狠刹国家
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乱收费现象;二是扎实作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三是专项清理对企
业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四是结合纠风评议,有针对性地搞好职业道德教育。
199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
工作的大局,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十项规定》;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基层及内部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
实行了量化管理;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实行了全委、全系统办案新机制;四是对公路
“三乱”、中小学乱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等进行了专项治理。1996年,
按照中央、省、市提出的反腐败三项任务开展工作:一是把清车、清房等项工作落到
了实处。全县共清理超面积住房、建房600多户,一户占有两套住房的120户,违纪购
建新房4户, 收缴169户超标住房价款49万元。清理超标车7辆,并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是认真开展了“党纪政纪教育年”活动。三是全委、全系统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分工抓反腐倡廉责任制,把反腐败三项
任务细化分解为若干小项,合理分配在县委、县政府16位现职正副县级领导干部身上,
变“一手抓”为“两手抓”,收到显著效果。中央、省、市纪委分别进行了报道和推
广。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
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讲政治、正风纪、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全
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6次,党员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受到市纪委的好评。三是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规定,收到明显效果。
截至12月底, 取消或压缩会议17个,节约会议开支12万元;取消庆典活动9个,节约
资金30余万元;取消各种评比、达标12项,节约资金31万元;查处县炒米店水泥厂、
建委、农机局、十五中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超标建房问题,没收违纪款9万元。

【执法监察】执法监察是监察局的一项重要职能,1989~1997年,县监察局围绕
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9年间共立项30项。1990年,共监察2项,
对农业资金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7.3万元;对乡镇司法人员擅自着装进行清理,
追回39人服装款1.17万元。 1991年,开展执法监察5项,共查出违纪金额50.5万元。
分别对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黄淮海农业开发资金、群众教育捐资、乡镇土管所的财
政管理、预算外资金进行了检查。1992年,立项监察1项。1993年,立项监察2项。对
农民负担进行清理整顿,废止涉农收费、达标升级文件17份,停止乱收费项目30个,
查出违纪金额70.1万元,纠正不合理开支55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款进行检
查, 查出乱收费136万元,违反控购规定购置小汽车17辆。1994年,开展执法监察项
目共5项,查出各种违规违纪金额250.5万元。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借公款进行清
理,对统计法规执法检查,对中小学乱收费进行检查,对党政机关占用企业人、财、
物进行清理,对农转城办理户口收费进行督察,遏制住了有的部门及单位加码收费现
象。 1995年,共立项监察5项。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款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专项
监察,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798万元;清理部门乱办培训班,检查26个办班单位,查出
乱开支金额4.2万元;对办事处的财务管理检查审计;对5处县属重点企业挂牌保护,
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6万余元,组织9处县属企业开展了以劳动纪律、生产经营、
质量安全、 廉洁勤政为内容的内部效能监察,使企业增加和创造经济效益138万元。
19 96年, 开展执法监察项目8项,其中影响较大的有4项,对农民负担管理加强监督
检查;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进行清理,查出搭车收费11.4万元;对中小学乱收费进
行了抽查,抽查了15所重点学校,查出乱收费金额11.8万元;对21个重点企业实行挂
牌保护, 并组织13处企业开展了企业效能监察,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创经济效益
219万元。 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保证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1997年,
开展执法监察项目4项。先后组织4次,对全县农民负担进行了检查,取消集资摊派项
目13项,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2870万元;对全县企业负担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出涉及
企业收费、 罚款、摊派资金820万元;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共重点抽查
建筑工程项目86个, 共追缴各种手续费33万元,补缴税金120万元;对预算外资金进
行依法检查, 共重点抽查56个部门和单位, 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30万元, 追缴入库
58.5万元。
(董庆波 刘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