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荣弟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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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荣弟, 男,1934年4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茌平县人,原济南钢铁总厂
长副厂长(副厅级)。
赵荣弟在受本厂委派,负责帮助历城区王舍人镇王舍人庄筹建轧钢厂期间,于
1 993年3月和1994年1月, 收受该村贿赂共计2.3万元。1994年4月,赵荣弟到检察
机关投案自首, 并退回全部赃款。1994年9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
判处赵荣弟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