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员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5&A=2&rec=58&run=13

1986年5月,县委政法委正式建立,列为县委部委级机构,有职工4人。1987年
8月, 成立区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1994年
撤销。1991年10月,成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
办公。1995年,政法委设办公室、研究室、综治办,有职工11人。政法委的主要职
责是对全区年度或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作整体部署;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监
督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
有关政法工作的政策、法律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各部门的干部;
协助区财政局管理政法部门罚没收入的上缴与返还。1987年和1995年,省委、省政
府两次授予历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