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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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历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历城区监察局】
1986年底,全县共有纪检机构22个,专职纪检人员45人,兼职纪检人员5
人。中共历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3科1室,有职工17人。14个乡镇设纪
委13个,职工25人。县直部门中设纪检机构8个。1987年5月1日更名为中共济
南市历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
济南市历城区监察局于1988年3月成立,内设3科1室,同年底有职工8人。
1993年4月20日,区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
称、两种职能的合署办公体制。合署办公后的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
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合署办公后的区监察局仍然属于政府序
列,在区政府领导下工作,局长、副局长的任免仍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1995年底,合署办公的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7室,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31人。
全区有乡镇纪委20个,监察室20个,专兼职人员116人。区直部门设纪委(纪
检组)16个,监察室10个,专兼职人员36人。
中共历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工作部门
书 记

副书记 单德芳 任学智 侯聚海
常委 (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思军 孙景波 任学智 刘修忠 苏传梁 张立平 单德芳 侯聚海 柴振

办公室
主任 张立平(兼)
案件监察室
主任 柴振刚(兼)
案件审理室
主任 刘修忠(兼)
信访室
主任 刘长法
党风廉政建设室
主任 路德刚
宣传教育室
主任(缺)
执法室
主任(缺)

【区纪检全委会】1987年6月6日,区纪委召开全体会议。区第七次党代会选
举的纪委委员15人出席会议。全体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于正齐、
李贵昌、王洪水、任学智、段谋祯、杨德银、胥金庆为区纪委常委,于正齐
为书记,李贵昌、王洪水、任学智为副书记。1990年3月31日,区纪委召开全
委会议,区第八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纪委委员15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纪委委
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贾兆菊、王洪水、任学智、胥金庆、杨德银、田蓝
英、亓春振为纪委常委,贾兆菊为书记,王洪水、任学智为副书记。1995年3
月23日,区纪委召开全委会议,由区第九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纪委委员15人
参加。选举苏传梁、
单德芳、任学智、王思军、孙景波、刘修忠、柴振刚、张立平、范立山为区
纪委常委,苏传梁为书记,单德芳、任学智为副书记。
【查处违纪案件】1986年,全县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42起,全
部结案。其中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4起,违反财经纪律2起,贪污受贿10
起,侵犯群众合法权益4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9起,其他性质的13起。共处
分党员42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2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严重警
告8人,警告9人。
1987年,全区纪检系统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81起,全部结案。共处分党
员81起,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看34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严重警告14
人,警告16人。
1988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40起,结案35起,结案率87.5%。
其中党内违纪案件35起,行政违纪案件5起。处分35人,其中党员违纪人员31
人,行政违纪人员4人。
1989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87起,其中区纪委立查党员违纪
案件62起,结案58起,结案率93.5%。有违反财经纪律的7起,行贿受贿5起,
盗窃4起,贪污7起,腐化堕落道德败坏2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4起,其他性
质13起。处分党员57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4
人,严重警告17人,警告11人,免予处分1人。区监察局共立案查处案件25起,
结案20起,结案率为80%。处分25人,其中开除公职4人,开除留用察看2人,
撤职3人,记大过7人,记过6人,免予处分3人。
1990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91起,结案84起,结案率为92.3
%。其中纪委系统立查案件69起,结案64起,结案率为92.8%。在立查案件中,
违反财经纪律的8起,贪污10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6起,其他性质25起。处
分党员59人,警告15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5人,
开除党籍11人。 监察局立查案件22起,结案20起,结案率为90.9%。共处分
20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开除留用察看3人,撤职6人,记大过3人,记过2人,
警告3人,免予处分2人。
1991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103起,结案99起,结案率为96.1
%。其中纪委系统立查81起,结案77起,结案率为95.1%,共处分党员71人。
监察局共立查案件22起,结案22起,结案率100%,处分22人。
1992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9起,结案66起,结案率为95.7
%。其中纪委系统立查62起,结案59起,处分党员53人。监察局立查7起,结
案7起,处分7人。
1993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59起,其中经济案件32起,万元
以上经济大案14起,结案38起,结案率为64.4%。给予党纪处分的39人,行
政处分的12人。
1994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58起,其中经济案件39起(万元
以上的20起),结案39起,结案率为67.2%。处分39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0
人,留党察看的10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8人,行政记
大过1人,行政开除留用察看2人。
1995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62起,其中经济类25起,失职渎
职11起,其他性质26起。结案54起,结案率为87.1%。处分56人次,其中党
内警告5人,严重警告10人,撤职3人,留党察看8人,开除党籍12人,免予处
分1人,行政警告1人,记过3人,记大过6人,降级4人,开除公职留用察看2
人,开除公职1人。

【来信来访】1986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285件次,处结283件次,结案
率为99.6%。来信来访次数比1985年下降9.4%,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分别占
信访总数的4.7%和4.0%,两项合计不超过9%,实现了全县信访工作达标。
1987年,区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573件次,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为97%,重信
重访率降至3%,越级上访率降至2%,实现了无信访积案和无进京上访。
1988-1992年,区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3773件次,处结3772件次;区监察局受
理来信来访555件次,处结539件次。
1993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15件次,处结率100%
1994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00件次,其中,来信937件,
来访361次,电话举报2次,涉及党员964件次,反映经济问题765件次,处结
率98%。
1995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69件次,其中,来信946件,
来访307次,电话举报16次;涉及党员1073人;检举控告的1119件次,处结率
99.7%。
【党风廉政建设】198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今明两年实现党风
根本好转的意见》要求,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端正思想作风,查处以权谋
私和严重官僚主义,落实抓党风责任制入手,把开好各级民主生活会,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精心组织,在讲究实效上下
功夫,进一步端正了党风。
1987年,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的规定》,狠抓了禁止用公款
外出参观学习旅游,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减少文山
会海等工作。
1988年6月和12月,分别召开了全区党内通报会和廉政工作通报会,对加强党
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
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廉洁的十项
规定”,严格压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纠正了内部接待标准过高问题,
认真解决了卡脖子、敲竹杠、以权谋私、乱摊派、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
钱物等问题,严肃了纪律,整顿了队伍。
198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全党思想,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为目标,坚持党
的理想、宗旨教育,党的三大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坚决查处利
用公款大吃大喝、摆阔气、讲排场、奢侈浪费案件;利用职权行贿受贿,多
吃多占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案件,狠纠行业不正之
风。
199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以“学党章、正党风”为主线,加强了对党员干
部的教育,落实了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及包乡镇、包企业、包村制度,接待处
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勤
政等制度。狠刹行业不正之风,清理违纪违法建私房,利用公款供子女上学,
查处各种腐败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991年,全区加强了对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领导,各单位都落实了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开展了党规党法教育活动,廉政建设制
度进一步完善,执行更加严格,各级领导进一步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关心的
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解决农村财务混乱,减轻农民负担,清理“三乱”和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9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八五”奋斗目
标,在深入开展反腐防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同时,狠纠了用公款
吃喝送礼和行业不正之风。
199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省、
市关于清正廉洁的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的同时,
重点做了3项工作。一是解决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二是解决农
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三是端正干部作风问题。
1994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执行中央“五条规定”
和区委关于党政机关清正廉洁的“十条规定”,从六个方面严格进行了纠正
工作。一是狠刹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乱收费,二是纠正用公款出国(境)
旅游不正之风,三是专项清理纠正对企业乱摊派,四是解决党政机关与所办
经济实体脱钩问题,五是扎实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六是开展了以纠风
为目的的职业道德教育试点工作。
199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中央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和三项工作的大局,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提出的新内
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了中央“两个五条规定”的落实,主要内容是领
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狠抓制度建设。三是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了
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四
是突出重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
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无偿占用企业钱财物等不正
之风,实行条块结合,集中整治,并在全区党员中开展了“守纪律、比贡献,
争当廉政模范”活动,使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执法监察】执法监察是监察局的一项重要职能。1989-1995年,区监察局围
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7年间共立项监察64项。
1989年共立项监察3项.。一是清理整顿公司。二是对统计法规的监督检查。
三是对乱着装进行清理检查,有4.46万元服装款收缴区财政,没收218服装标
志。
1990年,共开展执法监察10项,其中影响较大的有4项。一是关于农业专项资
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10个乡镇、3个部门,
抽查资金513.3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58%,纠正违纪金额26.7万元。二是对
干部利用公款供子女上学问题进行清理。三是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检查清
理,将剩余的4万元评审费收缴区财政。
1991年,开展执法监察16项。主要有:一是对1988-1990年度黄淮海农业综合
开发专项资金长期使用情况的检查。二是对水利资金长期使用情况进行了检
查,共查了23个水利部门和单位,查兑资金723万元,限期改正9000元不合理
使用资金。三是清理乱着装,收缴财政乱着装费18.3万元。四是清理违规建
私房16户。
1992年,共立项监察11项,其中,省市统一立项2项,区立项9项。主要有:
一是对乡镇统筹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共查兑1989年以来统筹费4260万元,
纠正违纪资金38.24万元。二是对各乡镇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
检查,共查兑计划外生育费和各种罚款收入105.9万元,对查出的48.9万元挪
用挤占资金进行了处理。三是对1991、1992年粮食订购化肥、柴油挂钩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
1993年共立项监察4项。一是对农民负担收费项目、文件和“三项提留、五项
统筹”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共清理文件365份,废止16份,
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264万元。二是清理乱收费,对全区由国家批准的符合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249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废止和取消了农民宅基地有
偿使用费、农村宅基地超占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费、农机管理费、林证管
理费、育林费、村民建房用地费、乡镇企业有偿使用集体土地费等八个收费
项目。三是对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27个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查
处无偿占有企业物资款114.6万元,房地产1.3公顷,人员19人。四是对夏、
秋粮和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1994年,开展执法监察项目共10项,检查单位1516个,查出各项违规违纪资
金824.5万元。主要是情理个人借用挪用公款,全区范围内的物价大检查,清
理小汽车,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对棉花生产和收购资金专项检查,对全区统
计工作执法检查,对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专项检查,对征兵工作执法检查等。
1995年,开展执法监察10项。被查单位1361个,涉及金额11495.8万元,共查
出违纪金额964.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发现案件线索4起,向被查单
位提出改进建议483条,协助被查单位完善规章制度516条。主要有:对全区
村两委会成员借用挪用公款清理检查,对计划生育费收支情况的检查,对向
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检查,并对三家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
区直69个单位进行行政事业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粮食价格管理、棉花种植
计划等进行检查。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保证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
完成。
(王晓虎、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