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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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区政府办公室设立综合调研科。1986~1995年,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全
区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研究活动。首先是围绕完善农村双
层经营承包责任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业投入,增加
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调查撰写了《从灌溉面积下
降看当前农村水利存在的问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经验与建议》、
《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农村社会化服务方
面的情况、 问题及建议》、《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情况反映》等2
0多篇调查报告。另外,还围绕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问题开展调查,撰写了《破除企业“一大三铁” (铁饭碗、铁
椅子、铁工资) 情况的调查》、《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企
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情况的调查》等19篇调查报告。围绕第三产业、三资企业、财政
金融、改革开放、城区建设、科教文卫、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撰
写了53篇报告,为及时反映全区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帮助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
重要作用。10年间有近60篇调查报告被区领导签批,20余篇调研成果被市以上刊物
转发,其中《从灌溉面积下降看当前农村水利存在的问题》被国家级刊物《农田水
利与小水电》刊登。

(徐卫军)

【信息工作】区政府信息工作始于1988年。1990年,区政府办公室正式成立政务信
息科。政务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为上级领导服务,为同级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的工
作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认真搜集、
整理、编发政务信息,创办了《政务信息》刊物。主要抓了以下工作:1.强化了信
息工作的网络建设。截至1995年底,共发展信息网员单位100多个,信息员达到300
余人。2.强化了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每季度通报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信息
工作表彰会。3.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方针。积极搜集、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研究
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部分信息被国务
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及市政府信息调研室采用。有的还被省、市领导作
了批示。截至1995年底,历城政务信息工作年年受到市政府办公厅表彰。1993年被
确定为省政府系统信息直报点,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邢均安)

【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 1990年4月,历城区召开创建卫生城区动员大会,孙继鑫
区长在会上从市容卫生管理、“窗口”单位卫生管理、城区环境、绿化、美化、加
快农村饮水步伐等6个方面提出了工作目标。 同时,区政府成立了创建卫生城工作
领导小组, 创建卫生城区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到1991年4月,城区共清理卫生死
角11处, 垃圾清运率达100%;沥青罩面2500平方米,对3200平方米水泥砖人行道
和1200米长的路沿全部进行了更换,城管道路硬化覆盖率和人行道的铺装率均达到
了100%; 拆除公路两旁违章建筑物187处,987平方米;疏浚沟渠1780米,清除污
泥2800余方。 新建绿地3100平方米,植草坪1600平方米,绿地覆盖率达2.8%;对
洪楼、黄台两市场进行了全面治理,整修货台1490米,修墙皮2500余平方米,铺水
泥地4705平方米, 增设垃圾箱、防尘棚等140个;广泛开展了灭鼠防病工作,全区
共培训灭鼠骨干1400多人,投饵员3152人,组织了10次全民性灭鼠活动,对区直12
个单位和17条沟渠,半月进行一次消杀,撒药面积达98万平方米;认真抓了食品卫
生工作,对患有“五种病”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炎、活
动性肺结核)的368名从业人员全部调离了岗位。上述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1995年, 区长李福水与区直1 2个部门、10个乡镇签订了创建全国卫生城责任书。
中央、 省、市卫生检查团先后5次来历城检查工作,均对创建卫生城的工作表示满
意。5年间全区硬化道路路面50条,长17751米,面积18万平方米;投资900余万元,
改建下水道31条, 在37条街安装路灯359盏,修复道路路面120余条,面积61160平
方米; 投资107万元,新建垃圾台5个,新建厕所1处;投资60万元,清理垃圾4754
吨; 投资70余万元,对大桥路、北园路和外环路进行了绿化美化;从1995年5月开
始, 对全区食品、饮食行业进行了6次拉网式检查,使全区的食品卫生有了很大改
善,受到市政府的表彰。

(邢均安)

【接待工作】1986~1995年底,区政府共接待来宾1450批,3.1万余人次。其中接待
市级以上领导带队团组800批,2万余人次;外地来参观考察的650批,1万余人次。
承办大型会议, 参与筹备较大经济活动和交往的接待工作200多次。主要有:与安
徽省长丰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土木特左旗和玉泉区、哈尔滨市
太平区、青岛市崂山区、德州地区庆云县建立友好县区的签字仪式;安排并组织在
历城区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连续两年组织了在北京举办的历城区招商
新闻发布会,在连续两届的济南金秋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中,由于精心组织安排,
受到了各级领导和来宾的赞扬。

(苏新民)

【政府法制工作】1990年6月,成立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政府法制工作。
1988年11月,区政府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执法大检查。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是以
宪法为核心的“十一法一条例”的执行情况,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执法情况,检
查中查处了部分违法案件。 1989年4月,区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实现
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依法治区的长远目标是:逐步把全区建设成为民
主与法制健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繁荣,社会安定团结的现代化市区。近期
目标是: 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完善执法监督检查
机制,实现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保证政府工作健康、高效、
稳定、协调地运行。1990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文件精神,区政府对全区现行有效
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1983年以来县(区)政府颁发的有关收费、罚款等
方面的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份,其中有效的8份,废止的5份,需修
改的5份。 1991年,区政府制定实施了《济南市历城区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
了“八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保证措施。在政
府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18份,其中区政府下发、转
发6份。1992年以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在全区推行了《农民合理负担手册》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2]1 5号文件及省、市政府的要求,对3年整顿期间区政府、
乡镇政府以及区政府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全年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10
份,其中区政府下发的5份。19 93年,坚持依法行政,作了如下工作:一是为提高
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举办各类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100多
期,培训近千人次;二是区政府下发、转发规范性文件11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
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1994年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
依据《方案》所制定的目标,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
工作,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了监督检查。1995年,区政府先后制定
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21份,区政府发布的8份,修改后上报市有关部门2份。区政府
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应诉工作,全年行政诉讼案件43起,结案
31起。

(张文友)

【政务督查】区政府办公室于1994年设立政务办理科,主要是对上级及本区重大决
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1995年创办了《历城
政务督查》刊物,到年底发行4期,先后对区政府全体(扩大) 会议贯彻情况,雨季
造林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1996年度《山东政报》、《济南政
报》、《经济日报》征订情况进行了通报,为督促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同时,政务督查工作还注重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及时将基层在
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和意见向领导机关反映,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王克峰)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三专信”的办理】本着“务实、高效、勤奋、
服务”的原则,狠抓办理质量。1.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区长“三
专信”(专用信封、专用邮票、专用稿纸)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
件大事来抓。每年“两会”后,区政府都及时召开区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
分管领导和办理原则,落实办理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都把办理工作纳
入了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任务较重的部门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小组。
2.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1995年,人大代表提出了“为
区实验小学解决操场问题”的建议,区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将区看守所
的部分用地划归实验小学使用,从而缓解了实验小学操场和教室紧张的状况。有的
代表和委员提出“扩建中医院增加业务用房”的建议提案,区政府在多方调查和协
商的基础上,决定在中医院现有院址内,修建了沿街楼,并拨专款补助。3.强化公
仆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代表满意率。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有的单位任
务较重,有些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各承办单位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
实事求是地向代表答复。为搞好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每年都对办理工作进行督
查和复查,对复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束后,区政府办公室
对代表和委员进行回访,当面答复有关问题。4.办理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制度化、
规范化。1990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暂行办法”,从建议提案的登记、办理、审阅到发送、反馈等,
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 199 3年建立了办理工作制度:一是审查把关制度。
对一些重要的提案要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二是催办制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
督促检查,由于工作方法的不断改进,办理质量逐年提高。自1993年以来,在代表
和委员的书面反馈意见中, 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区长“三专信”也都
做到了逐一回信答复。

(王克峰)

【机关事务管理】1986年,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由行管科负责,负责机关财务、膳
食、房产、机关公房修建、水电暖供给和车辆管理等工作,有职工40人。1989年,
水电房产管理移交区房管局。1992年,机关办公大楼启用后,其管理工作由行管科
负责。1993年6月,行管科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增设汽车修理厂、加油站。1995年5
月,行管科改称行管处,下设综合、财务、膳食、车辆管理、房产设备等5个科室,
有职工48人。
区机关办公大楼始建于1988年5月,1992年3月竣工。办公楼大院占地1.63万平
方米,大楼总建筑面积为10880平方米。主楼13层,高54米,地下室为5级人防工程
设防建筑,双电梯直达地下室。主楼建筑面积为8598平方米,另附设食堂、传达室、
锅炉房、澡堂等,建筑面积为1882平方米。办公大楼基建决算经区会计事务所审定,
总值1037.75万元(含二期工程费用支出)。

(杨玉珠)

【友好区县】1987年11月16日,济南市历城区与青岛市崂山县建立经济协作友好区
县。 历城区区长谢传仁、 崂山县县长高秉山分别代表各自区县在协议书上签字。
1988年8月5日,历城区与桓台县建立经济协作友好区县。1991年4月2日,历城区与
广州市白云区缔结友好区,区委书记谢传仁、区委常委、副区长李福水,白云区区
委书记李治元、区长陈年伟在协议书上签字。
1992年9月26日, 历城区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郊区签署友好区协议书。历城区
区长孙继鑫,呼和浩特市郊区常务副区长李宽在协议书上签字。同年,历城区与安
徽省长丰县缔结友好区县。1994年12月27日,历城区与庆云县结为友好区县。1995
年10月28日,历城区与江西省铅山县缔结友好区县。区长李福水、铅山县县委书记
李再春在协议书上签字。

(张文友)

【无线电管理】 1990年8月,成立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是:根据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受理在本区设台单位的申请,对设台单位的设台
条件、台站布局、设台地址等情况进行初审、上报,协助办理设台手续,并加强对
设台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1993年8月,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无线
电管理委员会、 工商局、公安厅、国家安全厅、邮电管理局、广播电视厅等6部门
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无绳电话机管理的通告》精神,对无正当手续使用的无绳电
话机进行了查处。1994年,协助市无线电管委会对区辖所有电台进行审验,审验率
达95%。

【市长、区长公开电话】对市长、区长公开电话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区长
办公会议解决。紧急事情,由区长亲自批办;较为复杂的、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对于区无权办理或不属于辖区内的事
情, 向来话人说明理由,取得谅解。1993年7月,区政府办公室设立区长公开电话
值班室。截至1995年底,共接收区长公开电话536件,承办市政府公开电话428件,
做到了件件有答复,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7%以上。

(王克峰)

区政府重要文件选目

┌──┬────┬───────┬─────────────────────────┐
│年份│发文时间│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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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3月7日 │历政发 │印发《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两个〈条例〉进一│
│ │ │[1986]23号 │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 ├────┼───────┼─────────────────────────┤
│ │5月5日 │历政发 │批转县民政局《关于办好乡镇敬老院和搞好丧葬改革婚姻│
│ │ │[1986]49号 │登记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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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9月18日 │济历城政发 │转发区建委《关于对全区城镇房屋产权户籍实行统一管理│
│ │ │[1987]90号 │颁(换)发房屋所有权证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
│ ├────┼───────┼─────────────────────────┤
│ │10月6日 │济历城政发 │批转区城建开发公司《关于进行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实施方│
│ │ │[1987]100号 │案的报告》的通知 │
│ ├────┼───────┼─────────────────────────┤
│ │11月3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 │ │[1987]107号 │检定管理办法》的意见 │
└──┴────┴───────┴─────────────────────────┘

续表

┌──┬────┬───────┬─────────────────────────┐
│年份│发文时间│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
├──┼────┼───────┼─────────────────────────┤
│1988│1月1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有偿服务的通知 │
│ │ │[1988]24号 │ │
│ ├────┼───────┼─────────────────────────┤
│ │3月7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开发历城、振兴经济”若干试行优惠政策的意见 │
│ │ │[1988]48号 │ │
│ ├────┼───────┼─────────────────────────┤
│ │3月2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三来一补”项目的具体意见 │
│ │ │[1988]49号 │ │
│ ├────┼───────┼─────────────────────────┤
│ │4月28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将农技站等八个单位下放归乡镇管理的通知 │
│ │ │[1988]58号 │ │
│ ├────┼───────┼─────────────────────────┤
│ │6月11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规划方案的报告 │
│ │ │[1988]92号 │ │
│ ├────┼───────┼─────────────────────────┤
│ │6月22日 │济历城政办发 │转发区林业局关于实行造林工程管理规程意见的通知 │
│ │ │[1988]30号 │ │
│ ├────┼───────┼─────────────────────────┤
│ │9月29日 │济历城政办发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结构的工作安排意见 │
│ │ │[1988]41号 │ │
│ ├────┼───────┼─────────────────────────┤
│ │12月20日│济历城政办发 │关于对初等教育复查验收的通知 │
│ │ │[1988]5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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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3月2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批转区农牧渔业局“关于完善和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
│ │ │[1989]22号 │理的报告”等三个报告的通知 │
│ ├────┼───────┼─────────────────────────┤
│ │4月1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 │
│ │ │[1989]32号 │ │
│ ├────┼───────┼─────────────────────────┤
│ │5月12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村民建房用地的意见 │
│ │ │[1989]46号 │ │
│ ├────┼───────┼─────────────────────────┤
│ │6月1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快发展我区电信通信事业的通知 │
│ │ │[1989]68号 │ │
│ ├────┼───────┼─────────────────────────┤
│ │10月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开展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1989]107号 │ │
│ ├────┼───────┼─────────────────────────┤
│ │7月26日 │济历城政办发 │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对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五项督导│
│ │ │[1989]30号 │、检查的通知》的意见 │
├──┼────┼───────┼─────────────────────────┤
│1990│1月11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假清劣统一行动的实施意见 │
│ │ │[1990]6号 │ │
│ ├────┼───────┼─────────────────────────┤
│ │2月1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的意见 │
│ │ │[1990]11号 │ │
│ ├────┼───────┼─────────────────────────┤
│ │3月31日 │济历城政发 │批转区土地管理局《关于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意见│
│ │ │[1990]29号 │》的通知 │
│ ├────┼───────┼─────────────────────────┤
│ │5月31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搞好1989年承包租赁企业合同兑现意见 │
│ │ │[1990]64号 │ │
│ ├────┼───────┼─────────────────────────┤
│ │7月10日 │济历城政发 │转发历城区吨粮田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抓好吨粮田开发的│
│ │ │[1990]86号 │意见》的通知 │
└──┴────┴───────┴─────────────────────────┘

续表

┌──┬────┬───────┬─────────────────────────┐
│年份│发文时间│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
├──┼────┼───────┼─────────────────────────┤
│1990│8月3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建立副食品综合生产基地的报告 │
│ │ │[1990]99号 │ │
│ ├────┼───────┼─────────────────────────┤
│ │9月19日 │济历城政办发 │转发区供销社《关于完善农村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
│ │ │[1990]65号 │ │
│ ├────┼───────┼─────────────────────────┤
│ │12月20日│济历城政发 │关于发布《历城区农业发展基金征集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 │ │[1990]152号 │的通知 │
│ ├────┼───────┼─────────────────────────┤
│ │12月20日│济历城政发 │关于分步依法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通知 │
│ │ │[1990]1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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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3月4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1991]21号 │ │
│ ├────┼───────┼─────────────────────────┤
│ │3月2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的通│
│ │ │[1991]25号 │知 │
│ ├────┼───────┼─────────────────────────┤
│ │6月3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障规划│
│ │ │[1991]67号 │目标的通知 │
│ ├────┼───────┼─────────────────────────┤
│ │8月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公布全区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和自然村标准名称的通知│
│ │ │[1991]83号 │ │
│ ├────┼───────┼─────────────────────────┤
│ │8月2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
│ │ │[1991]92号 │ │
│ ├────┼───────┼─────────────────────────┤
│ │11月9日 │济历城政办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防震减灾工作大纲(试行)》的通│
│ │ │[1991]76号 │知 │
│ ├────┼───────┼─────────────────────────┤
│ │11月29日│济历城政发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通知 │
│ │ │[1991]133号 │ │
├──┼────┼───────┼─────────────────────────┤
│1992│3月23日 │济历城政发 │《济南市历城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 │ │[1992]16号 │、《济南市历城区创建灭蝇先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8月31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
│ │ │[1992]60号 │例》的通知 │
│ ├────┼───────┼─────────────────────────┤
│ │11月14日│济历城政发 │批转区计委等部门《关于建立我区新国民经济体系的报告│
│ │ │[1992]84号 │》的通知 │
│ ├────┼───────┼─────────────────────────┤
│ │5月15日 │济历城政办发 │关于开展全区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
│ │ │[1992]40号 │ │
│ ├────┼───────┼─────────────────────────┤
│ │8月17日 │济历城政办发 │转发区人事局关于教育系统实行单列城市工资标准补贴和│
│ │ │[1992]84号 │浮动工资的报告的通知 │
├──┼────┼───────┼─────────────────────────┤
│1993│3月2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通知 │
│ │ │[1993]28号 │ │
│ ├────┼───────┼─────────────────────────┤
│ │3月2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筹建柳埠国家森林公园的报告 │
│ │ │[1993]29号 │ │
│ ├────┼───────┼─────────────────────────┤
│ │7月1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防御黄河大洪水应急预案》的通│
│ │ │[1993]48号 │知 │
└──┴────┴───────┴─────────────────────────┘

续表

┌──┬────┬──────┬─────────────────────────┐
│年份│发文时间│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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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7月26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1993]50号│ │
│ ├────┼──────┼─────────────────────────┤
│ │8月1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强个体运输业户管理的通知 │
│ │ │[1993]55号│ │
│ ├────┼──────┼─────────────────────────┤
│ │12月13日│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1993]86号│ │
│ ├────┼──────┼─────────────────────────┤
│ │9月25日 │济历城政函 │关于印发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 │[1993]31号│ │
│ ├────┼──────┼─────────────────────────┤
│ │4月15日 │济历城政办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
│ │ │[1993]39号│知 │
│ ├────┼──────┼─────────────────────────┤
│ │8月12日 │济历城政办发│转发区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性事│
│ │ │[1993]76号│业性收费项目的报告的通知 │
│ ├────┼──────┼─────────────────────────┤
│ │8月30日 │济历城政办发│关于进一步搞好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工作的通知 │
│ │ │[1993]79号│ │
│ ├────┼──────┼─────────────────────────┤
│ │9月22日 │济历城政办发│关于在全区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通知 │
│ │ │[1993]88号│ │
├──┼────┼──────┼─────────────────────────┤
│1994│1月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搞好乡镇卫生院改貌工作的决定 │
│ │ │[1994]2号 │ │
│ ├────┼──────┼─────────────────────────┤
│ │3月22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
│ │ │[1994]12号│制方案》的通知 │
│ ├────┼──────┼─────────────────────────┤
│ │4月20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
│ │ │[1994]24号│ │
│ ├────┼──────┼─────────────────────────┤
│ │6月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 │
│ │ │[1994]83号│ │
│ ├────┼──────┼─────────────────────────┤
│ │1月20日 │济历城政办发│转发区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儿童│
│ │ │[1994]3号 │少年事业发展规划(1991~1995)》的通知 │
│ ├────┼──────┼─────────────────────────┤
│ │1月27日 │济历城政办发│转发区统计局关于实施小康进程监测的报告的通知 │
│ │ │[1994]5号 │ │
│ ├────┼──────┼─────────────────────────┤
│ │6月24日 │济历城政办发│关于同意建设济南七里堡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的批复 │
│ │ │[1994]44号│ │
│ ├────┼──────┼─────────────────────────┤
│ │7月2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区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
│ │ │[1994]53号│ │
├──┼────┼──────┼─────────────────────────┤
│1995│1月17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1995]2号 │ │
│ ├────┼──────┼─────────────────────────┤
│ │1月1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集中清理化肥等重要农用生产资料经营渠道的通知 │
│ │ │[1995]8号 │ │
│ ├────┼──────┼─────────────────────────┤
│ │1月28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通知 │
│ │ │[1995]11号│ │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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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发文时间│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
├──┼────┼──────┼─────────────────────────┤
│1995│5月24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
│ │ │[1995]28号│经营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 ├────┼──────┼─────────────────────────┤
│ │7月19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区)活动的实施│
│ │ │[1995]43号│方案》的通知 │
│ ├────┼──────┼─────────────────────────┤
│ │9月15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印发《历城区科技发展“九五”规划及2010年科技兴│
│ │ │[1995]48号│区规划纲要》的通知 │
│ ├────┼──────┼─────────────────────────┤
│ │11月8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扶持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1995]61号│ │
│ ├────┼──────┼─────────────────────────┤
│ │11月23日│济历城政发 │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1995]62号│ │
│ ├────┼──────┼─────────────────────────┤
│ │9月26日 │济历城政发 │关于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
│ │ │[1995]52号│ │
│ ├────┼──────┼─────────────────────────┤
│ │12月20日│济历城政办发│关于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批复 │
│ │ │[1995]24号│ │
│ ├────┼──────┼─────────────────────────┤
│ │10月5日 │济历城政办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 │ │[1995]75号│》的通知 │
│ ├────┼──────┼─────────────────────────┤
│ │10月23日│济历城政办发│转发区外经委关于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履约情况│
│ │ │[1995]78号│进行检查换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
│ │11月29日│济历城政办字│关于同意区外经委鼓励企业自营创汇办法的批复 │
│ │ │[1995]23号│ │
└──┴────┴──────┴─────────────────────────┘

【人事工作】1986年,历城县人事局有职工7人。1995年,有职工21人,设办公室、
人才交流中心、干部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老干部管理科、科技干部管理科。下属
事业单位有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区人才市场。合署办公的单位有
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86~1995年,区政府口事业(不含教育) 、企业单位办理干部调动3635人,其
中从区外调入1981人, 调出922人, 区内调整732人。全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124人,吸收录用干部269人。办理离休153人,退休1265人,在职职工死亡155人,
办理遗属补助399人。

【机构编制管理】10年来,全区机构编制管理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度建设进
一步加强。 1990年,区编制委员会以济历城编发〔1990〕2号文件下发了《区编制
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规则》对编委会人员组成、办事机构、活动原则、工作
职责及工作程序等, 均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先后3次对区编制
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强化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三是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工
作。 1988年,根据济编发〔1987〕205号文件精神,区编制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局、 劳动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历城区支行以济历城编发〔1988〕2号
文件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登记簿的
意见》 。文件规定,从1988年4月1日起,全区24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
工资基金由区编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四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1989年,区编制
委员会先后以济历城编发〔1989〕3号、4号文件下发了区直党政群机关和区直事业
单位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对区直机关和区直事业单位人员控编总数进行了明确规定。
1990~1995年,为加强对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等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先后6次下
发文件,对人员编制进行了严格控制。五是加强对机构设置、更名、升格的管理工
作。10年来,全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18个,机构更名11个。六是加强基础建设。
1995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与工资基金集中审核,对编制卡片进行了全
面更换,加强了编制基础建设。

【工资福利】 工资:1.1986~1992年,针对1985年工资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了适当调整。(1)1986~1989年,按照鲁工改、鲁人薪、
鲁教人、 鲁组发等工资文件精神,对有关人员工资进行了相应调整,累计43553人
次。(2)1990年,根据国发〔1989〕82号和鲁人薪〔1990〕4号文件规定,为全区机
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了工资;按照鲁人薪〔1990〕14号文件,为2561人晋升一
级工资。(3) 1991~1992年,按照〔1991〕鲁人薪13号和〔1992〕鲁人薪函4号文件
规定, 为121 57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升一级工资。根据〔1992〕鲁人薪3号文件
规定,为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办理了增加工龄津贴手续,
由原来每年0.50元提高到每年1元。 2.1993年,国家实施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根
据国发〔1993〕79号文件规定,对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
工资作了全面调整。3.1994年,根据鲁人薪(1994)13号文件,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
116名(1993年10月1日以后晋升职务人员)落实了工资待遇;根据鲁人薪〔1994〕14
号文件, 对234名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确定了工资标准。1995年,根据鲁人薪
〔1995〕 4号文件, 对396名乡镇农林水牧一线人员调整了工资津贴; 根据国发
〔1993〕 79号文件精神,为3682名在1993年4月15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被聘任
的专业技术人员,兑现了工资待遇。4.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年来经过多
次工资调整, 其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1995年,由1986年人均工资237元,
提高到450元。
福利: 按照鲁工改〔1986〕371号文件,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发放
10元奖励工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全区专职信访工作人员
每月发放15元信访补贴; 根据〔1988〕鲁人薪2号文件规定,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由10元增至15元; 根据〔1988〕鲁人薪5号文件规定,所有人
员每月发放5元考勤费;按照鲁政发〔1988〕62号、〔1988〕鲁人薪4号文件规定,
所有工作人员发放了副食品补贴、 图书补助费和洗理费; 根据鲁劳险字〔1989〕
075号、 〔1989〕鲁劳安字218号、〔1989〕鲁人福字2号文件规定,所有工作人员
发放了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根据〔1991〕财综字44号文件规定和市人
事局通知精神, 全区所有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元粮油补贴和20元考核奖;根据
〔1992〕 财综字38号、〔1992〕济财行字137号、鲁财行字〔1992〕77号文件规定
和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全区所有工作人员发放了粮油、煤价补贴和第一、第二次
职务补贴;根据鲁人薪〔1 993〕8号文件、1993年市委常委第五次会议决定,分别
调整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书报费、洗理费,增发了每人每月20元城市开
放补贴、10元误餐补贴;根据省人事厅有关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
放了第三次职务补贴。

【干部档案】1986年底,全县干部人数3139人(政府部门)。随着干部数量的大幅度
增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先后两次对全区政
府口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整理装册。1992年4月,整理干部人事档案3000余份,
主要是对在“整风”、“反右”运动中形成的材料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的专
案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甄别、审查和清理。1992年12月,对全区政府口3000余份在
职干部档案,按照新的材料分类要求整理装册。截至1995年底,除教育系统和供销
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由主管单位专设档案科管理外,人事局管理在区政府及所属工
作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5000余份,并健全了管理制度。

【人才交流】全区人才交流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人才、智力引
进,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1.为加快经济建设步伐,逐步达到人才自
主择业, 单位自主用人,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的目的,1994年9月成立历城区人才
市场。 2.1986~1995年,为区直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等单位
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50人, 其中正式调入187人,聘用1163人。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的78人,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66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91人,大
学专科学历的292人。1986~1995年,先后参加了全国首届人才交流大会、西安经济
技术与人才交流洽谈会和5次济南市人才交流大会。1993年9月,举办了历城区首届
人才技术交流大会。 通过引进科技人才,创办新企业7个,安排就业人员1380人,
新创产值1.6亿元,上缴利税450万元,开发新产品22项,年创产值2000多万元。3.
根据鲁人字〔1993〕 41号、济人字〔1993〕32号和〔1993〕29号文件规定,为428
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10年间为186名农林水等农村第
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浮动一级工资手续。5.根据济人字〔1992〕15号文件规定,
为20个乡镇卫生院具有大中专学历或医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801名医护人员办理
了浮动工资手续。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986年,全县有专业技术人员257人,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的46人,初级职务的211人。1987年4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历城县建立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1987~1989年,全区有18个系列10100人,经各级评审获得了相应的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30人,中级职务的1280人,初
级职务86 90人。 1990年10月,根据上级部署,区职称改革工作由科委移交人事局
管理。 1993年4月,全市开展了职称改革工作正常化后的首次评聘工作。在对原11
个初评委调整的基础上, 又新建3个专业初评委。按照市职改办的要求实行了评聘
分开。1993年,全区共有8252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高级职务495人,
中级职务4375人, 初级职务3382人。1994~1995年,全区共评审专业技术人员1941
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36人,中级职务的1032人,初级职务的673人。截至
1995年底,全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592人,其中高级职务的536人,中级职务5183
人,初级职务5873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成立于1993年
3月,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的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工作。
199 4年12月, 按照上级部署,参加统筹的人员,在仅限于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
部的基础上, 扩展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 1993年, 共收缴保险金
1186695.35元。至1995年底,参加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达130个,投保人员13574人,
收缴保险金183 45653元, 其中固定职工1646999元,合同制工人1629995元,乡镇
选聘干部218659元。 1995年收缴总数比1993年同期增长14.46倍。1995年全年共支
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14737253元。

【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1985年,机关岗位目标责制全面实行,1986年走上正轨。
1 987年, 根据市委52号文件精神,对岗位责任制工作提出了落实和改进措施,使
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三制”配套,同时与“三制”相联的会议、学习制度相
应健全,做到了岗位有责任、工作有考核、成绩有评比,奖惩公正分明,机关工作
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高。1992年,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一项科学的
管理制度,为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必要依据,使机关“三定” (定职能、定编制、
定内设机构) 工作进展顺利。按照鲁政发〔1985〕69号文件《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 ,从1986~1993年,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评比工作,共表
彰先进集体148个, 年授奖比例20%;升级87人,年授奖比例2‰;记大功660人,
年授奖比例2%; 记功15 78人,年授奖比例4%;先进工作者4343人,年授奖比例
12%;劳动模范5人;通令嘉奖9人。
1994~1995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济南市机关工
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精神,对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绩等实施了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按新工资制度与工作人员工资挂钩,对机关工作起到了督促、检查和激励
作用,同时也为推行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基础。

(杨茂连)

【国家公务员过渡前的准备工作】1994年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区委、区
政府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1. 过渡培训考试工作。1995年8月20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发出《关
于历城区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举办机关工作
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骨干培训班的通知》。8月28日至9月2日,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局、 区行政干部学校共同举办了为期6天的骨干培训班。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共152人参加了培训。 系统学习了《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和《宏观经济管理
知识选编》。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竞赛活
动的通知》 要求,发出试卷2296份,收回2123份,参赛率达92.5%。10月9日至10
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了济南市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电视竞赛,历城区代
表队获三等奖。
1995年11月2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过渡考试。在历城区首批应
参加考试的46个部门、20个乡镇的1900名机关工作人员中,参加考试的1894人。
1996年下半年,对恢复行政序列部门的机关干部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
员,分3批参加了济南市的过渡培训考试。共806人参加考试,其中,补考人员79人。
截至1996年底,全区共2621人参加了过渡培训统一考试。
2.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
人事局《关于济南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1995年4月6日,历城
区召开1994年度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会议,5月10日考核工作结束。
区直68个部门、 20个乡镇的3515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考核。其中优秀等次的536
人,不称职等次的2人。167个事业单位的9863人参加了事业单位的考核。其中优秀
等次的137 6人,不合格等次的2人。1995年,区委、区政府以济历城发〔1995〕69
号文件,批转了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对历城区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
实施意见》。1 996年1月8日,召开全区1995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2月15日考核工
作结束。74个部门、20个乡镇机关应参加考核的3718人,参加考核的3685人,其中
优秀等次的537人,称职等次的2908人,不称职等次1人,未定等次的239人,(含试
用期人员229人),未参加考核的33人。全区事业单位167个,应参加考核的12493人,
实际参加考核的124 31人, 其中,优秀等次的1737人,合格等次的10163人,不合
格等次5人,未定等次的526人(含试用期人员432人);未参加考核的62人。

(董萍)

【民政工作】1985年,历城县民政局设1室2股,有职工12人。1995年,区民政局设
办公室、优抚科、社会科、基层政权建设科、计财科、地名办公室、社会养老保险
事业处、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有职工30人。

【基层政权建设】1987年,第一届村(居) 民委员会3年任期届满,在搞好郭店镇试
点的基础上,7月份对全区17个乡镇的732个村(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改选成功
率达99.3%。1988年,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搞好乡村干部培训工作的通
知精神,对全区17个乡镇的685名村(居) 主任进行了岗位职务培训,并广泛开展了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利用广播宣
传11496次, 写标语5900幅,办黑板报、宣传栏4000期。组织63名乡镇长参加了市
举办的培训班。1989年,分别制定了《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做好工作的规则》、
《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工作的规则》、《村民议事规则》,并分类对村(居)委
会进行指导, 使全区一、二类村委会班子达到677个,占总数的90%。1990年按照
省民政厅〔1989〕 170号文件精神, 在搞好华山镇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区854个村
(居) 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改选成功849个,成功率达99.41%,对700名村(居)主
任进行了培训,调整充实了5个社会保障网络。1991~1995年,继续抓了《村委会组
织法》、《山东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了村(居)委
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通过推广章丘经验,狠抓了“村民自治示范村”建设。
1993年,完成了第四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至1995年,全区866个村(居)(包
括仲宫、十六里河、党家庄、王舍人、郭店5个居委会),90%以上建立健全了各项
规章制度;750个村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760个村制定了《村民自
治章程》;80%以上的村制定了干部任期责任目标;302个村(居)建立了村民档案;
“村民自治示范村” 工作在洪家楼、孙村、华山、党家庄、港沟、郭店6个镇的80
个行政村展开。1995年,锦绣川乡金刚纂村被省民政厅、人事厅评为省级模范村委
会。 洪家楼、孙村、党家庄3个镇被市民政局、人事局授予村民自治示范村模范镇
称号。

(赵宗顺初培国)

【婚姻登记】1986年,民政部发布实施《婚姻登记办法》,全县14个乡镇普遍设立
了婚姻登记处,配备了专职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拨专款配备了档案柜等
办公设备。婚姻登记时间由原来每月5天改为天天办公,并正式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1987年, 因区划调整, 全区婚姻登记处由14个增至17个。1988年,省民政厅印发
《山东省实施〈婚姻登记办法〉细则》后,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发书籍1000余本,
办黑板报、 宣传栏800余期。1990年,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40周年,第
二部《婚姻法》颁布10周年,为搞好纪念活动,对新划入历城区的大王、靳家、桑
梓店3个乡镇和其他乡镇新调整的婚姻登记员进行了培训考核。 对 《婚姻法》 、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婚姻登记办法〉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
1991~1995年, 继续抓了有关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处
建设达标、婚姻介绍、婚姻咨询等婚姻系列化服务工作。10年来,每年两次培训婚
姻登记员,进行婚姻档案检查。截至1995年,区20个婚姻登记处已有19个设立了单
室、18个达到了省级标准。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70693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初
婚妇女晚婚率达到96.1%;离婚登记657对,合格率达100%;建立婚姻档案1523卷,
逐步达到了填写规范,装订整齐,立卷及时,管理科学,查询方便的标准;此间清
理违法婚姻360对,并及时进行了处理。

(李红初培国)

【殡葬改革】1987年,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在村(居)建立红白理事会,把殡葬
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1988年,
全区火化率提高到87%。 1991年区民政局印发了济历城民字〔1991〕9号文件《关
于实施〈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1990~1992年,区政府连续3年印发《关
于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民政局每年都下发《关于搞好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层层签订《殡改协议》。通过实行责任制管理,全区70%的乡镇出台了《殡葬管理
办法》。洪家楼镇各村(居)均建立了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实现了耕地内无坟头。
1995年,全区回汉杂居村的汉民遗体全部实行火化,实现了无火化空白村。从1991
年始, 全区火化率保持在97%以上,1995年达到99.83%。另外,每年还对丧葬用
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5年间,共为40个守法经营、服从管理的业户颁发了殡葬用
品销售牌,取缔制售迷信用品及非法刻制墓碑的业户15个。结合殡葬改革,从1992
年起狠抓了平坟还田工作,到1995年底累计平掉坟头7500多个,还田33公顷。全区
各乡镇都配有专兼职殡葬管理人员,有18个乡镇配备了专车。全区80%的村(居)委
会建立了红白理事会。

(初培国)

【地名管理】1980年3月,历城县地名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84年9月历城
县地名领导小组改为历城县地名委员会。1988年10月,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划归民政
局。1986~1995年地名办公室编制保持在3~5人。为加强地名工作分级负责和统一管
理,1 995年,制定了《历城区地名及地名标志管理暂行规定》,同年4月14日以区
政府第8号令发布实施。地名机构成立后,首先在全县开展了地名普查工作,座谈、
走访927次, 查对家谱、 族谱、 不同历史时期的碑文记载等,查找各类地名资料
1873条;经过加工整理,上报公社级行政区划、大队级行政区划、居民地、各专业
部门、人工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名胜古迹等,共计1773条,前后历经17个月,
完成了全县地名普查工作任务。1987年10月,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6〕11号
文件《地名管理条例》和省政府〔1986〕78号文件《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在全
区各乡镇村庄开展设置地名标志工作。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设置地名标志的通知》。
1991年6月, 区政府印发《转发区地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设置地名标志工
作的意见》,在靠近公路、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的232个自然村,设置了地名标志,
截至1992年, 全区村村设置了地名标志。从1990年7月至1995年底,全区开展了地
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 共建有各类地名资料档案261盒、1679卷,各种地名资料
卡片406册,地图9筒175张,各种地名资料照片668张。1986年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获
济南市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1986、1987年地名办公室被评为全省地
名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991年8月20~1991年10月,全区20个乡镇也相继完成了
地名建档工作。共建各类地名档案2 57盒,2561卷(袋),在全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
地名档案管理体系。 1994年9月,区地名办参加了全国地名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会议,作了题为《建好城市个体地名档案,为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服务》的专题发
言。

(郭世新王兰初培国)

【行政区划调整】1985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历城区撤销11个区(辖52个乡、2个镇)
的建制, 调整为11个镇,3个乡,即仲宫镇、十六里河镇、柳埠镇、西营镇、港沟
镇、孙村镇、董家镇、郭店镇、唐王镇、遥墙镇、党家庄镇、彩石乡、锦绣川乡、
高而乡。198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历城县和济南市郊区,设立济南市历城区。
原归郊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划归历城区。198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
齐河县的靳家乡、大王乡、桑梓店镇划归历城区。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大王乡更
名为大桥镇。

(赵宗顺初培国)

【史志工作】 1986年,历城县县志地名办公室有职工8人。1988年10月,地名办公
室划归区民政局。 同时区志办公室改称济南市历城区史志办公室。1995年有职工6
人, 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4人。1986~1995年,史志办先后3次被省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省人事局和市政府评为省市地方志系统先进单位。

【编纂出版《历城县志》】由区史志办编纂的《历城县志》,历时6载,5易其稿,
经省、市志编纂委员会审批,于1990年11月由济南出版社正式出版,为建国后济南
市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县志。《历城县志》为16开精装本,全书除概述、大事记、人
物、附录外,共设28篇,142章,301节,计74万字。并有地图、彩照50余幅。《县
志》记叙了历城县自1840~1985年(部分章节起自1840年前,终至1987年) 自然与社
会历史和现状,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点。它的出版,为各级领导提
供了决策依据,为各行各业提供可靠资料,是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生动
教材,是全面了解认识历城的重要书籍。1993年《历城县志》被中国地方志领导小
组、中国革命博物馆、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评为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奖和山
东省地方志书二等奖。

【编辑出版史志资料】 1986~1995年,区史志办在编纂《历城县志》的同时,利用
所搜集的资料编辑出版了10余册资料集,计50余万字。1986年编辑出版了《锦绣历
城》,该书设历城现状、名胜古迹、历城名人、民间传说、土特名产和旅游设施等
6部分, 计4万余字,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省新华书店发行。同年3月为《黄河
渡口》(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撰写了《泺口渡口》一文计3000余字,全面介绍了著
名的黄河泺口渡口。同年还编印了《历城县志地名资料》,全书3万余字。翌年7月,
编辑印刷了《历城区概况》,介绍了历城建置沿革、自然条件、经济、交通、文教
卫生及所属乡镇村庄等, 全书7万字,内部发行。1988年配合改革开放征编了《历
城区在外工作人名录》,书中对历城区在外工作的661名人员,按原籍村庄、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等编印成册,供党政机关内部使用。1989年为《黄河百县》
(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 撰写了《锦绣历城文物荟萃》一文,计5000余字。1990年6
月编印了《济南市历城区村庄名录考略》,该书收录了全区1082个自然村的村庄名、
建村年代、村名由来及沿革情况,全书7.36万字。1990年《历城县志》出版发行后,
为帮助读者阅读《历城县志》,编选了《新编〈历城县志〉评介集》。全书收录了
省内外市县及历城区各界人士的20多篇评论文章, 计3.8万字。自1986年起,逐年
征集编选《历城区大事记》,至1995年,共编印7册,每册约2万余字。1995年8月,
史志办编印了由区委书记谢传仁、区长李福水题词的《历城先模人物》一书,收录
了建国后至1992年期间,历城各条战线上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48名先模人物事迹,
全书5万余字。 上述资料的编纂出版为宣传历城,振兴历城,提高历城的知名度起
到了重要作用。

【为《山东年鉴》、《济南年鉴》撰稿】《山东年鉴》和《济南年鉴》是省、市政
府主办的大型综合性年鉴,是系统反映山东省和济南市地方情况的知识、信息密集
的大型工具书。《山东年鉴》自1987年、《济南年鉴》自1987、1989年创刊以来,
历城专栏均由史志办组织撰稿,经区领导审稿后上报。稿件内容及时准确地反映了
历城区的基本情况和区委、区政府的主要政绩,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进展、新情况。
1987~1995年, 先后为“两鉴”撰写历城概况和专题条目累计12万余字,提供彩页
近40余个页码。

(卢绍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