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5&A=2&rec=343&run=13

【概况】 1986年,历城县劳动局设3个科室,有职工15人。辖县劳动服务公司,有
职工7人。 1995年,区劳动局设办公室、工资计划科、调配科、外资企业管理科、
仲裁科、安全办公室、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劳动监察办公室,有职工23人。辖区
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两个事业单位。1991年底,区劳动服务公司升
格为正局级单位。当年完成销售收入5500万元,上交税金150万元,利润130万元。
1995年,区劳动服务公司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财务科、安置科、培训科、劳务
监察办公室、待业保险科7个科室,有职工37人,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9人。
待业网点发展到107个, 安置就业人员1082人, 完成销售收入2.4亿元,上交税金
550万元,利润706万元。1992年、1994年被评为省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就业】1. 用工制度。1986年前,全县用工制度主要采用固定工形式。1987~
1992年劳动用工制度实行了重大改革,除技校学生分配和少数工种招部分固定工外,
其余全部招收合同制工人,并有计划内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等形式。1989年11月,
对计划外用工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共有计划外用工3392人,其中清退1300人,转
为固定工的540人,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的49人,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757人,纳
入计划内管理的临时工494人。19 92年后,随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
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始在国有、集体企业内部推行全员劳
动合同制,到1995年底,全区有121个企业、10391人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并全
部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2.劳动就业。1990~1992年是全区劳动就业高峰期,待业青年多,就业压力大。
区劳动局通过创办劳服企业和待业网点,广开就业门路,扩大安置渠道。1990年,
安置城镇合同制工人1039人, 农民合同制工人110人,安置临时工1260人。为2173
名待业青年发了新证, 为1077名待业青年换发待业证。1991年4月,劳动局成立了
职业介绍所,设对外服务窗口和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栏,还制定了有关工作程序和
制度,随时进行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自1992年起,招收工人由企业自主确定招工
条件、时间、数量、形式等,企业与就业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劳动工资】1.工资制度改革。1986~1987年,职工工资基本执行8级工资制。1988
年,在国营企业中首先推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试点。到1992年底,全区
90%的企业打破了原档案工资制, 使工资分配与产量、 质量、 效益挂钩。1988~
1992年,全区共下达全民企业工资计划6780万元,集体企业工资计划2350万元。同
时为5700人次调整了工资。 1994~1995年,在全区企业中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
1995年,审批效益升级指标6315人,按技能工资标准为72个企业的6600名职工晋升
了工资,为660名职工办理了技能工资套改手续。
2.工资管理。全区企业普遍印发了“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坚持企业工资基金
审核、签章、报批制度。1992年后,围绕企业内部分配,全面落实分配自主权。区
劳动局除宏观管好工资总额外,把工资、奖金分配权下放给企业,取消等级工资制,
使职工工资同岗位技能、贡献大小直接挂钩,实现分配向生产一线和苦、脏、累、
险及高技术岗位倾斜,打破了平均分配。
3.职工工资。1986~1992年,职工的标准工资一般平均每年进行1次调整。1989
年, 为全区40个企业、 2441人审批工资,实行浮动升级转固定升级,月增资总额
1.8万元。 对65个企业的328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职务工资, 月增资3642元。
1991年,按省劳动局220号文件规定,为17318名职工,每人每月增加6元粮价补贴。

【职工技术培训】1.待业青年就业前培训。10年来,区劳动服务公司本着“先培训
后就业”的原则,认真做好城镇待业青年的就业前培训工作。1994年,公司建立了
就业训练中心。 1986~1995年,培训5748人次。1995年,通过集中培训和在洪家楼
等5个乡镇设点培训,共培训2000人次。
2.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自1986年始,劳动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
司炉工等,坚持每年脱产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无合格证的
不能上岗工作。10年来共培训24期、1632人。
3.技校招生工作。1986年以来,劳动局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
择优录用” 的办法,努力做好全区的技校招生工作。1986~1995年,全区技校招生
报名考试的14865人,录取8176人,

【劳动保险】1.养老保险。1986年,县政府成立了“历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在企事业单位中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合同制工人养
老金的缴纳比例为:用工单位从合同制工人发放工资之月起,按本人工资额的18%
缴纳,本人按月工资标准的3%缴纳。到1990年,全区已有244个单位、1.34万人,
参加了养老保险, 年交养老保险金额达547万元。区属集体企业35个,有1172人按
工资总额加退休费用之和的25.5%的比例缴统筹金672万元,同年支出退休金405万
元。 1995年,全区有48976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收缴养老金6180万元,收缴率达98
%以上, 保证了全区10675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用的支付,全年共支付退休金4600
万元。同时,还为1万多名离退休职工每月增加离退休金48.04万元,人均增加45元。
2.职工待业保险。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同年, 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了待业保险科。到1995年,全区有157个单位参加了待
业保险,计90255人,年收缴待业保险基金506万元。

【劳动安全】1.安全生产。1975年,成立“历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县劳动局,各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
成网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每年都举办安全生产培
训班,做到持证上岗。1986~1995年,共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938人次,进行安全
检查38次,共检查了1672个单位(次)。1986~1995年,全区共发生工业企业事故153
起,死亡157人,重伤58人。
2.锅炉压力容器监察。1990年5月,区劳动局成立了“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
负责全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工作。每年都对全区在用锅炉压力容
器进行定期检验。到1995年底,全区在用锅炉394台,检验375台,检验率达到97%。

【劳动争议仲裁】1987年3月,“历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1989年, 区政府首次召开了有350人参加的劳动仲裁工作大会,会后驻区市属以上
企业和区属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构,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
善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1989年,办理了第一起劳动争议案,并先后为7000名合同
制工人办理了合同鉴证手续,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1995年,劳动争议处
理和合同鉴证工作已全面走向正轨,全区已有121个企业的10291人实行了全员劳动
合同制度,共鉴证合同1.34万份、6700人;全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5起,立案5起,
裁决2起,做到无错案。

【劳动管理和人才流动】区劳动局认真作好劳动力的余缺调剂,搞好人才交流,使
技术人才有用武之地。 1986~1992年,劳动力余缺调剂主要由劳动部门控制。1992
年,《条例》颁布后,企业自主权扩大,由企业自行确定用人形式、数量、条件、
时间, 劳动部门只从宏观上进行指导。1989年,为347名职工办理了调动手续,为
1574名临时工办理了用工手续。1995年,办理职工调动手续257人。1992~1995年,
为企业生产骨干和技术骨干办理农转非1464人。 1995年5月,区劳动局成立了“外
资企业管理科”,依法规范外资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