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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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历城县人民政府财政贸易办公室(简称财办)是县政府主管全县财贸工
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有职工4人。1991年11月,历城区政府财办更名为济南市历城
区财政贸易委员会(简称区财委)。1995年,历城区财委有职工7人。其主要职责是: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行使“综合、协调、服务”职能,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财贸工
作中关于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流通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两个文明建设及系
列化服务等工作。归口单位有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商业局、粮食局、
供销社、物资局、金融、保险系统各部门。

【商业网点管理】1990年9月,区政府成立“历城区商业网点配套费征收领导小组”,
区委常委、副区长李福水任组长,区财办主任田俊岭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办公室设在区财办)。1995年8月16日,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同年11月13日,区政府以济历城
政发[1995]62号文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全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和商业网点配套费征收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同时,
成立了“济南市历城区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隶属区财委,负责全区市场建设、
商贸网点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商业网点配套费的征收工作。1995年底,全区有各类市
场146处, 占地139公顷,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商业网点8000个,占地约109公
顷, 其中建筑面积过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设施12个, 建筑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
1996年5月, 市政府对在“八五”期间实施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全市73个单位进行表彰, 其中历城区洪家楼、仲宫、王舍人、郭店4个镇被评为
先进单位,华山、唐王2个镇被通报表扬。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995年9月,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
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区政府确定由区财委牵头,区财政局、工商局、畜牧局、环
保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商业局等10个部门参加,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工作。 同年12月, 根据江泽民总书记讲话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成立了
“济南市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刘炳泽任组长,
区财委主任岳司生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财委) 。1996年3
月,区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历城区生
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此后,在各乡镇开始着手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站,
并于4月1日起, 根据市统一部署,在全区推行生猪定点屠宰。7月上旬,全区20个
乡镇除洪家楼镇由市明确暂不建站外,其他19个乡镇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站,其中
18个已通过市检查验收, 批准进城经营猪肉。同年底,全区共定点宰杀生猪51887
头, 实现税费207.5万元,通过对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了病猪肉、注
水肉的上市,广大群众开始吃上了“放心肉”。

(吴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