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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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95年,全区林木管护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1. 护林防火。19 87年4
月4日下午4时至翌日晨8时, 柳埠林场藕池林区大高尖山发生一起因村民吸烟引起
的特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省、市、区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挥灭火,当地干部
群众、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2000余人参加扑救,经过16小时奋战,将烈火
扑灭。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02.87公顷, 烧死烧伤树木14.9万株,直接经济损失达
19.3万元。此后,全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了护林防火制度
和护林防火队伍。 1988年3月,区林业局增设了林业公安科。1995年底,全区共有
护林员2100人,配备森林消防车17辆,短波电台10部,对讲机38部,风力灭火机47
部。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公安、农委、林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
护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区、乡镇、
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实行了乡镇长、派出所长、林业站长、村主任“四长”负责
制。柳埠、黑峪两林场实行了与驻地乡镇、村联防联治的护林防火制度。同时,还
坚持了封山育林及牛坐槽、羊圈养制度,禁止在林区内乱放牧,有效地控制了林木
火灾和各种毁林现象的发生。2.加强了林业法规宣传。10年来,全区通过广播电视、
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布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林业法规。广播电视宣传年
均达100余次,出动宣传车150余辆次,印发宣传资料万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
林业法规的自觉性,保护了林木资源,巩固了绿化成果。3.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
木资源管理。到1995年底,全区已建有专职林政管理人员35人、林业公安干警11人
的林政执法队伍,加强了林木资源管理。10年来,严格执行了限额采伐的审批制度。
凡需采伐集体林木的单位,必须递交采伐申请书,通过所在乡镇林业站核实签字上
报区林业局,由林政科现场勘验,确定采伐量,签发采伐证书。无证采伐以盗伐林
木论处。10年来,从未突破市政府规定的采伐限额。1994~1995年,依法查处盗伐、
滥伐林木案件23起,有效地制止了乱砍滥伐林木现象。4.森林病虫害防治。1986年
在柳埠镇三岔村进行了山楂果实害虫共性同步防治试验。 通过1年的试验,山楂果
实的虫果率由试验前的90%下降到2%。1 987年5~11月,区林业局进行了全区森林
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基本摸清了林木病虫检疫对象及主要病虫的种类、分布和危害
情况。对出入区境的木本花卉、苗木、木材、果品及其林副产品,严格进行检疫。
为严禁美国白蛾传入, 境内自1987年起,在全区分散设置调查点120个,每年7、8
月份在美国白蛾危害盛期进行专项调查。截至1995年底,全区未发生新检疫病虫的
危害。对松毛虫、柏毛虫等危害性大的害虫,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积极
保护天敌,并在林中悬挂鸟巢招引益鸟,同时严格监视林木害虫动态,不失时机的
进行防治,使林内虫口密度始终保持在有虫不成灾指标以下。加强了森保队伍建设,
到1995年底,全区共有专兼职检疫员22人,专兼职林木病虫测报员25人。自1991年
以来,全区林木病虫发生率、监测率、防治率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均达到省林业
厅制定的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