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中国农业银行菏泽地区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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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 王旭光

1998年,地区农行努力把支持经济发展与优化贷款投向,提高信贷经营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打破行业、区域和所有制界限,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经济优势的产业和经济效益好、资信程度高、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良客户,作为信贷支持重点,较好地支持了菏泽经济的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资金投放上,农业银行一直把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将支持农业生产放在首位。在支农工作中,农行突出贷款重点,集中规模和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解决关键问题。一是优先满足农业生产费用所需资金。全区累计发放农业贷款51062万元,其中用于购买化肥6770万元,良种1213万元,农药、农膜1354万元,农机具3743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966万元,基本满足了农民的资金需要。二是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储备。对农资专营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全区累计发放生资贷款10797万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7448万元,支持农资企业购进化肥45万吨、农药2188吨、农膜485吨、良种6300吨;累计向农机企业发放贷款3743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4300万元,支持农机部门购进各类农机具12万台(套)。三是积极支持全区生猪、牛、羊毛、蔬菜、果品等农副产品的购、销、调、存。四是努力支持农民种植业结构调整,搞好多种经营。据不完全统计,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累计发放贷款4215万元,支持农民种植大棚蔬菜、培养优质果园、发展水产养殖等。
二、充分发挥传统优势,继续支持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乡镇企业。全区农行1998年累计发放乡镇企业贷款19029万元,重点支持了菏泽市高压容器集团、定陶都庆集团、菏达集团、巨野麟州肉类公司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支持其实现销售收入4.85亿元,利润5200万元,税金1405万元。
三、大力支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全区累计发放贷款4600万元,支持曹县王光集团、单县琴台食品工业公司等,使他们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利税1800万元。
四、按照“双优”战略要求,大力支持国有大中型工商企业流动资金需要。向东明石油化工集团、东明县棉纺织厂、菏泽交通集团公司等发放贷款4000多万元,支持其实现销售收入9.3亿元,利税5800万元。
五、积极拓展住房开发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累计向曹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安居工程第一期贷款1800万元,支持其开发经济实用住宅楼6栋,面积2万平方米,解决了300余户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组稿人 段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