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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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地委、行署根据形势的需要,即决定设立侨务办公
室。政府侨务机关成立后,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工作:
首先,对全区建国以来的侨情进行了第一次全面普查。经过普查比较完整的掌握了临沂地区的侨
情。普查资料显示,全区旅外华人、华侨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韩国、西欧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他们中间有许多人已获得了较高的成就,其中物理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丁肇中,世界著名生物化
学家孔宪铎,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电子专家张复兴,美国全美贾惟茨医学奖获得者于宽仁以及美国前总
统里根的少数民族顾问刘传篪都是侨界的名人。 经核查, 全区在海外共有华侨、 华人2341户, 计
13087人。 其中,临沂114户、465人,郯城69户、360人,苍山37户、159人,莒南150户、357人,日照
1485户、8736人,莒县120户、161人,沂水128户、2021人,沂源14户、50人,蒙阴65户、183人,平邑
18户、29人,费县69户、185人,沂南27户、66人,临沭23户、104人,地直19户、220人。全区共有归
侨1234户、2961人;侨眷8878户、35436人。其中,临沂归侨49户、155人,侨眷408户、1068人;郯城
归侨6户、11人,侨眷208户、1053人;苍山归侨4户、6人,侨眷61户、245人;莒南归侨69户、348人,
侨眷269户、1215人;日照归侨983户、2015人,侨眷7088户、28352人;莒县归侨16户、19人,侨眷170
户、706人;沂水归侨48户、178人,侨眷381户、1949人;沂源归侨2户、9人,侨眷35户、66人;蒙阴
归侨20户、48人,侨眷92户、246人;平邑归侨9户、37人,侨眷20户、39人;费县归侨10户、39人,
侨眷69户、193人;沂南归侨12户、49人,侨眷27户、46人;临沭侨眷33户、190人;地直部门归侨6户、
11人,侨眷18户、50人。
二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侨务工作中的拨乱反正。全区侨务机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
是的思想, 克服种种困难, 全面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全区共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
260件,为194户华侨落实了私房政策,共计41317.3平方米;安置朝、蒙归侨41户、145人;对13户60年
代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进行了安置;为130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夫妻两地分居等实际
问题,安置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家属就业63人,照顾其子女升学35人,办理“农转非”49人。同时,
对落实政策情况进行了跟踪,走访和慰问重点归侨、侨眷数百人次。
1986年之后,随着侨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区侨务工作从最初的以落实政策为主转向侨务工作的
全面展开。
一是深化国内侨务基础工作。全区侨务部门牢固树立为侨服务的宗旨,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
作:第一,积极支持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经侨务部门推荐,归侨侨眷被选为县、乡人大代表的18人,
选为政协委员的65人,选为省人大代表的1人,选为省政协委员的2人。这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
自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第二,
帮助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区内归侨多数是建国初期从朝鲜归国的,贫困面达70%,全区侨务部门
通过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投放各种侨务专项经费48万元,对贫困归侨侨眷给
全面的扶持,使绝大多数归侨侨眷摆脱了贫困,少数鳏寡孤独特困户归侨得到常年救济。第三,认真
做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全区共有归侨侨眷知识分子226人,分布在科研、文教、卫生、生产等
各条战线上,政府侨务机关与他们建立了经常的联系,及时发现、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向主
管单位推荐,共有200人次受到省、地、县的表彰,其中受省部级表彰的有5人,有6人被评为地县拔
尖人才。
二是密切与海外侨胞的关系。至1994年,全区共向海外寄发慰问信、贺年卡累计18000多封,接
待回国探亲、观光、经贸考察的侨胞和港澳同胞2500多人次。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与海
外侨胞知名人士和华侨社团的联系工作,整理并建立了海外“四有人士”(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
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档案40余份,作为全区海外侨胞的重点工作对象,保持经常性
的联系。与海外十几家华侨社团建立了联系,促成他们组团回国旅游、考察,并尽力为他们的活动提
供方便。
三是发挥侨务优势,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以来,全区侨务部门
积极工作,采取直接或间接引进等不同形式,促成一批“三资”企业来临沂落户。至1994年,由侨务
部门直接促成的“三资”企业14家,合同利用外资额623万美元,占全区引进外资额的70%左右。此外,
侨务部门还利用海外关系为企业产品出口创汇寻找出路,出口额1000多万美元。同时,侨务部门在国
内举办的交易会和政府、企业组织的出国经贸考察中亦主动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引导爱国侨胞为家
乡公益事业做贡献,是侨务部门的一项工作。至1994年,全区共接受侨胞和港澳同胞捐赠的款物累计
1260万元人民币,用于兴办教育、医疗以及救灾济贫等活动。爱国侨胞还向家乡赠送图书3.5万册,
建图书馆3处,并建立了4种奖学基金。1988年,地区侨办成立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临沂支公
司,为华侨的国内亲属汇款提供了便利,使全区侨汇收入逐年上升,至1994年,达370万美元。
四是在对外宣传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全区外宣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全区侨务部门直接向海
外寄发图书、画册、图片及音像等宣传品2300份,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华声报》、《山东侨报》、
《走向世界》、《齐鲁乡情》等外宣报刊上发表文章80多篇,广泛宣传了临沂地区的社会、经济、文
化、资源等。配合美国《侨报》副主笔龚忠武采写了《中国向农村贫穷开战》专栏文章,反映了平邑、
费县、沂水、沂南等县山区的综合开发、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新气象。
199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
建国以来侨务工作的第一部法律,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全区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保护法》的高潮。临沂地委批转了地区侨办《关于宣传贯彻权益
保护法的报告》,行署、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人分别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各县政府的分管领导
都发表了电视讲话,《临沂日报》发表专题文章,号召全社会都来学习《保护法》。区内各级侨务部
门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归侨侨眷1500多人次集中学习讨论《保护法》,上街头宣传
120余次, 出宣传栏60期, 出动宣传车40多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万余份。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
《保护法》的基础上,区内侨务机关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对全区落实华侨政策中的遗留问题进行
了清理,配合有关部门先后解决了涉及山林承包、宅基房产、侨汇、人身权益受到侵犯等方面的问题
23件,维护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