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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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1年,全市地矿部门深入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地
矿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矿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普及。结合《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大力开展
矿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矿业权人的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有偿开采观念、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观念。利
用“4·22” 世界地球日开展以“保护地质遗产”为主题的科普教育活动,使广大群
众进一步树立了保护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产和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加强对地矿行
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
法责任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树
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严把换证关,保证矿产资源开采依法有序进行。对到期换证或新开办的个体采矿
企业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资料齐全、规范,开发利用方案可行,环境保护措施完
善。对需省办证的企业,严把初审关,减少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量。同时结合矿产
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开展了“两证”(勘查、开采许可证)清理工作,年底前已清
理完毕。
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 补偿费征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国务院150号令所赋
予的行政职责,在矿产品销售市场疲软、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不利情况下,抓住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的有利时机,强化征收手段,完善征收措施,加大征收力
度,完成了省下达的征收入库任务指标。
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
作,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破坏的及时进行处罚,并限期恢复治理。同时加大保护区
的恢复治理力度,无棣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保护区的恢
复治理力度,并新铺设道路11公里,修建亭阁1处,设立标示牌2块。邹平县政府加强
对黄山、鹤伴山地质地貌景观的保护,修建了黄山喷泉广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
娱乐场所。
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储量套改和按新标准统计试点工作。全市积极开展矿产资源储
量套改和储量统计试点工作。按新标准套改已于上半年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
厅组织的验收。按新标准统计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同时,还抓了建设项目压覆
矿产资源审批、储量简测登记、资源可供性调查、地勘成果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等工
作。
地质找矿力度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加大对地勘项目的筛选、论证、上报工作力度。
经过努力, 省共批准3个项目,分别是无棣县城附近地热资源普查、邹平火岩盆地东
峪地区铜矿普查、 博兴湖滨地区矿泉水资源调查,省无偿划拨资金150万元。这些项
目的有效实施,将会为全市矿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2001年,按照《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
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工作,并取得
了阶段性成果。 这次整顿,以清理勘查、开采许可证为主,共清理采矿企业218个,
勘查登记2个,上报“两证”清理情况登记表220份,期间共取缔、关停非法小采石点
10处;对到期换证或新开办的个体采矿企业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保证了矿产资源开采
依法进行。

(刘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