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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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以前官府县衙无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县城机关的卫生有除奸科管理。
农村无人问津。
抗日民主政府期间,卫生有民政科管理。农村卫生得到关注。政府组织捕灭疫情,
注射防疫疫苗,发动开展卫生活动。部队和野战医院每到一地,宣传卫生常识,清除
街道,整理环境卫生。
1946年3月县政府建立卫生科。始有管理卫生医疗工作的专业行政机构。
1950年6月建立县卫生院。 内设防疫组。固定专人专职管理城镇农村的整个卫生
工作。同年建立卫生防疫委员会。由县卫生院、公安局、医药联合会、商会、学校等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社会卫生工作。1952年县人民政府恢复卫
生科,管理卫生行政事务。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仍由县卫生院负责。同年初,美国向我
国发动细菌战争, 为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5月重新调整、充实,加强了县卫生防疫
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正副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固定办公地点。配
备正副主任及办事人员, 制定计划措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6
月13日,县建立卫生防疫大队,17人组成,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梁子玉任大队长。文教
科科长张声甫任副大队长。各区都建立了卫生防疫中队,全县建15处了望所,5220个
卫生防疫小组,层层都有爱国卫生领导组织。9月8日县卫生防疫工作委员会改名为卫
生工作委员会, 基层同类组织相应改名。1953年3月县卫生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爱
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部门、农村基层的相应组织同时改称。此后,随机构人员变化,
至1984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进行了十三次调整。办公地点与财政经费均与县卫生
局一体。
1984年5月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正式纳入县局科级机构序列编制,成
为市政府的独立常设办事机构。 工作人员编制10名。1982年办公地点设在城关东路1
1号。1985年迁至文化中路10号,1986年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站,列局属科级事业单位,
配备站长,工作人员4名。同年3月建立除四害消毒管理站,配工作人员8名。
1993年地级市建立后, 爱卫会办公室被列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先后隶
属市文卫体委、市卫生局。下设公共卫生监督站、编制10人。到2002年,爱国卫生运
动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常设卫生机构,其专、兼职领导成员已由解放初期的11人
增加到35人。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历任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兼任。
莱芜县(市)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暨办公室领导人更迭(见第二章第三节“市委、
市政府常设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