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中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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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带徒是加强中医人才培养,解决中医代不乏人的重要方法之一。新中国建立
后,为继承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发展壮大中医队伍,除国家举办中医药院校培养人才
外,大力提倡中医带徒。
1952年创办联合诊所,即为老中医、中药人员配备徒弟。
1964年,县卫生局、劳动局联合发出“关于招收中医学徒的通知”。规定在本县、
社两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中医、中药人员,具备带徒条件,有带徒能力的都配备中医学
徒。所有学徒人员都明确师徒关系。每月发生活费15元。学徒期三年,期满经考试合
格者,发出徒证明。当年招收中医学徒34名,至1969年,陆续招收10名。
1970年7月,根据山东省革命委员会(1970)303号文件《关于对中医学徒安置问题
的通知》精神,对招收的44名中医学徒,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出师。该批学员分配
到公社集体医疗机构工作的13名, 回大队当赤脚医生的28名,继续学徒的3人。回大
队的于1972年又收回公社医疗机构。
1979年8月, 根据山东省卫生、劳动、人事局《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单位和散在城
乡的中医中药人员中考核录用中医药人员的通知》精神,经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考核
选拔,录用为全民所有制中医药人员15人。其中中医士13人,中药士2人。
1980年后,为名、老中医配备助手3人。
1983年2月,成立莱芜县中医院。7月份正式开诊,时有工作人员37人。其中,中
医药人员仅有19人。
1987年,全市16处市、乡镇医院成立了中医科。拥有中医病床70张,中医药队伍
达100余人。在2122名乡村医生中,有324人专职从事中医中药工作。为了进一步振兴
和发展莱芜市的中医事业,市政府拨款13万元,用于中医医院建设。
是年,在各单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市卫生局举办了“全市中医药知识竞赛”,
并组织参加了泰安市举办的“中医药知识竞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8年,市政府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市振兴中
医大会,把中医的振兴纳入了全市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成
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振兴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中
医工作,设立了中医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中医药工作,使全市中医事业的振
兴初见成效。 中医病床增加到80张,中医队伍发展到198人。在2430名乡村医生中,
有342人专职从事中医中药工作。
1989年, 中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医病床发展到100张,
中医队伍250人,在2477名乡村医生中,有364名专职从事中医中药工作。
1990年,全市1780名卫生技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312人,占17.5%, 其中副
高级5名,主治级58名,医师(士)级224名。90%以上的乡村医生分别接受了楼德医学院、
市卫校和乡镇医院的系统中医药知识培训。 有410人晋升为中医师或中医士。另外,
在职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参加中医药函授学习的200人, 参加中医自学考试的11 0
人,促进了中医药人员理论水平的提高。是年,吸收了一批中医骨干为市中医学会会
员。市中医医院对全体中医人员进行了定向专科培养。市卫生局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中
医药人才,坚持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搞好中西医结合,培养造就了一批中青年
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全市中医病床达300张,在乡镇建立了五处具有中医特色的
卫生院,13处新建乡镇卫生院(所)办成了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卫生院(所)。全
市村卫生室都配备中医中药,有一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生,配有中药橱、中药柜,
中药品种在100种以上, 有的还办起了中医诊所或诊室。市中医医院和市卫校每年举
办两期中医药培训班和乡村医生代训班,使村卫生室中医人员达到中医师水平。
1991年,莱芜市在中医医院获全省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被列为全国中医工作试点
市。翌年,市中医工作本着中西医并存、并重、并举的原则,加强了机构建设,中医
医院规模逐步扩大,医疗条件不断改善。按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标准要求,进行科学管
理,健全配套科室,强化人才培养,不断充实仪器设备,形成了市中医医教研中心。
15处乡镇医院设立了中医病房, 全市中医病床达185张,中医药人员达320人,有460
名乡村医生从事中医中药工作。是年,有19名同志在全省首届中医自学考试中取得了
大专学历。中医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基本形成。
1993年5月, 莱芜市文卫体委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意见》中指出:鼓励医务
人员从事中医工作,从事中医工作的人员,职称晋升方面优先;有专长的主治(管)医
(药)师,副主任以上医(药)师可自选带徒,学员出徒后,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带徒
人员由医院每月发给一定的补助费。
1995年,市中医试点县(市、区)工作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市政府下发
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的意见》,召开了两次动员大会和专题会议,制定了迎接
验收的实施方案,增设了中医机构,先后三次组织农村中医工作组到莱城区各乡镇指
导工作。是年,莱城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荣誉称号。市中医
医院进一步加强了内涵建设;开展了岗位练兵;尤其注重了中医人才的培养,全年先
后有15人次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同时举办中医理论学习班,使院内的西医人员和护
理人员初步掌握中医基本理论知识。 8月份,经省中医管理局审核,市中医医院被评
为“二级甲等中医院”。
1996年,市局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在职中医药人员
的继续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继承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7年8月,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切实
加强领导,在思想认识、学术研究、资源配置、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要坚持
中西医并重,全面振兴中医事业。对在乡镇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从职称、工资、
住房、户口等方面给予优惠,充分发挥了中医药在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领域的
服务功能。是年,市中医医院被确定为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肿瘤科被省中医局
确定为中医重点专科。1998年12月,省卫生厅在莱城召开了全省中医试点县暨重点专
科现场会。
2000年,开展了中医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乡医319名。120名乡镇医院卫生技术人
员参加了中医自学考试,11名中医人员达到了专科水平。
2001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中医人才。有30名中医
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科研单位进修学习, 8名参加中医自学考试人员毕业。乡村医
生中医知识培训259人次。 完成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中医系
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60余人次。
2002年,全市中医药工作得以强化。特别是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得到了进一步
加强。制定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实施方案,在市中医医院建立了全市乡村
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基地,550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