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妇女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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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广大妇女身受封建迷信之害,缺乏科学卫生知识,妇女月经、生孩子,
被视为见不得人的丑事. 孩子生在柴草上,方法落后,不讲卫生,无消毒知识。产妇
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和死亡率很高,无数母婴无辜死亡。
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境内妇女保健工作得到迅速发展。
1988年之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50年代,普及和推行新法接生。
60-70年代, 在普及新法接生的同时,开展了以防治宫颈癌为主的妇女病查治工
作。更新和复训接生员队伍,建立基层妇女保健网,倡导建立农村妇幼卫生室和配备
女乡医。
80年代初,推行妇女保健的程序化管理和围产期保健,大力倡导科学接生。
1989年12月14日,经省卫生厅检查验收,市妇幼保健所被命名为甲级妇幼保健所。
1993年底, 全市已有28个乡镇的521个行政村实行了母婴保健保偿, 入保人数达到
3560人,占全市出生总人数的32.1%,住院分娩率达到73.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达到89.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3.63/10万。1994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省级评估,
成为“爱婴医院” 。到1997年9月,全市有31家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标准。同年
12月, 通过了省爱婴市评估团的检查验收,1998年7月22日,被省政府批准为“爱婴
市”。199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正式颁布实施,随之,配套法
规也相继出台,这标志着全国妇幼保健事业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妇女保健工作
也变得更加明确和充实。在这一期间,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搞好母婴保健保偿工作,
开展妇女病查治,实行母乳喂养,依然是妇女保健工作的主旋律。到2001年,全市婴
儿死亡率降至7.5‰,孕产妇死亡率8.13/10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100%,4-6个月纯母
乳喂养率达到91.7%。
推广、 普及新法接生1950年7月,县卫生院妇幼保健组,在口镇试办了全县首期
助产员训练班,学员17人(旧产婆3人,青年妇女积极分子5人,老年妇女5人) ,时间
15天,学习了《妇幼卫生须知》、《安全接生》和生理、解剖基本常识,使她们初步
了解了孕期、产期胎儿的生理卫生知识,掌握了科学接生、简易消毒、保护产妇会阴
等基本操作技术。 同年她们施行新法接生45人次。除4例死胎儿外,全部母婴安全健
康。 1953年8月,建立县妇幼卫生保健站,县、区层层举办改造旧产婆,训练接生员
的培训班,推广新法接生,开展无痛分娩法,利用农村集市、会议等场合,采用图片、
模型、幻灯等形式宣传旧法接生的危害,新法接生的好处,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卫生
知识水平。年内培训接生员208人,新法接生率达到37%。1954年全县组织农村接生站
72处,接生员发展到377人。1955年重点整顿建设乡、村接生站,对全县53个接生站,
266名接生员, 由国家免费发给接生包,内装简易接生器具,消毒用品。年内新法接
生1104人, 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明显下降。1956年在新法接生迅速发展的基础上,
特别注重加强了对新法接生质量的管理。矿山、港里、仪封、鲁西、圣井、汶南、颜
庄、 辛庄、苗山等区,以区为单位复训、初训接生员993人,增配产包57套,建立了
以区卫生所为中心的集体消毒站, 及时加强技术指导。 1956-1957年全县出生婴儿
11590人, 新法接生6985人,新法接生率占60%以上。1959年在嘶马河试办了第一处
农村妇产院。此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以村为单位大办妇产院,至10月底,已办起村
妇产院387处,解决产房754间,产床652张,其中有60张床备有被褥、单子等。配备助
产员461名。公社、生产大队,对住院分娩的产妇,还给予细粮、食油、红糖等照顾。
新法接生率提高到68%。1959-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村妇产院随之解体,全县
接生员减少到216人,人口出生率降低,旧法接生率回升,1961年在8972个新生儿中,使
用新法接生的3170人, 新法接生率下降到35%,新生儿死亡151人,其中破伤风死亡10 0
人,营养不良死亡40人,其他死亡11人。1963年县妇幼保健站撤销,并入“六.二六”卫
生公社, 新法接生无人问津,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急剧回升,仅杨庄公社就有8名产
妇、10几名新生儿死亡。由于继续贯彻普及新法接生的批示, 对接生员重新进行了整
顿训练。 1966年文革开始, 妇幼工作深受干扰。 到1968年新法接生率恢复到49%。1
971年9月,恢复妇幼保健站。1972年开始建立城乡妇幼保健网,层层培训女赤脚医生
和接生员。 1975年公社医院专职妇保人员增加到35人,乡村女赤脚医生750人,接生
员427人, 新法接生率明显回升。同年,茶叶公社刘白杨村建立了第一个村妇幼卫生
室, 成为农村开展新法接生、儿童保健、妇女病防治的基层妇幼保健单位。1976年5
月,县卫生局在杨庄公社召开现场会,推广杨庄建立妇幼保健网的经验。年底全县建
立村妇幼卫生室873处,有病、产床973张。有女赤脚医生1041人,97%的生产大队有
了女医生。1977年, 全县共出生12796人,新法接生11100人,新法接生猛增到86.7
%, 新生儿死亡率下降到0.7%。1980年后,新法接生率稳步增长。从1982年开始,在
普及新法接生的基础上,转向科学接生,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各级医疗单位妇产科基
本建设,实行城乡妇幼保健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
指导。是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实现了普及化。1985年各乡镇医院充实健
全了妇产科,添置了必要设备,如人体磅、婴儿磅、电动吸引器、紫外线灯等,为避
免交叉感染,分设了门诊检查室和门诊手术室,各村卫生室都配有会接生的女乡医或
助产员,普遍建立了“四簿” (出生登记簿、婴儿死亡登记簿、产妇死亡登记簿、孕
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四卡”(出生登记卡、婴儿死亡登记卡、产妇死亡登记卡、
妇女病查治登记卡) 。1987年全市乡镇医院专业妇保人员37人,其中妇保医生22人,
儿保医生15人。17个乡镇、435个行政村的妇幼卫生室使用了“四簿四卡”,实行了程
序化管理。经管孕妇10829人,孕三个月入簿率60.57%,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分
别为93%和57.7%。全市出生儿17892人,新法接生17742人,占99.2%。住院分
娩11022人,占61.65%,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0.5/万和2.4‰。
1993年1月,莱芜市升格为地级市。8月份,莱城区妇幼保健所、钢城区妇幼保健
所相继建立,市妇保院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与两区妇幼保健所一道认真
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加
强各级医院的产科建设,积极做好对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倡科学接生,
母乳喂养。
新法接生和科学接生伴随着创建爱婴医院和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的工作,稳
步发展,2001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4%,科学接生率达到99%,孕产妇系统
管理达到82.2%,孕产妇死亡率为8.13/10万。
妇女病查治20世纪60年代, 以防子宫脱垂、月经闭止为重点,开展普查普治。1
961年全县子宫脱垂患者3301人,月经闭止1913人,不孕症736人,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子宫脱垂480人,治愈和疗效明显的437人,治疗闭经患者300人,治愈178人,推广使
用中草药蒸气疗法治疗子宫脱垂,取得积极效果。矿山公社卫生院蒸气疗法治疗94人,
痊愈23人,有效39人,无效32人。1964年子宫脱垂病人有所减少,全县1669人,接受
治疗者807人, 以推广使用子宫托为主。同时做好劳动保护,巩固疗效,减少发病,
七十年代后, 继续以查治子宫脱垂、尿漏为重点。1975年对全县81295名已婚妇女进
行查体, 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17932人, 患病率为22.02%, 其中子宫脱垂患者
1033人(Ⅰ°335人, Ⅱ°434人,Ⅲ°264人),占妇女病患病人数的5.76%,患者都分
别采取了治疗措施。1979─1980年对子宫脱垂病进行了突击性治疗,组织专门技术力
量,对现症病人由国家免费治疗,用明矾子宫韧带注射疗法,妇科手术治疗法,进行
普治。1980年全县尚有子宫脱垂病人627人,免费治疗588人,其中手术治疗48人。此
后, 病人逐年明显减少。1986年全市尚有子宫脱垂患者15人,已进行手术1人,上托
14人,新发病人已得到控制。1987年对全市59458名已婚妇女进行普查(其中阴道涂片
1373人) ,查出妇科病人9145人,患病率为15.4%,治疗人数8964人,占患者人数的
98.2%, 查出的妇科疾病有:子宫糜烂3829人,阴道炎2565人,附件炎1773人,盆腔
炎581人,子宫肌瘤42人,卵巢肿物43人,尿漏1人,子宫脱垂15人,子宫癌3人。
1986年以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妇幼卫生工作条例》把查治妇女常见、多
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制定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作为妇女保健工作的常规性
工作,市卫生局每年联合市妇联、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查体的通知》,
号召驻莱各厂矿企业、行政单位组织妇女查体,对查出的疾病给予及时治疗。
1996年至1999年4年中全市普查妇女415653人次,查出妇科疾病49181人次,其中,
宫颈癌患者100人,有97人进行了手术治疗。乳腺癌65人,有62人做了治疗。
妇女劳动保护自1958年起,境内农村开展了以“四期” (经期、孕期、产期、哺
乳期) 劳动保护为重点的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大力宣传妇女四期的生理特点。20世纪
70年代后期,提出增加妇女更年期的劳动保健,宣传更年期保健知识,通过各种形式
进行更年期保健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得到了巩固。妇
幼卫生工作人员利用不同形式,宣传妇女生理卫生知识,重点开展妇女和儿童十期保
健 (即:孕前期、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婴儿期、
幼儿期、和学龄前期) 实行程序化管理。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厂矿、企事业单位的
女工劳动保护。1982年在市直7个单位建立了女工卫生室、休息室和冲洗室。1984年,
市妇幼保健所有重点的在中、小学开展了女生青春期保健教育,在实验中学、十七中
学和实验小学,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达7次之多。同年,对市百货大楼100多名青
年女职工定期进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保健知识等教育。1987年学习贯彻“女工劳
动保护条例”、“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深入厂矿、企业了解落实女工保
健情况和保健措施,加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995年12月5日, 莱芜市印发《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要求全市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劳动的职业特点,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做好对女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女
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