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1993-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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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1月, 莱芜升格地级市后,原市卫生局撤消。其职能由新组建的市文化、卫生、
体育委员会履行。
1月12日, 莱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光前为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
1月12日,市委市府莱普发(1993)1号文公布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市文卫
体委分配编制26人。
2月10日,市委莱发(1993)8号文通知市文卫体委为建立党委的单位,同时规定建
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其机关支部仍归属机关党委领导。部门党委可给予工作指导。
3月10日,市委组织部(1993)组党5号文批复,同意建立中国共产党莱芜市文化卫
生体育委员会。
3月18日,市编委(1993) 55号关于市文卫体委事业机构设置及下属单位归属的批
复, 同意:一、本委下设红十字会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二、市防疫
站、药检所、食检所、卫生学校、皮防所、结防所、妇保站、人民医院、中医院、血
栓病康复医院、红会血站归市管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归莱城区管理。
3月18日,市编委(1993) 40号通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副县级事业
单位,定编7人,隶属市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3月26日,市文卫体委召开市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3月26日,市委莱任(1993) 33号文通知,市文卫体委党委由陈长坤、边荣海、于
建才、何方庚、孙元龄五人组成,陈长坤任书记,边荣海任副书记。
3月26日,市政府莱政任字(1993)3号通知,何方庚、卓洪礼为市文卫体委副主任。
3月31日,市委组织部(1993) 56号通知,魏佑伦、王学鑫任市文卫体委纪律检查
委员会副书记,张振声任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3月31日,市委组织部(1993)55号通知,孙元龄任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4月6日,4月4日市食监所办公楼竣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3012.37平方米。6日
市文卫体委,市食监所分别由市卫校、市防疫站迁至新楼办公。
4月13日,市委莱任(1993) 39号通知,边荣海不再担任市文卫体委党委副书记职
务。
4月15日,市政府莱政任字(1993)4号通知,边荣海为市文卫体委副主任。
5月10日,市文卫体委召开“五.一二国际护士节”庆祝大会。主任陈长坤在会上
作重要讲话,李福祥代表医学会,刘瑞华代表护理学会作大会发言。
5月14日, 市文卫体委召开本市升格为地级市以来的第一次全市文化卫生体育工
作会议,总结92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93年工作任务,副市长王育革在会上作重要讲
话。
5月20日, 市文卫体委批复同意红会办公室成立莱芜市红十字会卫生服务中心,
李荣笃任经理,王奉卿、郭能立任副经理。
5月20日,市文卫体委转发省卫生厅《山东省县及县以上医院营养科(室) 试行标
准》,并通知认真贯彻执行。
5月20日, 市文卫体委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
行为的通知》,并提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6月22日, 为加强对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府要求,市文卫体委成立
房改领导小组,于建才任组长,孙元龄任副组长。
6月28日,市文卫体委批复同意成立莱芜市畅达茶叶公司、煤炭运销公司。
6月30日,市编委(1993)126号批复同意设立“莱芜市卫生监督管理站,为科级事
业单位,经费差额补贴,隶属市爱卫会办公室。
7月7日,市编委(1993) 130号文,关于市属卫生部分事业单位建制级别问题的通
知,莱芜市人民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
学校,市防疫站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市妇保院(原妇保所)、药检所、结防所、红会血
站、皮防所、康复中心、食检所为科级事业单位。
7月10日,市文卫体委决定郭能胜任莱芜市东方物资公司经理。
7月13日, 市经贸委批复同意市文卫体委成立莱芜市东方物资公司,实行独立核
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月20日,7月19日市长时立军、副市长王育革在市政府会议室听取了市文卫体委
的工作汇报。
8月5日,省卫生厅、省计委、财政厅决定表彰二十五个农村卫生建设先进县 (市
区),莱城区为先进区。
8月20日, 市文卫体委印发《莱芜市恶性肿瘤死因、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共七条。并成立领导小组,于建才任组长,孙广田任副组长。
9月11日, 市文卫体委印发《关于市、区卫生管理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明确了市区卫生工作职责分工,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等问题。
9月24日, 市文卫体委召开全系统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
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别传达了市领导张敬茂、李明启在全市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任陈长坤结合本委情况作了重要讲话。
9月30日,市委组织部(1993)194号通知,同意市中医院领导班子暂按副县级配备,
建立市中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由李长华、窦胜俊、吕国清、朱从信、王新述五人组成,
李长华任副书记。
9月30日,市委组织部(1993)195号通知,万玉琛任市卫生职工中专学校校长,张
振芳任党支部副书记,张久斌、朱茂松任副校长;
安淑范任市妇保院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郭能立、任义先、张延珍任副院长;
王永泽任市食监所所长,党支部书记,朱从富任食监所副所长;
毕世峰任市药检所副所长,党支部副书记,李秀珍任副所长;
王作忠任市结防所副所长,党支部副书记,许登峰、刘存明任副所长;
吴兆泉任市皮防所副所长,党支部副书记;
朱海峰任市康复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田树常任副主任。
10月19日,市中医医院中医大专班开学,学员40人。
10月20日,市文卫体委印发《关于原卫生局与原计生委调换房地产使用权问题的
处理意见》,经市政府协商,原计生委在卫校北临的房地产作价调给原市卫生局使用,
由原卫生局在花园小区东征地6.18亩,归计生委使用。原计生委地面建筑物作价九万
元,以现金分期支付补偿给计生委,双方为此签订协议。
11月3日,市委组织部(1993)196号通知,李荣笃任市红会血站副站长,党支部副
书记,聘王奉卿任副站长,亓梅章任副站长。
11月16日,市文卫体委党委发文,委纪委由魏佑伦、王学鑫、曹玉琴、张振声、
刘正堂五人组成。
11月31日,市文卫体委决定原以文卫体委名议审批的“东方物资公司”及原爱卫
会兴办的“畅达贸易总公司” 与机关脱钩,自1994年元月1日交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管
理。
12月3日,市文卫体委批复同意爱卫会办公室成立莱芜市商贸开发公司。
12月22日,市委组织部(1993) 240号通知,市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暂按副县级
配备,李长华任副院长。
是年升格地级市后, 4月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并成立指
挥部, 市长时立军任指挥, 人大副主任房逢玉副市长王育革任副指挥,开展了创建
“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年底通过了省级鉴定。

1994年

1月13日, 市文卫体委党委批复,市结核病防治所党支部由王作忠、许登峰、刘
存明三人组成,王作忠任副书记;
市皮防所党支部由吴兆泉、吕慎修、邹笃荣三人组成,吴兆泉任副书记;
市康复中心党支部由朱海峰、田树常、罗桂英三人组成,朱海峰任副书记;
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由郭能立、任义先、张延珍、刘木桂四人组成,郭能立任副
书记;
市红会血站党支部由李荣笃、王凤卿、亓梅章三人组成,李荣笃任副书记。
1月15日,市文卫体委作出决定对1993年度先进单位、集体(科室) 和个人进行表
彰。
1月21日, 市文卫体委根据任职年龄规定,免去安淑范市妇保院党支部副书记、
支部委员、副院长,改任调研员,原级别不变。
1月26日,市委组织部组党字(1994)1号文批复,同意建立中国共产党莱芜市人民
医院委员会。
1月28日, 市文卫体委召开1993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大会,宣读了表彰决定,颁发
奖状,主任陈长坤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1月,钢城区通过省级初级妇幼保健达标单位。
2月3日,市委组织部(1994)24号文批复,市人民医院党委由于建才、孙广田、张
业金、亓良坤、张贵润组成,于建才任书记,孙广田任副书记。
2月4日,市委组织部(1994)23号文通知,市人民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暂按副县级配
备。于建才任院长,孙广田、张业金任副院长。
2月19日, 省卫生厅发文通知,本市钢城、莱城两区防疫站为全省第七批装备的
防疫站。
2月, 市文卫体委印发《一九九四年文化卫生、体育工作要点》,有关卫生工作
目标共21条。
3月15日, 市委书记张敬茂,在市文卫体委关于康复医院选聘院长情况汇报上作
了重要批示:“选聘院长的举措,符合改革方向,要大胆试,大胆闯,并积极支持应
聘者的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3月18日,省爱卫会决定表彰1993年度农村改厕及灭鼠先进县(市、区) ,莱城区
为灭鼠先进区。
3月19日, 16日至19日省卫生厅、省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联合组成血站达标评审
领导小组一行9人, 对市红会血站进行达标评审。历时三天顺利通过达标验收,副市
长王育革、委领导陈长坤、于建才陪同。
3月24日, 省厅通知公布1993年度完成“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任
务县(市、区),钢城区为完成区。
3月25日,根据莱政办发(1994) 14号文件精神,市文卫体委研究成立“莱芜市健
康教育所”(科级)暂定编8人。
3月25日, 市文卫体委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调度会,进一步部署创建工作,主
任陈长坤主持。
3月28日,市委组织部(1994) 37号文批复市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党支部由万玉琛、
张振芳、张久彬、朱茂松、胥秀增组成,万玉琛任书记,张振芳任副书记。
3月28日,市委组织部(1994) 38号文批复,市爱卫会办公室党支部由孙元龄、王
怀兴、韩继贵组成,孙元龄任书记。
3月31日, 本市执行山东省执行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协议书,分别由副
省长张瑞凤、副市长王育革代表省政府与莱芜市政府签署。
3月,市文卫体委党委印发《党委一九九四工作要点》五条。
4月21日, 市文卫体委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副市长王育革在会上作了重要讲
话。
4月23日,副市长王育革在委主任陈长坤陪同下,到市医院检查指导工作。
4月25日,副市长王育革在委主任陈长坤陪同下,到市中医医院现场办公。
4月29日, 市文卫体委根据王育革副市长意见,召开中医试点县达标暨迎接卫生
部、省中医局领导视察工作会议。委主要领导陈长坤、于建才出席并讲话。
4月29日, 市文卫体委根据市府安排,召开全市中医试点县专题会议,主任陈长
坤、副主任于建才在会上分别作重要讲话。
5月4日,市文卫体委党委决定张增明同志在聘任期间兼任康复医院(中心)党支部
书记,免去朱海峰的副院长副书记职务。
5月7日,本市隆重开展纪念“国际五. 八世界红十字活动”,市直卫生系统12个
单位130余人上街宣传, 义诊4000余人。市人大副主任姚炜、政府办公室及本委主要
负责人一同参加纪念动。
5月10日, 由市人民医院代表莱芜市文卫体委选送的小品“人间真情”获山东省
卫生厅举办的纪念“五.一二”国际护士节文艺调研二等奖。
5月17日,市委莱任(1994) 13号通知,张明诚任市文卫体委纪委书记、市委组织
部通知其任文卫体委党委委员。
6月1日,市人民医院举行创建二级甲等医院誓师大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
副市长王育革出席,委主任陈长坤作重要讲话。
6月2日, 继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后,
又召开动员大会,市长时立军作动员报告,要求全民动员搞好创建这一社会工程。
6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性病防治规章,全面加强性病防治工作的
通知》共四条。
6月10日,国家卫生城市专家调研组一行6人,在全国爱卫办主任施妈麟带领下来
本市考察,在听取了市委书记张敬茂、副市长王育革关于本市工作情况汇报后,由市
人大副主任房逢玉,副市长王育革,委主任陈长坤等陪同,对本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考
察。
6月14日, 市文卫体委决定将康复医院原购买的育红街宿舍区平房33间,面积70
0平方米,占地3.6亩,按原价调整给市妇保院。
6月30日, 市文卫体委印发《莱芜市医院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是日,公布
莱芜市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组员共20人,于建才任主任委员,陈延华、张业金、
杨玉玲任副主任委员。
7月26日, 市文卫体委批复,同意成立“莱芜市卫生消杀管理站”,正科级事业
单位,编制5人,经费自收自支,隶属爱卫办。
7月,由市文卫体委主办、市卫校承办的《莱芜卫生》(季刊) 创刊。编委主任于
建才,主编万玉琛。
8月5日,市文卫体委党委通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王永泽任市防疫站党支部副
书记、副站长,免去其市食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8月8日,市委(1994)15号文通知,成立莱芜市保健委员会,主任李明启,副主任
王育革,委员14人,于建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8月9日,市文卫体委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长坤,成员于
建才、何方庚、孙元龄、张明诚。
8月18日,市文卫体委召开行政机关和下属单位支部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
传达贯彻全市政治思想领域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主任陈长坤代表党委
作了重要讲话。
8月29日, 根据国家卫生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文委体委成立莱芜市血液质量
管理委员会,13人组成,主任委员于建才,副主任委员陈延华、李荣笃,办公室主任
亓梅章。
9月15日, 省厅副厅长王文芳到市妇保院视察工作,副市长王育革、市委常委秘
书长包文辉陪同。王副厅长肯定了妇保院的工作,并对院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0月18日,市文卫体委发文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莱
钢医院、新矿莱芜医院、鲁中矿医院、莱芜铁矿医院、莱钢特钢厂医院八家为莱芜市
卫生职工中专教学医院。
10月21日,市编委印发《市直党政机构微调实施方案》,市文卫体委列入微调分
设机构,分设后,市卫生局编制16人。
10月26日, 市计统委批复市红十字会建门诊病房楼,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7
0万元,由中国总会及市会筹措解决。
11月9日,9日至10日,市政府组织市建委、环保、公安、工商、文卫体等有关部
门主要负责人15人,对钢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预检,副市长王育革出席反
馈会,并作重要讲话。
11月16日,市委莱任(1994)29号通知,陈长坤任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11月22日至23日,副省长吴爱英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口镇卫生院视察,
市领导时立军、李明启、副市长王育革及委主要负责人陪同。
12月1日,市政府莱政任(1994)4号通知于建才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12月17日,省厅为钢城区“初级卫生达标县”奖励经费3万元。
12月21日,市人大常委莱人发(1994)11号文决定任命陈长坤为市卫生局局长。
12月22日,市编委通知市卫生局占用行政编制的人员有陈长坤等共计15人。
12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1994)48号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制发“莱芜市卫生局”
印章1枚,即日起启用,原“莱芜市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旧章同时作废。
12月22日,市委组织部(1994)115号通知,孙元龄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12月,市委组织部(1994)92号通知,于建才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1995年

1月9日,市政府印发《市领导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市五大
班子领导的任务。
1月20日, 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确定市人医院为“国际爱
婴医院”。
2月10日, 市政府印发《莱芜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莱芜市除四害管理
暂行办法》。
2月20日, 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莱芜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科级
事业单位,编制3人。
2月20日,为借鉴外地经验,扎实推进卫生改革,市局组织了由局机关及市医院、
中医院、防疫站、妇保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11人的参观团,由局长陈长坤带领,
对潍坊、威海、烟台、莱州等四个地市及下属的市医院、中医院、防疫站、妇保院等
20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参观学习,历时6天。
2月22日,市直机关党委(1995)4号文通知,同意建立中共莱芜市卫生局机关支部。
成员6人,曹玉芹、王学鑫任副书记。
2月28日, 市委市府召开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暨誓夺齐鲁杯大会,市长时立军作动
员报告。
2月, 国家卫生部、人事部、中医药管理局表彰李长华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
者。
3月2日,省爱卫会、省卫生厅表彰市防疫站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3月9日,省厅通知莱芜市被国家卫生部确定为全国疾病监测点。
3月16日,市局党委印发《一九九五年工作要点》共五条。
3月29日,市委市府(1995) 12号文决定表彰一九九四年度先进集体及记功嘉奖人
员,副局长于建才受嘉奖。
3月, 省卫生厅、人事厅决定表彰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乡
村医生,市人民医院为先进集体。
4月7日,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单位卫生现场会,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紧张行动
起来,搞好单位卫生,迎接国家卫生城的调研,副市长王育革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4月7日,市政府召开创建卫生城市单位卫生现场会,会上表彰了135个先进单位,
副市长王育革部署了95年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副主任王士范、市政协副主席王锦峰出
席。
4月14日, 市政府印发《莱芜市公民义务献血暂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并通
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4月18日,市局党委(1995)8号通知,经局党委研究,报市人劳局同意,李丰举任
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纪延龙任市红会办公室副主任;聘田树常任市血站副站长;
免去王凤卿市血站副站长、田树常康复医院副院长。
4月25日, 本市积极开展世界卫生日“4.25”预防接种日宣传及强化服苗活动。
市人大副主任房逢玉、市政协副主席杨良松,局长陈长坤一行,到钢城区同当地政府
负责人深入基层参加活动。
4月27日, 市局在市人民医院召开全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局长陈
长坤主持并传达了全省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会议精神,副局长于建才作了讲话。
4月28日, 市委书记张敬茂,市长时立军带领市五大班子负责人、莱芜市军分区
首长及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对莱城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进行视察。
4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加强对本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
市地方病领导小组。组长王育革。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于建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5月4日,市局在莱芜宾馆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局长陈长坤作了工作报告。
5月11日, 市长时立军带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20余名干部,到市红会血站无
偿献血。并作重要讲话。
5月17日,市卫生局党委(1995) 11号通知,吴茂春任市防疫站党支部副书记、副
站长。免去王永泽支部副书记、副站长,改任调研员(正科)。
5月18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5月22日,市局召开实施《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会议。
5月25日,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市人大副主任房逢玉在
电视台发表重要电视讲话。
6月6日,市委市府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张敬茂,
副市长王育革作重要讲话,市长时立军主持,市人大、政协、军分区的负责人出席,
会议号召紧急动员起来完成迎检任务。
6月7日,市委组织部(1995)37号通知,王学鑫任市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张振声任市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6月19日, 市委市府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市委书记张敬茂、市长时立军分
别作了指示,要求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任务。市五大班子负责人出
席。
6月22日,市局党委(1995) 18号通知,市防疫站党支部由吴茂春、马守江、刘太
浩、谭继明、滕兴武5人组成。
7月7日,市政府印发《莱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7月20日, 市卫生局、计委、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三部门《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三部
委农村“三项建设” 中期评估抽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由有关部门人员6人参加的
领导小组,副局长于建才任组长。
7月20日,市局党委通知,经市人劳局同意聘吕慎修任市皮防所副所长。
7月20日, 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授予市人民医院针灸科大夫刘英才
“好军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7月21日,李长华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8月14日,市委组织部(1995)75号通知,聘郭向芳任市卫生局局长助理(正科)。
8月15日,市委莱任(1995) 32号通知,李长华任市卫生局副局长;是日,市委组
织部(1995)88号通知李长华任局党委委员。
8月24日,市政府莱政任(1995)4号通知李长华为莱芜市卫生局副局长。
9月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
级全面动员,为创建卫生城市做贡献。
9月24日至27日, 以全国爱卫办副主任苏菊香为首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组一
行7人, 对本市进行考核鉴定,一致认为本市已基本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待所
存问题整改后予以命名。
10月13日,市政府印发《莱芜市婚前健康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共十八条。
10月16日,市局将市政府同意的《莱芜市医疗机构调整规划》报告省卫生厅。
10月16日,市编委批复,同意成立“莱芜市健康教育所”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
5人。
10月17日,自93年我市开展公民义务献血以来,局长陈长坤是全市第一个无偿献
血者,是日,又带领局机关12名工作人员踊跃献血,本人又献血200ml。
10月,本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的第二次调研。
10月,省厅决定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优秀监督员,市防疫站为先进集体,
李俭业、张保臣、赵云伟为优秀监督员。
10月,市妇保院顺利通过省爱婴医院评估小组“国家级爱婴医院”的评估,成为
国家级爱婴医院。
11月11日,省厅通知,经省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复审,莱芜市人民医院、鲁
中矿山公司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11月19日至21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陈珞珈,处长郑跃先带领的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专家评审组一行六人,对莱城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创建工
作进行了为期3天的评审。一致认为,莱城区已经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区) 标准》,同意申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同意,随即宣布莱城区为全国第八
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
11月22日,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成立“莱芜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于
建才任主任,陈延华任副主任。
11月29日,市局党委通知,经局党委研究报市人劳局同意,市中医医院院级领导
班子按副县级配备。亓良坤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朱从信、吕国清任副院长,免
去李长华副书记、副院长和张业金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12月4日,市委组织部(1995)116号通知,李长华任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
长;曹玉芹任市医院党委副书记。原莱芜市人民医院(按副县级配备)党委书记、院长、
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委员自然免除。
12月9日, 市委决定市医院领导班子按正县级配备,李长华任党委副书记、副院
长,主持医院工作。
12月15日,市政府莱政发(1995)64号文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
工作的意见》。
12月19日至20日,全省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乡村一体化管理座谈会在本市召开。省
卫生厅副厅长王文芳作重要讲话。王育革副市长到会致词欢迎,市人大副主任姚炜及
莱城区、市局主要领导同志陪同参观。
12月25日,本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副市长王育革荣获“国
家卫生城市市长奖”奖杯。
12月,朱从富被卫生部办公厅、卫生监督司评为“全国优秀卫生监督员”。
12月29日,市局党委(1995)45号通知,经局党委研究报市人劳局同意。
郭能立任市妇保院院长、党支部书记;
李荣笃任市红会血站站长,党支部书记;
王作忠任市结防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毕世峰任市药检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朱从富任市食监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张洪君任副所长,刘庆华任副书记。
黄维国任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1996年

1月8日,市政府在莱芜宾馆召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张敬茂对会议
召开致信,副市长王育革讲话。
1月19日, 省厅通知陈延华、李海洲、谷增军为莱芜市全省首批食品卫生碘盐监
督员。
1月28日, 本市开展纪念“世界防治麻风日”和“中国麻风节”活动。26日市人
大副主任姚炜、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远志,市局副局长于建才及市民政局、红十字会
等单位负责人到市皮防所及麻风村看望干部职工和病人。
2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表彰大会。莱城、钢城区等28个
单位为集体三等功,市委办公室等131个单位为先进单位。
2月1日,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市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后,市委市政
府决定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市局、市爱卫办、莱钢总
厂爱卫办为记三等功先进集体;市医院、中医院、市公共卫生监督站、市卫生消杀管
理站,莱城区爱卫办、卫生局,钢城区卫生局、爱卫办、防疫站、食监所、区医院,
莱钢卫生处、防疫站、总厂医院为先进单位,穆念河等20名卫生人员为先进工作者。
2月8日,省厅批复《莱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提出三条修改意见。
2月9日,市人劳局(1996)10号通知,同意王长川任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2月14日,省厅通知,认可新汶矿务局莱芜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2月, 市局按照市下派办的部署与莱城区和庄乡东平州、西平州、北平州、东车
夫、西车夫、荣科六个自然村建立联系点,确定了18名副科以上干部分别与六个村固
定联系。
3月13日,市局党委印发《一九九六年工作要点》。
3月14日,市局党委通知,李荣笃任市红会办公室副主任。
3月15日,市局党委通知,经党委研究市健康教育所与市皮防所建立联合党支部,
黄维国任副书记。
3月21日,市局印发《一九九六年卫生工作要点》。
3月22日, 市局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95年
的工作,提出96年的工作要点,副局长于建才在会上讲话,局长陈长坤主持会议。
3月22日,市委莱任〈1996〉28号通知,王学鑫任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3月25, 市局通知,经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莱城区医院、莱钢莱
芜铁矿医院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标准。
4月5日,市局党委组织医疗专家12人,到所联系点莱城区和庄乡的六个行政村为
群众义诊,局长陈长坤带领12名副科以上干部分别到村联系,受到欢迎。
4月11日, 市卫校建校10周年暨获省级重点学校庆祝会在“五八八六二”部队礼
堂举行,省职教办副主任刘方惠出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作了重要讲话,局长
陈长坤主持。
4月18日, 市局党委研究并报市纪委同意,局纪委由王学鑫、张振声、王家祥、
李丰举、王长川五人组成。
4月19日,市委组织部(1996) 33号通知,王怀兴任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孙元龄
任爱卫会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4月28日,市医院李福祥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5月6日,省厅副厅长王文芳到市妇保院视察工作,并为该院题词“发展妇幼事业,
提高人口素质”,局长陈长坤陪同。
5月29日, 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199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市中医医院为市级文明
单位。
6月6日,市局党委充实健全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
长陈长坤任组长,于建才、李长华、王学鑫任副组长。
6月8日,市局党委通知,市委组织部同意王怀兴任市爱卫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免去孙元龄党支部书记、委员。
6月19日,市委组织部(1996) 61号通知,同意聘郝向德、刘瑞华、董海燕为市人
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
6月19日, 市委召开全市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局长陈长坤代表卫生系统全体干
部职工作了大会发言。
6月19日, 19日至20日,以市人大副主任杨永为为组长的市人大和市局调查组一
行13人,对全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调查,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7月3日,市卫生、公安、工商、广电局联合印发《关于整顿医疗秩序,加强药品
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五项活动方案和建立协调小组及工作队。
7月25日,市直卫生系统为和庄乡所联系的村联系点捐款12500元,分别送往东、
西车夫、东平州、北平州四个较困难的村。
7月26日,市政府印发《莱芜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9月4日,省中医管理局批复,同意将莱芜市中医医院列为山东省中医药大学教学
医院。
9月10日, 市局确定市中医院肿瘤科、痔瘘科、心脑血管病科为市局中医重点科
室。
10月10日,第十届鲁南药政药检协作区会议,在本市工商银行培训中心召开,由
枣庄、济宁、泰安等七市地卫生局药政科长药检所长参加,省厅药政处周处长出席,
副局长于建才在会上作了讲话。
10月15日,市局党委通知,接市政府莱政任(1996) 6号文通知,郭向芳任市卫生
局副局长。
10月18日,市局党委通知,市人民医院党委由李长华、曹玉芹、郝向德、刘瑞华、
董海燕、孙广田、王斌七人组成。
10月25日,市局在莱芜大酒店召开全市卫生系统贯彻六中全会决议,推广青岛经
验会议。会上传达省厅《关于学习青岛卫生行业经验,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决定》
和张青林厅长的讲话,局长陈长坤对本局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作了部署。
10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的领导,市局建立局“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领导
小组”,陈长坤任组长,王学鑫为副组长,成员王化民等3人。
11月8日,市局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局妇委会成员9人。市妇联主席高
金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长坤在会上讲话。妇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建华为主任,
张延珍、郭玉华为副主任。
11月13日,市局党委通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亓良坤、朱从信、张业金、吕国
清、窦胜俊任市中医院党总支委员,(亓良坤任副书记,已公布)。
11月20日,市局党委决定表彰市直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和个人,
对在“正、评、树”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市人民医院等五个单位授予“卫生系统行
风建设先进先进单位”;授予市医院护理部等二十八个科室为先进科室;授予刘英才
等六十七人为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12月13日,卫生部表彰于建才、郭能立为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
12月17日,市委莱任(1996)68号通知,孟庆辉任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免去其市委
宣传部副部长。
免去陈长坤市卫生局党委书记。改任市卫生局调研员
12月17日,市委组织部(1996) 109号通知,王学鑫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孙广田
任市医院纪委书记。
12月26日,省人事厅、卫生厅表彰李丰举为全省干部保健工作先进个人。

1997年

1月5日,市卫生局、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
作的意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卫技人员到基层工作
的问题。
1月6日, 省厅、省红会决定表彰省红会系统1993-1995年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市红会血站为先进集体,郇宜进、李长华为先进个人。
1月13日, 省厅决定表彰全省妇幼卫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市妇保院为先进
单位,陈延华为先进工作者。
1月28日, 省厅通知,经论证和审核,莱芜市重新划分和确定的中心卫生院共九
家,即莱城区大王庄、苗山、牛泉、上游、口镇、辛庄、寨里中心卫生院和钢城区颜
庄、黄庄中心卫生院。
2月26日,市局制定《1997-2000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3月1日,市局机关档案工作被晋升为省二级先进单位。
3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爱婴市活动的通知》。
3月6日,市政府召开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部门联席会议,副市长王育革主持。
3月11日, 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正行风、评质量、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和个
人,市妇保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文明单位。
3月18日,市局党委印发《199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三条。
3月19日,市局印发《1997年全市卫生工作计划要点》。
3月19日, 市委市府在莱芜宾馆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张敬茂出席会
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王育革就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讲了具体意见,市委
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杨永为,市政协副主席王锦峰出席会议。
3月23日, 市政府下发《关于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实施意见》,进
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和措施。
4月4日,市委组织部通知,同意董建华兼任市局妇委会主任,张延珍、郭玉华兼
任副主任。
4月22日, 市局组织市人民医院部分医疗专家和防疫站社防人员15人,组成医疗
队,由局长孟庆辉带领到茶叶口乡义诊,诊治病人和接诊咨询病人400多人。
4月29日,在市人民医院急症科的基础上,成立莱芜市急救中心,并开通120急救
电话。
5月5日,市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健康教育处方的通知》共三条。要求年
内二级以上医院在门诊初诊与住院病人中健康教育处方使用率达到100%,一级医院达
到90%。
5月9日,市局、市护理学会在莱芜大酒店召开全市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
彰优秀护士大会,由两区卫生局长、市直医疗卫生及驻莱厂、企医疗单位、乡镇卫生
院长共150人出席。 36名优秀护士受到市人事局、卫生局的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
书。市政府、市科协、市人事局、卫生局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月16日,市人事局批复、市局职位设置方案。一、部门职位:局长1人,副局长
3人,纪委书记1人,工会主任1人,助理调研员1人。二、科室职能:(一) 办公室(挂
计财科牌子),主任1人,副主任1人,文秘档案管理科员1人;(二)人事政工科:科长
1人,副科长1人,政工副主任科员1人,人事科员1人;(三) 医政科(挂卫生监督科牌
子):科长1人,副科长1人,医政副主任科员1人,防保科员1人;(四)中医科(挂科技
教育科牌子):科长1人,中医科技教育科员1人;(五)药政科:科长1人,药政办事员
1人。
5月19日,市编委(1997)8号通知,市妇幼保健院、由科级升为副处级单位,编制
由90人增至100人,经费形式(差额)不变。
5月21日,市编委批复市人民医院编制由680人增至750人。
5月23日, 市委书记张敬茂带领市委常委秘书长刘焕立,市政研室、财政局等有
关部门负责人,到市直卫生系统调查研究,在孟庆辉、于建才陪同下先后到市血站、
市医院、市妇保院、市防疫站调查。在听取局长孟庆辉的全市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
张敬茂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下步卫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5月26日, 本市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的暗访复核,被列为
基本巩固了创建成果的城市。
5月26日,市编委批复市红会血站编制由45人增至65人。
5月27日, 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莱芜军分区表彰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先
进单位。
6月14日至15日,省厅组织省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评估组一行8人,在省中医管理
局副局长张心宝带领下,对市中医院进行评估,一致认为已经达到山东中医药大学教
学医院的标准。市人大副主任何心振陪同,孟庆辉、于建才、郭向芳参加。
6月28日, 市政府成立莱芜市创建“爱婴市”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王育革任组
长,市府副秘书长陈远志、局长孟庆辉为副组长,成员任绪安,高发林等10人,于建
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7月16日, 局党委在市中级法院礼堂召开了市直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事迹报告
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党委书记局长孟庆辉对创建文
明行业提出具体要求。
7月25日, 市局抽调执法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市区食品卫生联合执法大检查,
共检查相关单位1018个,查出违规行为单位305个,占30%,分别进行了处理,消毁变
质食品4382.5公斤,罚款23600元。
7月29日, 市人大副主任杨永为带领部分人大常委委员到卫生系统调查,在市人
民医院听取了局长孟庆辉的全市卫生工作情况和李长华市医院的工作汇报后,到市人
民医院、市中医院、妇保院,防疫站进行调查。
8月1日,市局召开全市“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深化医院改革会议。局
长孟庆辉在会上就医院工作讲了意见。副局长于建才主持。
8月1日,市局召开全市卫生科技工作会议。
8月8日,市局成立市卫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孟庆辉,副组长于建才、李长
华,成员郭向芳等6人。
8月12日, 市局党委召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张
敬茂、副书记、市长时立军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委书记局长
孟庆辉就落实讲话讲了具体意见。
8月14日,市委、市政府莱发(1997) 13号文印发《关于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意
见》。
8月17日, 市局与莱芜市恒志律师事务所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徐曙光、朱
文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对下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8月21日, 市局党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党委书记局长孟庆
辉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争做文明公仆的问题作了重要讲话。
8月21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会议,局长孟庆辉通报全市消除碘
缺乏病工作情况,市盐政办吕承祉通报全市食盐管理情况,副市长王育革作重要讲话。
8月28日, 局长孟庆辉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30次会议上作《关于我市卫生工作情
况汇报》。
9月1日,市政府莱政发(1997)38号文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盐管理,
认真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通知》。
9月8日至10日,省厅组织的由许汉民为组长的爱婴医院评估小组,对本市的一级
医院创建爱婴医院工作进行评估,全市三十家一级医院的创建爱婴医院全部通过了省
级评估。
9月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的情况进行视察。
10月6日, 市局成立山东卫生报刊驻莱芜记者工作站,副局长郭向芳为站长,副
站长3人,记者9人。
10月13日,市局调整房改领导小组,组长孟庆辉、副组长王学鑫,成员王化民、
董建华、王长川。
10月15日,全省红十字会兴办经济实体现场会在本市召开,省红会常务副会长刘
允生作重要讲话,副市长、市红会会长王育革等看望与会代表,局长孟庆辉出席会议。
10月18日至19日,由省厅组织的以省厅防疫处江洪泽为团长,有关专家为成员的
强化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团一行七人,对全市贯彻实施“二法五条例
“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远志,市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10月24日, 市局自5月起,组织开展的全市药品质量监督大检查活动结束。共检
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20家,医疗卫生单位84个。对19个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没收、消毁假中药材及劣质药品23种,价值2.5万元,罚款总计2.8万元。
10月29日,莱城区卫生局局长王志新被卫生部表彰为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先进个人。
11月10日,市局党委举办市直卫生系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骨干培训班,共有市
直单位4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孟庆辉作重要讲话并要求切实抓
好本单位学习。
11月21日, 21至23日,由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组织的医疗专家组一行1
2人, 视察了本市卫生工作,并在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坐诊。市委书记张敬茂、市长
时立军,市政协副主席苏灿华看望了专家,并介绍了本市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专家
对我市的卫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了长期定向合作的意向。
11月26日,市委书记张敬茂,市长时立军,市人大副主任何心振,市政协副主席
朱应铭,市委秘书长刘焕立,副市长王育革及市卫生局负责人一行13人,到市医院考
察,商议医院建设规划。是日下午张敬茂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医院
迁建问题,经反复酝酿,决定对市人民医院迁建立项。
11月28日,省政府通报表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莱城区人民政府为先进
集体。
11月28日,省人事厅、卫生厅通报表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钢城区卫生局、莱城区杨庄卫生院、钢城区里辛卫生院为先进集体。
12月3日,市局被市政协表彰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12月3日, 市局党委通知,报市人事局同意,免去王作忠市结防所党支部书记、
所长。
12月12日,省委宣传部卫生厅等十二部门通报表彰全省1997年度文化、科技、卫
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个人。市局为先进集体。

1998年

1月1日, 去年12月31日至是日,以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宝亭为团长一行8人,对本
市爱婴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一致认为:本市已达到山东省爱婴市(地)标准。副
市长王育革,市府副秘书长陈远志、局长孟庆辉陪同。
1月8日,省委宣传部等14部门通报表彰1997年度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活动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市局为先进集体,王学鑫为先进个人。
1月16日,市人事局(1998)9号通知,同意李绍贵任市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
2月6日,市局党委通知,报市人事局同意,李福元任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
黄维国任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2月16日,市局党委通知,报市人事局同意,张增明任市康复医院院长。
2月17日, 市局印发《莱芜市破坏性地震医疗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四条,并公布
领导小组、医疗抢救队、卫生防疫工作队成员名单。
3月3日,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1997年度建立联系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市局为先进单位,王学鑫、董建华为先进个人。
3月10日, 市局党委通知,张增明任市康复医院党支部书记,王利锋、郭业峰为
支部委员;
刘存明任市结防防所党支部副书记,董瑜为党支部委员;亓梅章、田树常为血站
党支部委员;张洪君为市食监所党支部委员。
3月20日, 市直机关工委决定表彰一九九七年度,机关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公仆
标兵、文明公仆,市局为“文明示范单位”,纪延龙为“标兵”,孟庆辉、于建才、
董建华为“文明公仆”。
3月23日, 市局党委召开市直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局长
孟庆辉总结了97年的工作情况,部署了98年的创建任务和措施,表彰了先进单位、科
室和个人,市纪委副书记李传成,市委副秘书长张继山出席颁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赵玉峰作重要讲话。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莱人任(1998)第4号通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第一次会议,
任命孟庆辉为莱芜市卫生局局长。
4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副市长王育革,局长孟庆辉分别在会上
作重要讲话。
4月13日,市局调查,莱芜十七中先后在高三十班、二班发现10名学生和1名老师
患肺结核和胸膜炎,发病集中,属结核病暴发流行,决定由市结防所对病人给予正规
治疗,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该校提出了六条卫生监督意
见。
4月15日, 本市由市政府批准并拔专款购置的大型流动采血车剪彩仪式在市红会
血站举行,市人大副主任杨永为出席,市府副秘书长陈远志讲话,市献血办副主任、
局长孟庆辉主持。剪彩后有石油、医药工公司、血站等47名职工无偿献血,到上午共
献血10200毫升。
4月23日,市局印发《1998年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九项。
4月29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电话会议,副市长牛志春在莱芜分
会场作重要讲话。就本市防治工作讲了三点具体意见。
5月8日,市局召开全市护士行为规范表演比赛暨文明服务护士明星表彰大会,市
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局长孟庆辉作重要讲话。
5月22日,省中医管理局批复莱芜市中医医院列为山东省中医护士学校教学医院。
5月29日,市局成立“莱芜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于建才。
6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莱芜市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实施方案》并通知认真贯
彻执行。
6月1日,市政府将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确定为1998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6月10日, 市局印发《市局1998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并经副市长王育革同意签
字。
6月26日, 市局召开全市卫生行业作风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
长李传成、局长孟庆辉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7月2日至5日, 市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四天的全市卫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
市直、驻莱厂、企及两区卫生监督员共计327人受训。
7月10日-11日,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宝亭一行三人来本市调研,局长孟庆辉作《关
于全市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副市长王育革对四项重点工作作了补充讲话。
7月20日至21日, 市人大副主任杨永为一行七人对全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情况进行调查,在听取局长孟庆辉的汇报后,先后到市教育、粮食、商业、莱城区寨
里镇及莱城驻地等38家企业经营单位实地察看,对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7月22日,省厅鲁卫妇字(1998) 10号文通知,经考核验收,莱芜市已达到《山东
省爱婴市地标准》,经省政府同意〔鲁政办字(1998)41号〕,命名莱芜市为“爱婴市”。
7月31日, 市长、市爱卫会主任于希信主持召开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暨齐鲁杯检查
评比动员大会,要求掀起固城夺杯高潮。
8月18日, 省卫生厅、省教委通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教育部核准,莱芜市
中医医院被列为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一批合格临床教学医院。
8月31日,市政府莱政发(1998) 41号文下发《关于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通知》
共四条。
9月1日,市人民医院迁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计委研究批准立项,迁
建地点位于蠃牟大街与长勺路交汇西南处,占地187.84亩,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
病床900张,全部工程分两期实施。
9月4日至6日, 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山东省第一团,由团长省卫生厅副厅长
董先雨带领一行11人,对本市城市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给予较高评价。通报会
后,市长于希信立即召开市爱卫会全委扩大会,副市长王育革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
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9月10日, 市局转发省卫生厅、人事厅《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共六章19条。
9月12日,市委莱委(1998)67号通知,霍太林任市局党委副书记。
9月18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电视会议,市人大副
主任杨永为在莱芜分会场作重要讲话。
9月20日, 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杨永为为《中华人民共国和国献血法》的实施在莱
芜电视台发表重要讲话,为《献血法》实施讲了意见。
9月, 本市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城市”,并获全国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和“齐鲁杯特别奖”。
10月9日,市委莱委(1998) 74号通知,李长华任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随
即调往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作。
10月25日,市委组织部(1998)76号通知,霍太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副书
记。亓良坤任市中医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10月30日,市委莱委(1998)79号通知,免去王学鑫市卫生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是日,市委莱委(1998)90号通知,李光前为正县级干部;王学鑫任市卫生局助理
调研员。
11月10日至11日,省消除碘缺乏病考核组一行6人,由省地病办主任弭明琳带队,
对本市工作进行考核,在听取副市长王育革、局长孟庆辉的工作汇报后,先后到莱城
区辛庄、铁车等五个乡镇及盐业公司进行考核,市府副秘书长吕会其、副局长于建才
陪同。
12月7日,市委组织部(1998)100号通知,同意朱茂松任市局党委委员,纪委副书
记。
12月10日, 省地病防治领导小组通报,11月10日-11日组织专家考评组对莱芜市
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认为“莱芜市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达到了国
家规定的消除碘缺乏危害阶段性成果的标准。
12月10日,省卫生厅组织合作医疗检查组一行四人,对本市合作医疗工作进行检
查,局长孟庆辉作了工作汇报,市府副秘书长吕会其陪同检查。
12月15日,市局党委通知,刘存明任市结防所党支部书记;李秀珍任市药检所党
支部书记;李海洲任市药检所党支部委员;免去毕世峰市药检所党支部书记。
12月17日,市人事局通知,免去朱茂松市卫校副校长。
12月18日,市局党委通知,报市人事局同意,刘存明任市结防所所长;聘李海洲
为市药检所副所长。
12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会议,市献血委员会副主任、局长孟庆
辉总结了两年的工作,市献血委主任副市长王育革作重要讲话。
12月24日,市编委批复,市药检所编制重新核定为23人。
12月28日,市直机关工委通知,同意朱茂松任市局机关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