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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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宣传月、“学雷锋送法进社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制讲座;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团,制定了《青少年学法计划》,开展了“百场法制报告会进校园”活动。指导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专门班子调研起草了《法治日照建设纲要》及实施方案,并确立了87处法治创建示范点;9月26—27日,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区县进行了“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指导。岚山区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区长张桂伟在全省率先举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活动,受到省普法办充分肯定;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在岚山区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对130多家街道、学校、企业、单位等进行了命名表彰。12月4日,第十四次山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对我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载体、推动法治日照建设和岚山区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活动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2月25—26日,省“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社会稳定】 围绕特殊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部署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建设,建立了由80多名律师、行业专家等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与卫生局联合成立了市级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莒县召开了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有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个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莒县县委书记刘守亮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2013年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1.4903万件,成功率达98%。突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评估、预释解人员信息文书传递、外流刑释解教人员异地托管、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等制度,做到无缝衔接,防止脱管失控,2013年全市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46人,其中衔接1146人,帮教1146人。社区矫正系统整体改造升级,健全完善了基本信息库,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开展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消除顾虑、积极改正,截止2013年12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968名,解除2020人,在册1913人,他们思想稳定,改造效果明显,2013年内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东港区所有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并打造了东港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省司法厅王本群厅长给予了“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的高度评价,副省长邓向阳现场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6月28日,市政府在东港区召开了县域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对此作出批示“县域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是社会管理、平安日照的重要基础,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司法服务机制,满足基层群众需求”。五莲县曙光基地得到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和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作出批示“五莲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有创新、效果好,值得关注”。

2013年6月18日召开的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节工作现场会
【法律服务】 首次由市政府成立了年度司法考试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按照“最权威、最严密、最公正、最廉洁”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律师协会网站开通了“律师服务企业窗口”,建立了8个律师人才库,满足企业对专业律师人才的需求;11月份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换届,两结合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完善;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社区设立律师工作室的实施方案》,选择20个社区开展了“律师工作室”试点工作;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42家,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0088万件,涉及金额13.36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9亿元。10月举办了全市公证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在繁华路段设立了5个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2.5万余份;4月、9月开展了两次公证质量大检查,连续多年保持“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纪录。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继续加强司法鉴定职业监管和资质管理,全面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公信力,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3100余件,采信率达99%,业务收费超过300万元。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开展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范、诚信服务的教育整顿活动,全市共有3个法律服务所、4名个人分别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文明基层法律服务所”“省级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市法律援助中心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达成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完善了两地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制定下发了《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热线织网、服务合唱”活动,将“148”法律服务热线与其他部门热线形成互动,解答法律咨询6587起;开展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月”和重阳节法律援助专场活动受到社会好评;市法律援助中心、东港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另有1名援助律师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84起,比上年增加23%。
【劳教所建设】 通过积极协调,市劳教所配备了新的领导班子,警察综合楼如期竣工并正式启用,绿化硬化、道路管网和监管单体建设按期完工。落实中央劳教制度改革要求,组织干警到鲁南监狱跟班学习,强化业务工作培训,为劳教转型开展工作做了充分准备。5月份,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视察了市劳教所建设现场,认为日照市劳教所建设质量好、进度快,规划设计完全符合转型后的工作需要。
【内部法制】 重新修订《日照市司法局执法责任制》,及时梳理、调整了执法依据,界定了执法权限,细化了执法程序;出台了《日照市司法局执法操作指南》《日照市司法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日照市司法局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市、县司法局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对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25项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细化完善了《日照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将本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分解;修订完善了《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考评办法》,进一步改进了执法执业考评的项目、内容、标准和方式;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全系统司法鉴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了1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