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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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节社交礼节清代行跪拜礼,俗称“叩头”,用于祭祀、庆吊、民见官、少见长
等正式场合。平常亲朋好友及熟人见面时作揖,妇女道“万福”。中华民国成立后,
禁行跪拜礼,通行作揖、鞠躬,但在祭神拜祖、幼童给长辈贺寿、拜年时仍要叩拜。
1940年,荣成人民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盛行鞠躬、握手。80年代后,见面以握手、
拱手为礼。
待客礼节荣成人朴实憨厚,热情好客,重礼节,外地人到荣成农村办事行商,是
绝对不愁食宿的。新中国成立前,待客严格尊守辈份和礼教,身份、学识不同,礼节
也多异。新中国成立后,沿袭了古之邹鲁遗风,客至,迎到门外,握手,请客先行。
客人进屋坐上首,主人下首陪坐;倒茶双手捧壶;交谈时,忌打断客人话。送客时,
请客人先行,主人送至大门口或村头,握手道别,客骑自行车,要代客推至门外。宴
客时,一般是男家长和20岁以上男子陪客,女客,也要男子陪。家中的妇女和小孩,
不能与客人同桌吃饭,需等客人用毕再吃,以示对客人尊重。宴客时座位排序很讲究,
不能乱坐。坐首席的,要坐有坐相,吃有吃相,要有分寸;而坐在“桌子后头”的很
随便,不拘礼节。“陪客”要有酒量,想方设法劝酒,以灌醉客人为荣。80年代中期
后,公款吃喝之风兴起,政府三令五申,严加禁止,但屡禁不止,有的规格越来越高,
一桌少则三四百元,多则近千元。逢娶亲、生子、孩子过生日及升学等喜庆之日,个
人也办得很奢侈,不少人将家宴移到宾馆饭店里举行。
称谓家庭称谓姥姥门上的:外祖父称姥爷,外祖母称姥姥、姥娘;舅父,称舅舅,
境内南部地区,称作“记”,舅母称舅妈,舅父之子女称兄弟姐妹,旁称姑舅兄弟、
姑舅姊妹;姨父称姨父,姨母称姨妈,姨父之子女称兄弟姐妹,旁称姨娘兄弟、姨娘
姊妹。丈人门上的:岳父称爹、爸爸、伯、叔者皆有,旁称老丈人,岳母称妈、大娘、
婶,旁称丈母娘;妻之兄弟称哥、弟,旁称大舅子、小舅子、兄弟,其妻称嫂子、弟
妹或弟媳妇,旁称舅子媳妇;妻之姐妹称姐妹,旁称大姨子、小姨子、姐妹,其夫称
姐夫、妹夫,旁称连襟。家门里的:祖父称爷、爷爷,祖母称奶奶、婆;父亲称爸爸、
爹,三四十年代前,境内多称“大”或“大大”,母亲称妈、妈妈,兄弟称哥、弟,
但在农村常有以弟昵称“兄”的;伯父称大爷、大伯、老爹,伯母称大妈、伯母、老
妈;叔父称叔叔,叔母称婶;伯叔之子女以兄弟姐妹相称,旁称堂兄弟、堂姊妹;姑
父称姑父,姑母称姑、姑母、姑妈,其子女也以兄弟姐妹相称,旁称姑舅兄弟、姑舅
姊妹。夫妻之间称呼:清末民初,士绅人家称“老爷”、“太太”,一般农家,丈夫
称他爹,旁称汉子、当家的,妻子称他妈,旁称媳妇、老婆、内当家。50年代后,夫
妻之间多称名字,或加姓在前称“老某”、“小某”。妻与夫之兄弟姐妹之间的称呼:
夫之哥称哥,旁称垛伯;夫之弟称弟、兄弟,旁称小叔子;夫之姐妹称姐妹,旁称大
姑子、小姑子;妯娌称嫂、嫂子、兄弟媳妇。
社会称谓民国之前,称知县为大老爷,出家人称为师父,商店老板称掌柜的,记
帐的称帐房先生,五大匠称师傅,教书的称先生,同学称同桌或同学。年龄大的称大
爷、大伯、大叔、大娘、大婶,同龄者称老兄、老弟。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同志”
二字开始在革命队伍和部分群众中相称。新中国成立后,“同志”成为广泛尊称,年
龄相仿的,姓前多加“老”字,年龄小的,姓前多加“小”字。儿童对长者称爷爷、
奶奶、叔叔、阿姨。80年代后,下级对上级,及干部之间称职务,称同志的渐少。90
年代后,在一些接待和社会场合称“先生”、“小姐”、“女士”的渐多,经理、厂
长多被人称为“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