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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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步代车境内百姓吃苦耐劳,民国前,社会落后,交通工具匮乏,居民外出,不
论远近,皆步行。清末,境内走京闯卫,甚至北闯崴子(海参崴)者,步行一个月,甚
至四五十天比比皆是。
牲畜民间代步工具最早当属牲畜。农家所养牲畜皆为役畜,用于耕种,妇女、儿
童走亲戚偶尔用之代步。大户人家则专门喂养小驴,俗称走驴。驮运作为一种职业,
盛行与清末民初,他们饲养骡子从事物资运输,时称“赶脚的”。
车清代及民国年间,境内大户人家有养大车的,木轮,周镶铁瓦,以骡驾辕,
既作农用,亦可代步。代步时搭上席棚,车厢内铺谷草,以防颠簸。子,临时扎成,
清代及民初为新娘归宁(回门)必乘之工具,由两张驮架组成,内垫谷草,外搭席棚,
蒙红毯,两头牲畜驮载,可坐可卧,比较舒适。40年代后期,子在境内消失。
自行车自行车进入境内较晚, 且价格不菲,非一般人家所能购买。1931年7月20
日进行自行车登记, 境内共有自行车4辆。40年代后期,车辆虽有所增加,但集中在
石岛、崖头、俚岛、城厢等城镇中,真正在广大农村普及是在80年代后。1985年,全
县有自行车31.6万辆。1995年进行典型调查,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56辆。
汽车1931年,境内始通汽车,线路是烟台至石岛,威海至县城、石岛、俚岛,县
城至石岛等班车也相继开通。因车次少、票价高,除政府人员或商人乘坐外,寻常百
姓很少问津。1937年,县内各班车停业。1946年恢复了烟台至石岛的客运。建国后,
陆续开通崖头至乡镇驻地的客车,但满足不了百姓乘车的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 集体、个体运输专业户蓬勃发展,至1985年,全县有大小客车33辆,日客运量8
00余人次。1995年,全县有营业性客车179辆,其中个体146辆;出租车80辆。
摩托车1965年, 县公安、邮电部门首先购置摩托车。1985年,全县有摩托车769
1辆。 进入90年代后,私人购置摩托车的数量大增,1995年全市拥有摩托车达7.98万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