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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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私塾、义学由办学者礼聘塾师,多是聘请参加科举考试落榜的秀才、童生
任教。
民国年间,师资的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文化考试录用;二是从外地招聘;三是
接纳师范毕业生。录用时需呈教育局核准备案。
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占区内,校长由日伪教育科委派,教师由校长聘用,其中有
日本特务、校长的亲友和部分中间人士,也有抗日民主政府派入的反“奴化”教育的
干部。在抗日根据地内,校长由抗日民主政府教育科委任,教师多是从外地读书返乡
的大中专学生。因当时形势的需要,每年都有教师参军、参政,教师匮乏,只能从社
会上招用。 1940年全县从社会上招录了142名教师,包括小商人、老私塾先生和小学
毕业生等。
建国后,公办教师均由政府录用,统一调配。主要接纳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生。
1950-1995年分配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约4560人, 占公办教师的92%。其次是从社会上
录用,1952年从高小毕业生、民办教师、转业军人中录用300余人。1971-1995年从长
期代课和民办教师中录用了1105人。1995年,全市共有公办教职工4689人,其中小学
教职工1237人、中学教职工3356人、其他96人。
民办教师1972年前由生产大队选用,所在公社批准。1972年后,由各公社选用,
县教育局备案。 1995年,全市共有民办教师2121人,其中小学民办教师643人、中学
民办教师14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