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性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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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境内最主要灾害类型。 受灾面积广,主要发生在春、秋两季。大旱平均4年一
遇,春或秋旱十年八遇,自1887-1991年(中间资料间断12年) 的92年间,境内出现了
1927年、 1982年和1990年3次特大干旱,连旱2年的每23年一遇,连旱4年的每46年一
遇,连旱时间最长达7年之久。
涝主要是暴雨造成的,持续阴雨次之。大涝平均8年一遇,小涝3-4年一遇。连涝
2年的每23年一遇,连涝时间最长达7年。特大涝灾机遇很小。连旱连涝和旱涝交替发
生的机会也时常出现,1887-1991(间断12年) 统计,旱涝交替发生连续7年、9年、11
年、12年的现象各一次。
大风境内属全国三大风区之一, 年内8级以上大风52.3-123.8天,间或强热带风
暴过境,对高秆作物和海上捕捞、养殖破坏性极大。荣成农渔业生产损失最大的几次
都是由强热带风暴、大风造成的。龙卷风境内偶有发生,可造成局部性损失。
雾年均雾日56.9天。由于海雾多、湿度大,导致温度、光照比同纬度地区低,且
适宜病虫害的繁殖,给沿海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成为境内特有的灾害性天气。
另有雹、雷殛、干热风、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偶有发生,属局部性的。
由于自然灾害频率较高, 粮食产量很不稳定,1949-1983年的34年间,粮食减产
有13年,占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