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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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难民1940年4月, 荣成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开始承办社会救济工作。其主
要救济对象是鳏、寡、伤残以及家庭主要劳力死亡、痴呆、重病、久病者;无收入和
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者;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短期难以恢复者。
战争时期,社会救济主要解决难民的温饱,重点照顾烈军属中的困难户。
1941年5月,七区(今宁津镇)遭日军大规模的烧杀抢掠。为救济当地3586名难民,
政府当即发给难民每人1元钱、5公斤粮。同时在全县发起募捐活动,募捐北海币1.63
万元救济难民。1942-1945年,全县募捐北海币15.5万元、玉米22万公斤、豆子3万公
斤、 杂粮1.4万公斤、棉花358公斤、袜子1.24万双、单衣125件、棉裤18件、棉袄56
件、布166尺;县外募捐:大连450元(北海币)、石岛和威海1500元(北海币)以及青岛
绿豆500公斤、 东北玉米6.5万公斤、烟台玉米6万公斤;国家救济款8.69万元、玉米
5.8万公斤、棉花137公斤;另外国际救济总署也支援白面254包、衣服21件、药品4箱
以及牛奶、奶粉各55箱。这些钱物全部用于援助受害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救济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1951年9月,政府发放社会救济款3571.4万元(旧人民币,下同)、粮2.5万公斤。
是年两次发给优抚对象救济粮:第一次发给烈属31.8万公斤、军属14.6万公斤、工属
1.5万公斤; 第二次发给烈属5.3万公斤、军属3万公斤。是年又发给烈士子女入学补
助费7482万元,补助学生772名。
1954-1955年,为解决烈军属入社资金困难,发实物补助:牛744头、骡223头、
驴272头、 马126匹、猪1059头、双铧犁40台、喷雾器500部、水车30部、渔网33块、
小农具766件、化肥1000公斤、农药63公斤,并发放生活补助费17.2万元(新人民币,
下同)。1964年,上级发社会救济款22.66万元,其中用于修房3208间,3.76万元;用
于治病3647户,9.95万元;用于过冬寒衣1.9万件,8.95万元。
扶持困难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把扶优、扶贫作为社会救济工作的重
点,以贷款、实物、科技进行扶持,让“双扶”对象发展生产,勤劳致富。
1985年, 政府对优抚对象和困难户扶持补息7.3万元,贷款86万元,有借有还款
13万元,银行贷款65.9万元。乡镇、村对优扶对象和特困难户扶持救济款80万元、水
泥300吨、木材25方、钢材5吨、化肥3万公斤,出资建厂房2700多间,饲养场200个。
全县共减免税收11万多元,减免困难户子女学杂费5090元。粮食、外贸部门优先收购
贫困户花生50万公斤,可增加收入20万元。优先安排“双扶”对象就业1400多人,民
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办技术培训班40多期,参加学习的“双扶”对象及其子女3000多
人。 共扶持困难户3133户,脱贫977户;扶持优抚对象7539户,其中专业户、联合体
2675户,养殖专业户221户,达到致富标准的3760户,达到万元收入的32户。
是年,对全县经济落后的兰家乡,县“双扶”领导小组专门进行研究,列为重点
扶持对象,动员县直各部门进行扶持。农机局帮助兰家乡年内开办了一个50人规模的
修配厂;一轻局把嘉陵车配件加工任务让给兰家通用机械厂加工,把县罐头厂收集水
果种子的项目让给兰家乡群众去干;二轻局把一鞋厂的橡塑轻质板项目和皮件厂部分
线缝手套的缝制加工任务让给兰家乡,两项年可盈利40万元;邮电局拿出1.29万元帮
助兰家乡架设电话线路; 交通运输公司拨款6万元帮助修建公路;民政局从民政事业
费中拿出5000元作为垫付利息,以贴息付款的形式扶持部分困难户;农牧局拨给兰家
兽医站1000元流动资金,并赊销5000元兽药,帮助兽医站开展服务业务;水产局拿出
2万元的周转资金扶持该乡的淡水养殖业;农业银行挤出15万元的贷款扶持乡办企业;
商业局拿出27吨平价饲料扶持群众养猪; 物资局提供200只西德良种长毛兔。各部门
在做好经济扶持的同时,还各自包一个村或一两个企业,帮助他们出点子、找门路、
搞规划、定措施,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989年,全市还对321户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户均月定补款为10元。
1992年,把扶贫工作作为解决全市达到小康水平的重要环节来抓,发展壮大救灾
扶贫储金会。 全市会员总数达10万人,占全市农户的43%。储金总额达217万元,乡
镇储金平均7.75万元。 共扶贫960户,投放资金50万元,脱贫756户,脱贫率达78.75
%。继续对204户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户月定救济款15元。
1993年,扶贫以帮助贫困户恢复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使之从根本上摆脱贫
困。 救灾扶贫储金会会员发展到15万人,储金总额达230万元,新增13万元。因1992
年遭受特大干旱和强台风袭击,造成麦收前部分群众缺粮,发放上级拨款20万元,救
济粮13万公斤。全年共扶贫740户,投放资金60万元,脱贫598户,脱贫率达88%。继
续对400户特困户进行定期定量救济,户月定救济款15元。
1994年,扶贫工作深入扎实,救灾扶贫储金会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贫困户、
困难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较好保障,新增救灾扶贫储金会会员3786人,增储金20.5
万元。全市用于扶贫的资金达44.5万元,扶持501户,其中脱贫398户,脱贫率达79%。
崖头镇河南村利用集体经济优势,对低于全村平均生活水平的户,集体一律扶持,收
到较好的效果。
1995年,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入,壮大救灾扶贫储金会的经济实力,保障贫困户的
基本生活需求。扶贫从“治本”入手,标本兼治,使之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全年共投
放扶贫资金59万元,扶持贫困户750户,其中脱贫581户,脱贫率达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