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a&A=3&rec=732&run=13

1951年2月26日, 政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根据
《条例》规定,石岛万生东织布厂和黄海造船厂率先实行劳动保险。其时,全县
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仅有140人。1959年,参加劳动保险的单位发展到48家,
职工达5900人。 1977年, 经考核复审又批51家企业5093名职工参加劳动保险。
1986年9月, 荣成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从劳动服务公司分立,负责合同制工人
退休养老基金和固定工退休费用统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审批企业职工离
退休事宜。 1992年4月,将全市计划内临时工和石岛街街居企业职工纳入社会养
老保险范围。1993年,全市全面实行职工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养老基金,企业按
职工总数年工资总额的18%缴纳, 职工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是年,全
市养老金共收缴2009.8万元,收缴率为98%。1994年,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事业由
1993年的508家发展到810家, 职工增至5.6万人。1995年,全市养老金收缴率继
续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