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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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县民兵组织的前身是人民抗日自卫团(详见本编第三章第二节)。抗日战争胜
利后, 基层人民武装一律改为民兵。到1948年底,荣成有民兵21355名。1950年,荣
成民兵发展到26585名。 1955年,全县民兵发展到32243名,基干民兵11210名,其中
沿海民兵6137名,沿海基干民兵3441名。1958年,全国掀起“大办民兵”的热潮,荣
成组建15个民兵师,20个民兵团,112个民兵营,505个民兵连,1406个民兵排,民兵
达50260名。 1965年,全县民兵组织调整到民兵师1个,民兵团26个,民兵营269个,
民兵连1023个,民兵排4687个,全县民兵122916名。民兵师长由县长兼任,政委由县
委书记兼任。民兵师办公机构设在人民武装部。“文化大革命”初期,民兵师机构瘫
痪。1972年,恢复民兵师机构,民兵师领导人进行了调整,师长改由县人民武装部部
长兼任,政委改由县委副书记兼任。1979年,民兵师政委又改由县委书记兼任。1981
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指示改革民兵组织,取消县民兵师、公社民兵团建制,缩小
组建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根据这一指示,全县民兵组织只建立
县民兵基干团。在公社、县直机关、黄海造船厂建立基干民兵营,较大的村建立民兵
营,大部分农村、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建立民兵连。普通民兵的年龄由原来16-45岁
改为18-35岁, 基干民兵年龄改为18-28岁,全县民兵数量压缩到8万人以下。把原
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个层次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个层次。
1984年12月,全县取消基干民兵团建制,农村、厂矿和企事业单位建制民兵营、连、
排、班仍然不变,不同的是农村、厂矿和企事业单位的基干民兵编成连、排、班,乡
镇编营,基干民兵营直接由县武装部领导。到1986年,全县编有基干民兵营30个,基
干民兵连145个, 基干民兵排863个, 基干民兵班2342个, 全县基干民兵1.8万名。
1990年,荣成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办发(1990)12号文件“关于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
维护社会治安”的要求,荣成市30个基层武装部各组建了一支由50名基干民兵组成的
民兵应急分队。 1994年8月,荣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武装部为了加强对企业民兵
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七部委(1993)87号文件精神,在市直属总公司和企业集团成立
了30个基层武装部,进一步加强了民兵组织建设。到1995年,全市建制基干民兵营57
个, 基干民兵连181个,基干民兵排619个,基干民兵班1754个,落实在位民兵59124
名, 基干民兵16002名,建立民兵应急分队57支,应急分队队员达2850名。其中企业
基干民兵营31个,基干民兵连88个,基干民兵排315个,基干民兵班839个,企业民兵
总数19157名,基干民兵8207名,普通民兵10950名,企业民兵应急分队3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