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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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后期, 世袭的兵户制逐渐被雇佣招收形式即募兵制代替。 清光绪十七年
(1891年),北洋舰队在文登、荣成、威海招募海军练勇1400人,经短期训练即编入建
制。
民国初年,县警备队、保安大队和民团大队的兵员,多是招募而来。其中多数是
按户数、人口之比例向各村抽调,村花钱雇佣穷人当兵;也有部分有权势者、地痞、
懒汉,各有所图,应募入伍。
1938年春至1939年底,王兴仁部曾在文、荣一带招募兵员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