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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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前,检察院未专设经济检察部门,此项工作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部门代理。
1979年检察院始设经济检察股,1984年改称经济检察科。1995年,取消了经济检察科,
改设荣成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下设综合科、侦察科、举报科,设局长1人、副局长1
人,工作人员24人。
1980年主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首先搞好试点,对全市各行业系统进行了全面的
摸底调查。 1980-1981年, 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6起,36人,立案查处7起,7人。
1982年以来, 检察院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7年间,共受
理各类经济案件192起, 217人,立案查处63起,27人,其中万元以上重大案件9起,
10人。1989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29起,129人,立案查处102起,110人,其中万元
以上重大案件20起,23人。1990-1992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295起,365人,立案
查处144起,152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1起,36人。这期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国检察系统反贪污贿赂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993-1995年,共受
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1起,191人,立案查处105起,124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62起,
81人,连续3年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