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政权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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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奸反特1940年3月底,中共荣成县委社会部(始称锄奸内务部) 成立,王玉山任
部长,下设10余人的武装特卫队,后改称政治保卫队。9月,县委召开锄奸联席会议,
传达胶东区党委首次锄奸联席会议精神,举办了地方锄奸干部训练班,在农村选设秘
密公安网员。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在抗日战争时期,共发展公安网员647名。1944年
县公安局取消公安网员,由群众选举村公安员,在部队建立锄奸“十人团”,在机关、
学校、 企业单位设立锄奸工作组,公开进行工作。至年底,全县1镇12区设公安特派
员13人,根据地339个村共选出村公安员300名。
自开展锄奸反特活动开始到1941年底, 共处决“铁血团”分子11名,汉奸8名,
内奸3名。1944年7月16日晚,荣成县公安局武装便衣队同文登县公安局便衣队一起,
袭击了日特唐焕章,打死唐的小老婆刘传子,唐侥幸逃脱,但其反动气焰大为下降。
1945年2月10日夜,荣成县公安局便衣队同文登县公安局3名便衣队员,从日伪占领的
石岛活捉了国民党特务兼日本特务王西岳和外线情报站16名特务分子,紧接着发动群
众检举揭发汉奸、 特务,共检举出特务20余名。是年3月25日,荣成县政府召开公审
大会, 判处王西岳死刑。1945年秋发动群众进行“反奸诉苦”斗争,捕办了127名罪
行昭著的汉奸、特务和反革命分子。1946年捕杀了国民党特务李守符、大汉奸袁光裕、
王洪和,接着在全县开展“良心大检查”和“反奸诉苦”运动,再次挖出反动会道门
首领110名, 有罪行的“三番子”46名,国民党特务12名,收缴战刀6把、快枪7支、
子弹74发、手榴弹16枚。1946年4月,清理出内奸特务周潜。1946年县局增设了一个9
人的锄奸工作队。1947年荣成县政府制定了《群众防奸保密条例》。
1959年,荣成县以公安局为主,成立了清理敌特组织办公室,开展清特工作。至
1963年结束, 共清理出县内3个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计特务分子25名;参加过国民
党军统特务组织的69人;清出荣成日伪警察所特务系、剿共班两个日特组织,计特务
分子71名。
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登记1950年荣成县开始对县内国民党员、三青团员进行清查
登记,到1952年4月结束。全县共登记国民党员571名,三青团员152名。
开展伪军、 警、政人员悔过自新运动1945年9月,石岛解放后,人民政府即发布
《通告》 ,规定所有伪组织人员到县政府登记,悔过自新。共对226名伪军、警、政
人员分别集中开办了训练班。
取缔反动道会门自民国初年始,道会门组织就陆续传入境内。据查,40年代,荣
成反动道会门主要有普济佛教会、大正佛教会、一贯道、先天道、九宫道、同心会等。
这些会道门不是单纯的信仰组织,而是假借宗教为幌子,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欺骗群
众入会,骗取钱财,奸污女徒,扰乱社会治安。日军入侵后,又勾结日伪,充当汗奸,
为日伪军搜集情报,残害抗日军民。1940年普济佛教会头子李书田通敌叛国。1941年
先后有先天道、九宫道、同心会的头子组织地痞流氓举行反革命暴动,妄图推翻抗日
民主政府。1942年普济佛教会南会盘主于学楷勾结日伪特务组织大同福民会,逮捕抗
日积极分子15人;先天道头子王树升在城厢成立大刀会,纠集会众40余人,喝佛水、
念咒, 号称“神兵”,配合日伪袭击抗日根据地,抓捕抗日军民40多人。1949年6月
28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取缔反动道会门的布告》后,荣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揭发反革命道会门的罪恶劣迹,组织公
安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命令道酋会首到公安机关登记、交待罪行,并组织了几次搜捕
行动。 按照“打击首恶, 争取一般”的工作方针,共逮捕道酋会首及有罪行的徒众
259名, 其他5000余名加入反动道会门者,在人民政府的政策感召下,均发表声明退
出道会门。取缔工作于1953年结束。
镇压和肃清反革命分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共山东
分局、文登地委的有关指示,中共荣成县委于1951年3月1日召开办公会议,决定在全
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通过发动群众检举控诉、公安机关摸底侦察,共逮捕
各类反革命分子238人。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于1953年结束。1955-1958年又进行了
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87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的指示, 1956年1月荣成县成立了肃
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案指导组、甄别定案组,划分了党政群团、财贸、教员、
区干部、 石岛5个小组, 分四批进行肃反。 运动历时3年,于1959年3月结束。全县
1.34万人参加了肃反运动,其中确是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的79人 (判刑37人、劳动管
制12人、劳教6人、行政开除15人、留企事业单位管制4人) 。这一运动,清查出少数
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但由于受左倾错误影响,出现了扩大化问题,1961年进行甄别。
1979-1983年,政法部门按政策对“肃反”运动中的错案进行了纠正。
监督改造“四类” 分子1946年9月,公安机关开始对地主、恶霸进行监督管制。
1951年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通过群众讨论,找出应管制和撤销管制的对象,对
表现好的缩短管制或免予管制。1952年根据政务院公安部发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
行办法》进行管制。
1956年开始采取由群众负责监督、年终评审的改造方式,对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地主、富农(简称“四类”分子)进行改造。60年代,“四类”分子每人发给一本改造
手册, 日常的表现都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评审的条件。全县还成立了612个改造“四
类”分子的“包夹小组”,每10名好人包1名坏人,年终评审好的,给予摘掉“帽子”
并吸收为农业社的正式社员,改造一般的可为后补社员,表现不好的,继续进行监督
改造。 1964年全县共有“四类”分子2767名,年终评审有2365人摘“帽”,142人继
续监督劳动, 260人仍干坏事,被宣布管制劳动。但在以后的政治运动中,一些人被
重新戴上“四类” 分子的帽子。 1979年,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对全县当时的2132名
“四类”分子进行调查复议,对45人错戴“帽子”的作了纠正,给1662人摘掉了“帽
子”。至1981年县内无“四类”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