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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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多年的左倾错误的影响。中共荣
成县委于1979年2月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979)4号、
5号文件精神, 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始了改革开放的
伟大事业。
调整社会关系1978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中共荣成县委成
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历次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冤假错案,按照党的政策,调
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进行全面复审,至1983年4月结束。全部纠正了错划的536名右派
分子,该安置的全部安置;复审了“四清”、“文化大革命”中的6156起案件;为全
县地、富、反、坏分子摘掉帽子,恢复了政治权利,享受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因
刘少奇案株连的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和解决;对62名原工商业者,按上级的规定落实
了政策;对国民党起义投诚的24人落实了政策。1980年开始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培养、
选拔和引进专业人才。1982年起,落实宗教政策,清理宗教房产。
经过政策的调整和落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一系列矛盾,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
积极性,对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体制改革1979年2月, 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
作条例(试行草案)》,开始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采取“小段包干、
定额计酬”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两种形式,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农、林、牧、
副、渔全面发展。1980年12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加强和完善农业生
产责任制,但以小组承包为主,仅城厢公社黄埠山前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11月至12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同时颁发了
三个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关于推行几统一下的专业分工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的
试行办法》,共13章48条;《关于推行几统一下的专业分工大包干渔业生产责任制的
试行办法》,共10条规定;《关于公社工业企业推行利润大包干经济责任制的试行办
法》,使全县各业落实生产责任制有章可循。此后,以“分田包干到户责任制”开始
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推行,林、牧、副、渔等各业相继实行专业承包。耕地
分配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耕地按人口平均分配耕种,称作“一田制”;二是先按人
口划分一定数量的口粮田,余者按劳力承包,称作“两田制”。在“大包干”初期,
以“两田制” 为主要形式。1983年底统计,全县实行“两田制”的村767个,占农村
总数的75%, 户数达14万户,耕地70.5万亩;实行“一田制”的村198个,占19%,
户数达4万户, 耕地14.4万亩。当时耕地未分到户的村有34个,在1984-1993年间又
陆续分田到户。果业、林业、畜牧业等也分类承包。由于缺乏经验,过分强调“分”,
不少大队大型农机具分光卖尽,丧失集体服务能力,部分水利设施失效;渔业、果业
承包积累比例过低,影响扩大再生产;承包期短,农民不愿对承包的粮田、果园投资。
1984年初, 县委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
想,深化农村改革,疏理流通渠道,在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制基础上,
搞好专业性生产和服务,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加快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建设的步伐。
至1984年6月,农村专业户发展到2.8万户,各种经济联合体发展到1000多个,各类服
务公司发展到194处, 初步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专业分工、双层经营新的合作
经济体制。 4月,政企分开,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实际上农村人民公社制度
不复存在。1985年,县委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部
署农业放宽政策,调整结构。年内,农业税由征实物改为折征现金,国家不再向农民
下达指令性种植计划。农民完成合同定购的粮食任务后的产品,可以自由出售。农村
经济逐步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1986年,县委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荣成实际情况, 提出5个重点: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的企
业群体,推进一体化的发展;大力发展林果业;抓好滩涂的开发利用;大搞水利建设;
依法完善果园承包合同。至年末,乡镇办工业企业发展到186处,从业人员18837人,
村办工业企业1010处,从业人员29953人。
1987年后,县委制定科技兴农、发展村办工业、壮大集体经济、加强社会化服务
的政策,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90年,县委对发展农村经济作出规划,农村改革
围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建立健全农村服务体系,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依法完善农村
各业承包合同,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条件的村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农田承包进
行全面规范,实行合同制,年内共签订合同书20万份。
1992年,全市推出《关于帮助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试行规定》、《关于扶
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工副业的意见》,发展“姊妹村”、“联谊村”46个,42个经
济薄弱村脱贫,建立了以壮大集体经济为重点、双层经营机制并行的农业体制。1993
年,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同时,引导农民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和市场农业迈进。1995
年,全市4万多亩土地实行规模经营,25个强企业、强村兼并了37个弱村,146个村庄
经济实行企业化管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第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大部分
实行“两田制”的村,逐步转为“一田制”。1995年统计,全市实行“一田制”的村
687个, 占75.9%,使耕种责任田的专业劳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全市乡镇工业
发展到292个,从业人员27321人,村办工业发展到957个,从业人员约4.3万人。农村
改革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因而农民个人收
入增多,集体经济也不断发展和壮大。
渔业体制改革荣成海岸线长达500多公里, 渔业收入在农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1982年,在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荣成县针对渔业海上生产一次性投资大、
丰歉性大、危险性大、协作性强的特点,把传统的渔业生产队,改组为集体企业式的
渔业公司。 1984年4月,邱家渔业大队率先更名为邱家渔业公司。至年底,全县26处
渔业大队相继更名为渔业公司,31处农渔结合村改组成渔业公司。全县渔业统一实行
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分级承包、纯益按比例分成的生产责任制。
1985年后,国家全面放开水产品价格,渔业纯益增长较快,个人分配迅速增长,
纯益分配比例几经调整,1994年分配比例统一调整为纯益的38%。同时,渔业总体经
济实力发展很快,渔业公司纷纷走上市场经济舞台。1988年,开始兴办合资企业,开
拓国际市场。至1995年底,水产合资企业发展到108家,合同利用外资7866.5万美元。
1992年与1982年相比,渔业生产单位由150个发展到400个,其中集体渔业公司和
养殖场由44个发展到80个;产量超万吨的渔业公司9个;从业人员由2.1万人增加到10
万人; 各类渔船由3400只12万马力增加到9566只33.5万马力;渔业码头由2处增加到
30处;水产品产量由10余万吨增加到60余万吨,占山东省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由1/20
提高到1/4;渔业总收入由9067万元增加到27.5亿元。
1995年,渔业实施“以养兴渔”、“科技兴养”战略,加大新品种养殖、新资源
开发、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开发力度,“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分级承包、纯
益按计划内外不同比例分成”的经营体制得以巩固和完善。年内,水产品产量达82万
余吨,渔业总收入75亿元。
企业体制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荣成工业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普遍
实行超产奖励。1984年底,为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
制改革的决定》,在继续抓好农村体制改革的同时,荣成县委开始对各类企业进行体
制改革。先后对22个县属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厂长为法人代表,有经营、决策、指
挥权及组阁权,企业有用人自主权。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企业内部实施基本工资全
部或切块与奖金捆在一起浮动的办法,企业外部推行联利税计奖办法。
1986年, 荣成被确定为山东省综合改革试点县。1987年5月,县委召开全县经济
体制改革工作大会,提出当前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个中心”、“四个重点”,
即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的“一个中心”;大力推进
横向经济联合,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认真整顿乡村企业,加快供销社体制改革步伐
的“四个重点”。县属企业逐步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
以及任期终结审计制。 1987年8月,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成立,分两批对24个县属企
业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此基础上,1987年10月至1988年2月,215个县属企业除新
华书店、 影剧院、外经协作公司、福利公司、电影公司外,其余210个企业全部实行
承包责任制,承包期为三年。基本形式是“双包一挂”,即包上缴国家利润、包技术
改造任务、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
自补”的原则。1988年,花岗石矿、泰山绣品有限公司、俚岛水泥厂试行股份制。
企业承包后,县委、县政府坚持“积极引导、自愿结合、互惠互利”的原则,及
时转向深化企业改革。至1988年底,相继成立了拖拉机、永飞自行车涨闸、海鸥地毯、
威德锻压、成山橡胶、胜利玻璃、石材开发、刹车装置、酒类糖茶、拆船、水产供销
和养殖开发12个企业集团。 1989年1月,根据《关于市属企业中实现全员风险抵押的
意见》,全市推广了粮食系统的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经验。4月统计,202个市属企业推
行风险抵押承包,占承包企业的96.2%,参加抵押的职工32307人,抵押金1729万元;
1989年上半年统计, 除建委、粮食系统推行租赁、资产经营责任制外,147个企业实
行动态累进考核工效挂钩办法,挂钩企业职工占82.6%。
1990年12月, 第一轮市属企业承包结束, 累计完成总产值23.8亿元,实现利润
3.08亿元, 分别比承包前三年增长105%、100%。1991年2月,基本采取滚动连任的
办法,除橡胶厂、水泥厂外的23个系统232个企业步入新一轮承包,其中国营企业129
个,集体企业103个;工业企业103个,商业企业121个,建筑企业8个。工业企业新加
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全部资金利税率、成本降低率、资金固定率、自有流动资金积累、
归还贷款等辅助指标。新一轮承包,以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为中心,贯彻执
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搞活企业的实施意见》、《企业实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1992年建立10个企业集团,10个股份制企业,300多个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形成以市属企业为骨干,国营、集体、“三资”企业、个
体共同运行的工业体制。1993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简政放权、政企
分开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12月,制定《关于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市属
企业组建企业集团的意见》、《关于推行股份制的意见》,推动了全市的企业改革。
1994年,镇以上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54个,组建企业集团41个,其中省级企业集团
11个,兼并企业16个,拍卖、租赁企业9个,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中小门店200多个。
企业用工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达430个,近5万名职工
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 至1995年12月,全市改造小微亏企业400多个;改造为股份
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82个, 总股本4.6亿元;22个企业实行“多企一厂”制改革,
累计发展企业集团50个,其中省级企业集团17个。
荣成市委、市政府在抓好农村体制改革、企业体制改革的同时,协调进行流通领
域、外贸、计划、科技、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以及住房、价格、社会保障制度等方
面的配套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多种经济成份得到充分发
展,改革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个体工商户从1981年的54户发展到1995年的14438户,
17690人,个体工业总产值达5511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041万元。1989年始有私
营企业7家,1995年发展到255个,工业总产值5007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42万元。
1987年3月始建合资企业,至1995年兴办“三资”企业570个,实际利用外资11643.36
万美元。1995年全市出口商品总额53.3亿元,出口创汇2.49亿美元。
全面振兴国民经济1979-1995年,市(县)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开放政策,
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国民经济“六五” 、“七五”、
“八五”计划均超额完成,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取得巨大
成就。1995年与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增长7.39倍 (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下同) ,由3.6亿元增加到110.8亿元(所列价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年递增13.3
%;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5.2倍,由5.3亿元增加到306.6亿元,年递增17.8%。
农业市(县)委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
保证粮油生产稳步增长;发展高效农业;加快水产业、果业、畜牧业、林业等资源的
开发利用,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稳定粮油生产,引导
农民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和市场农业迈进。 1995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总产39.31
万吨,增长15.79%;花生总产8.43万吨,增长1.1倍;水果总产20.15万吨,增长4.8
倍;水产品总量82,12万吨,增长4.1倍;农业总产值由29958万元增长到602973万元
(所列价值按当年价格计算) ,增长3.2倍(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年递增
14.1%; 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04.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57元;渔业总收入
达到75亿元,渔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 (所列价值按当年价格计算) ,占农业总产值的
67.09%。 全市水产品产量、收入、出口创汇、养殖面积及捕捞能力等主要指标已连
续十几年名列全国县(市)级前茅。1993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在全省率先突破百亿
元大关。1995年,荣成市成为全国百名农业生产大县第一名。
工业市(县)委坚持以工业为主导地位的思想,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对内改革和对
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投入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上质量,上水平,增强
企业竞争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大力发展
镇村工业。 1986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9亿元,1995年增长到12亿元。10年间累
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约50亿元。1986年以后工业总产值年递增38.3% (增长幅度按
可比价格计算) 。1995年,乡镇、村办工业企业达1249个,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
的62.67%, 成为荣成工业的主力军。坚持以名优产品为龙头,发展骨干企业,形成
化工、机械、食品等支柱产业。市政府自1988年起,在绥汾河、厦门、大连、北京、
深圳、东营、黑河、上海、济南等地设办事处,1995年仍保留北京、深圳、济南三地
办事处。1985-1995年,先后与淄博市张店区、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河北省武安市、
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商丘市、吉林省蛟河市、利津县、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宁夏自
治区灵武县、吉林省抚松县、庆云县、黑龙江省双城市、黑龙江省尚志市、江苏省张
家港市、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阳信县、陕西省大荔县、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临
沂市、 河北省高碑店市、河北省景县结为友好城市;与29个省市自治区240多个国营
大中型企业和200多个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攀亲联姻,发展骨干项目,开发新产品。
成山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化工部联合开发的“成山”牌轮胎,成为荣成工业骨
干项目。1995年,全市形成轻纺、机械、电器电子、化工、电力、建材、采矿、酿造
及食品、玻璃等20多个行业、70多个门类、3016个单位的工业体系,主要产品7000余
种。1995年,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克服资金紧张、原材料价格上
涨、电力不足和市场疲软等困难,工业总产值达246.3亿元(所列价值按当年价格计算),
比1978年增长60.5倍(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年递增27.4%,销售收入达
到146.6亿元,利润达11.9亿元。
第三产业市(县)委从解放思想入手,克服干部群众忽视第三产业的旧观念,制定
鼓励政策,使第三产业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1992年,制定《关于大力发展第三
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集中力量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和邮电
通讯、城市综合服务、金融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科技教育卫生服
务等八大体系。1995年与1978年相比,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4.1亿元 (所列价值按当
年价格计算),增长8.4倍(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年递增14.1%,占国民
生产总值的21.75%。17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近29倍,达到26.24亿元;全市
旅馆业发展到48个, 其中涉外宾馆6个。集贸市场55处,上市商品达1100种,成交额
5.15亿元。17年货运量3805.07万吨,港口吞吐量1334.06万吨。至1995年底,全市26
处镇全部开通国际国内直拨电话,市话、农话交换机容量达5.78万门,移动通讯广泛
兴起。 全市各种存款总计41.39亿元,其中居民储蓄余额达33.6亿元。全市广播电视
机构发展到951处, 广播人口覆盖率98.8%,电视人口覆盖率96.6%。在沿海旅游线
上建成成山头、桑沟湾、石岛、槎山四大风景区,50多处秀美景点。1995年接待中外
游客60万人次,其中外宾712人次。
外向型经济市(县)委积极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1987年
3月,石岛泰山绣品有限公司(原荣成石岛刺绣厂) 、青岛丝绸公司与香港初氏商品有
限公司共同兴办荣成第一个直接利用外资的企业, 合同利用外资11.56万美元。1988
年先后有6个合资企业被批准成立, 合同利用外资239.31万美元。1989年,市政府制
定《关于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暂行规定(修订稿)》,提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主要内
容和主攻方向:“三资”企业、“三来一补”、创汇工业、创汇农业。对出口专厂、
出口专业村、出口专业乡镇和“三资”企业、“三来一补”项目给予特别优惠。年内,
共成交利用外资项目13个,利用外资企业7个,利用外资额265万美元。1990年10月,
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发展外贸出口的奖励办法》、《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投
资的优惠措施》、《关于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加快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全市
组织实施“南下北上,东进西联,全方位推进”的外向带动战略,狠抓“借韩兴荣”、
“以外引外”、“以港兴贸”和发展加工贸易等工程。1990-1995年,全市累计批准
成立外资企业558个,合同利用外资额4.98亿美元。1994年,批准成立的142个“三资”
企业出口创汇1.47亿美元,自营出口创汇1015万美元。荣成市成为全省第一个“三资”
企业出口创汇超亿美元、自营出口创汇过千万美元的县市。至1995年底,与香港、韩
国、日本、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签订利用外资合同,批准
利用外资项目856个, 合同利用外资额50453.74万美元,其中香港、韩国为主要投资
方,涉及水产、轻工、建材、服装、电子、食品、土木建筑、化工、汽车、修理、房
地产开发、餐饮娱乐、装饰等10多个门类。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关
系,建起花生、水果、水貂、肉食鸡、长毛兔、杂粮、蔬菜等10大出口创汇农业生产
基地和轮胎、连杆、抽纱、制品、电机等10大工业创汇群体。涌现出“成山”牌轮胎、
“旭日”牌电机、“山海”牌连杆、“海山”牌农用车、“宇翔”牌煤气表、“石岛
红” 花岗石板材、“旭日”硅砂等一大批名优出口产品,出口企业400多个,拥有自
营进出口权的企业18个。出口商品总值53.3亿元,连续多年居全省各县(市)前茅。
精神文明建设17年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1981年12月,县委贯彻中共
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书记会议精神,各级党组织开始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
手抓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83年2月,县政府设
立“五讲、 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1984年1月,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的决定》,加强精神文
明建设。1986年底,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
导方针的决议》,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
化, 强调建设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1987年7月,原“五
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改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及其办
公室,加强领导,并制定“七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从
此,每年两个文明建设计划一起安排,成果一起考核总结。1989年,北京“六四”政
治风波之后,市委进一步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
的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广泛开展有益活动,举行革命歌曲演唱会、演讲会、体育运
动会、知识竞赛、事迹报告会、优质服务竞赛,吸引广大群众参加,多层次树立典型,
坚持创建文明单位活动。1991年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八五”规划。1995年,全市各类
文明单位730个,并表彰了百佳文明户和十佳文明市民。4月8日至5月20日,全市开展
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基金捐集活动,48个市直党委、26个镇的68万干部捐款
180多万元, 奖励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990年,荣
成市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称号和山东省“双拥模范市”称号。1993
年,获威海市“双拥模范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