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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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荣成县委贯彻中共中央“紧紧依靠贫雇农,巩固团结中农,
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的方针,开展土地革命运动,分3个阶段进行。
初期的土地改革大致时间为1946年6月至年底。1946年8月,中共荣成县委举办县
直机关及部分分区委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清算减租减息及土
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部署土地改革工作。9月,县委在崖头试点。10
月中旬,土改工作在境内全面展开。针对农村各阶层出现的不同思想情绪,县委狠抓
阶级教育、政策教育、党的教育,利用讲理、清算等方法,使地主、富农献出土地。
献田工作自10月下旬组织发动,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12月,县委发动群众合理分配
土地,境内14587户贫苦农民分得土地36521亩,山岚9731.4亩,房屋1211间,其他物
资折款379万元。
土改复查1947年5月, 遵照中共中央华东局指示,解决土地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荣成县委部署土改复查工作。 7月,土改复查工作全面展开,1948年上半年结束。复
查后各阶层人均占有土地分别是: 贫雇农1.88亩, 中农2.28亩,富农2.14亩,地主
1.58亩。在土改复查工作中因受“左”的政策影响,出现了“左”的错误。如把土改
中出现的缺点夸大为“和平土改”和“富农路线”;错误地提出“一切事项全部由贫
雇农说了算”,放弃党的领导;出现了乱打、乱杀、乱斗及扫地出门的过火行为等。
结束土改大致时间为1950年9月初到1951年底。 复查工作结束后,党的工作中心
转入支援解放战争, 结束土改工作拖延到1950年9月初才开始进行。县委成立农村工
作委员会,加强对结改工作的领导,明确结改的方针是:从实际出发,缺什么补什么,
本着“既易且快”的原则,彻底完成土改任务。在结改中,主要做了两项工作:确定
地权,颁发土地证和房产所有证;划定阶级成份,地主1651户、富农2017户、小土地
出租者594户、中农43653万户、贫雇农41265万户、其他(资本家、小手工业者等)586
户。
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翻身农民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参军支
前,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