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减租减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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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3月25日, 中共胶东区委在《大众日报》发表文章,要求认真实行减租减
息与改善雇工生活。7月至翌年6月,中共荣成县委本照劳资兼顾的原则,在全县开展
改善雇工待遇工作。 全县有4068名雇工增加了工资,占雇工总数的91.15%,共增资
1.9万元,增粮6931升。平均每人增资、增粮折款18.3元(每升粮折款8元)。
在基本完成改善雇工待遇工作后,解放区部分村开始进行减租减息工作,1942年
5月,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发出减租减息指示,荣成县委以崖头、回里、双顶洼试点,
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减租减息运动。在政策上规定按“二五减租,分半减息”的方法
进行。
封建顽固势力利用抽地、毁约、转租、卖地等明减暗不减和超经济剥削手段,破
坏双减。 1944年9月,中共荣成县委、县政府发出指示,开展“查减”工作。为加强
对“查减” 工作的领导,荣成县委举办两期农村骨干培训班,培训村长125人,各分
区委都举办了农村党支部成员培训班。 至1946年4月,“查减”工作结束。“查减”
工作具体解决了三个问题:明减暗不减和不立租约;重新整理公田、学田;解决斗争
扩大化。
减租减息运动,从经济上团结了各阶层人民,巩固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
动了生产的发展,调动了人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

1941-1945年荣成县减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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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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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户数 │5209 │6300 │6292 │9507 │8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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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公斤)│159592│232894.5│196802│414622.5│30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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