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基层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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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里都为元代建置单位;里本民间互助组织。洪武二十八年 (1395年) 谕户部
“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疫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耕秋获,通力
合作,以教民睦”。后沿袭为基层行政机关,以都领里,相当于区、乡。都、里设董
事,总领政务。里下领村、保。村、保设村董、牌头。
区(乡)民国成立,裁废都里设区乡,按区域大小,选举3-6人为董事,领区务。
然而,当选者多为富家出身之人,属义务制。1930年,设区(乡)公所,选举区长,区
长始成专职地方行政官员。
乡农学校韩复榘主鲁时,推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计划。1937年春撤销区公所,成
立荣成县乡农学校,集“征教富卫”权力于乡农学校,校长为区级政权当然首脑。校
长由第七专员督察公署委派,直接受县政府领导。校长辖管教育主任、生产指导员、
军事教员、事务员。其时境内设第一乡校驻城厢、第二乡校驻埠柳南寺、第三乡校驻
荫子夼、第四乡校驻俚岛、第五乡校驻崖头、第六乡校驻龙山。原文登县曾设乡校于
黄山。
区公所1940年4月, 荣成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即于一、二、三、四、五区成
立区公所,10月又成立第六区区公所。1945年8月,区公所改称区政府。
区公所设区长1人、 副区长1人、助理员5人、优救干事1人、公安特派员1人,选
举干事1人、 自卫干事1人、炊事员1人、交通2人。1947年4月29日,中共荣成县委制
定区级政府的编制为区长、 副区长各1人,民政助理员2人、财粮助理员2人、公安特
派员2人、文书1人、交通1人、炊事员1人。
乡公所1941年3月至1942年2月,区下设乡,乡公所由正副乡长各1人、文书1人、
自卫干事3人、交通1人等7人组成。
区(乡) 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全县划为12区。区政府由正副区长、民政、财
粮、文教助理员、公安特派员、文书等组成。1957年撤区建乡,乡级行政机关与区人
民政府编制相同。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58年9月3日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基层行政机关为人
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由正副主任、财政、民政、生产、文教等助理员及会计辅导员等
组成,辖事业单位有农技站、水利站、林业站、广播站、兽医站、交通管理站。70年
代较大的公社增设了工业办公室。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67年2月,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革命委员会,辖设机
构人员有文书、民政助理员、司法助理员、文教助理员、计划生育助理员、财经助理
员、生产助理员、会计辅导员和公安特派员等。农村大队也相继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
1981年1月, 撤销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农村
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农村大队管理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1984年4月, 撤销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立乡镇人民政府。机构
设置时有增减,辖设文书、民政助理员、文教助理员、司法助理员、财经助理员、会
计辅导员、统计助理员、生产助理员、渔业助理员(沿海乡镇设) 、工业助理员(部分
乡镇设) 、村镇规划助理员、计划生育助理员、土地管理员等。农村大队管理委员会
改称村民委员会,辖设调解、民政、治保、计划生育等机构。1993年10月,中共荣成
市委、市政府根据《山东省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新设立乡镇政府工作机
构。辖设的工作机构有:党委政府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济贸易办公室、土地建设
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水产办公室(沿海乡镇设立)。乡镇事业
单位有:财政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经营管理审计站、农业机械管理站、广播站、
兽医站、水利服务公司、农技服务公司、林果服务公司。乡镇双管单位有:工商所、
税务所、法庭、公安派出所、矿管所、交通管理所、供电所、教委、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