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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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胜利后,山东都督周自齐于1912年11月23日电令荣成选举县众议院议员。
时荣成划为山东省第五复选区,于12月24日选举结束。县众议院由20人组成:议长王
继植,副议长袁桂芬,议员李景沅、胡恩禧、刘崇山、曲廷桢、鞠世英、孙丙星、丛
华滋、杨云宗、刘林桢、杨席臣、李鸿炳、阎葵之、张维岳、张树湘、栾在丰、于肇
基、王柞昆、毕丙序,参事员梁秉中、王肇埙、李绮、姜炳奎。
同时选举姚元谦为省众议院议员(一、二届);第三届省议会议员则改为梁义、梁
德孝担任。
1918年山东省参议会决定, 荣成县于6月1日分7个选区进行县参议会议员选举。
cc选举结果,李景沅当选议长,陈象云当选副议长;姜海峰、李寅龄、鞠承颖、张正
仁、李悫棠、梁世銮、梁世络、梁德让、梁德芳、梁镇恒当选为议员,但当时议员的
权力并不明确。 1932年8月10日,荣成县政府制订议会组织法,明确规定议员有权决
议区长民选、审议县政府预决算、推进教育及文化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