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噪声监测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a&A=3&rec=541&run=13

1991年5月, 始开展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业务,并将其纳入常规监测范
围, 每年5月监测1次。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即按200×200平方米的网格将市区分为1
09个监测点,获有效监测数据58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即在市区3条主干道南山路、
新建路、交通街设11个点位进行监测。1995年起,进行噪声功能区划,开展区域环境
噪声、交通噪声和达标区环境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200×200平方米的网
格将市区分为102个监测点;达标区按180×180平方米的网格划分为103个监测点;在
市区南山路、新建路、交通街、青山路、台上路和荣发街设26个监测点进行道路交通
噪声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