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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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6月14日, 县政府出台了《荣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实施办法》,规
范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1988年开始,对全市所有五级以上建筑安装企业及预制
件厂和进入荣成市施工的所有建筑安装企业提取管理经费, 本地企业按总产值的0.5
%提取, 外地企业按0.15%提取。是年3月,县政府出台了《荣成县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投资1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
程实行招标投标。1989年,市政府印发了《荣成市建筑安装市场管理规定》。1990年
8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荣成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试行规定》,规定城建档案范围、
管理和城建档案馆业务范围, 实行城建档案保证金制度,按照工程预算的3%上缴城
建档案保证金。1991-1995年,市建委连续印发了《关于对建筑业管理的补充规定》。
1994年,市建委协同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资质动态管理,并联合下发
了文件,对企业资质的标准、动态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建筑企业管理
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是年3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荣成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在
市场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3月29日,市政府
印发了《荣成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荣成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对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以上的所有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标投标。7月,
对全市57个预制件厂进行质量认证,有40个获得预制空心板《准予使用证书》;对55
个铝合金门窗生产厂家进行整顿,36个单位取得铝合金门窗《准予使用证书》。1995
年4月27日,市政府转发了市建委、计委、土地局和工商局4部门《关于整顿建筑市场,
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包括施工技术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和责任管理等。
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境内建筑业还沿袭着包吃点工的个体经营方式。1956年,
建筑业合作社成立,县属单位出现包清工。1958年,陆续出现包工、包定额、包材料
消耗的承建方式。1963年,出现包工、包料的大包方式。1975年县属建筑单位多采用
包清工经营方式。1979年后,包工、包料的经营方式普遍被采用。1985年后,县建委
所属建筑单位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层层落实,对第一线的施工队按照
施工图预算,扣除节约额外承包工程总造价,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等。这
个时期,农村工匠还多是只包工不包料。1990年,市建委对所属建筑单位进行了第二
轮承包。1992年,市建委对所属建筑单位实行了计件工资制度,以后又相继实行百分
含量工资和效益工资。1994年后,市建委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企业动
态管理,严格审查建筑施工队伍资质,严禁超资质施工、乱挂乱靠等违章行为,建筑
施工质量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管理建国前,境内建筑业纯属于私人经营,方法是包点工,工伤事故无
人过问。
建国后,县政府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章程》。
80年代后,建筑业迅速发展,县政府十分重视建筑业安全生产,城建部门专门成立安
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全县建筑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地
避免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