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油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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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粮商民国前,荣成农业生产落后,水平低下,自然灾害频繁,所产粮食不敷
境内居民食需。一般年景亦需由东北购进玉米、高粱,以船运抵县境,时称船粮,从
而刺激了私人粮油业的兴起。荣成商业资本单薄,兼营粮油业的私人粮油商号多集中
在石岛、俚岛和崖头,其中专营粮油商店4家,资本1万元(银元)。民国初年,境内连
年饥馑,东北船粮、江浙稻谷源源进口,私营专营粮油业发展较快。据1932年《胶济
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记载,时石岛、俚岛两地共有专营粮油商号33家。

1932年粮商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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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粮油商号数│最高资本│最低资本│一般资本│年交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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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岛粮业│22 │8500 │1500 │3000 │5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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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俚岛粮业│8 │6000 │500 │4000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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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俚岛油坊│3 │7000 │500 │3000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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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仅为粮油业专营者, 而兼营粮油业者达104家之多,资本也较专营者雄厚。
当时俚岛共有商号百余家, 兼营粮油业规模较大的就有8家,其掌柜被称为俚岛商界
“八杰”。他们经营有术,资本雄厚,发展很快。如乾丰商号,原为经营杂货的小店,
自孙瑞堂接任掌柜兼营粮食后, 不足百年,除总店成为拥有店房100余间、店员30名
的大商号外, 还拥有包括粮油业在内的7个分号。公私合营前,总资本达6440万元。
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海运受阻,粮油商业呈现萧条局面。1939年底,境内粮油
业仅剩44家。尽管如此,私营商号仍然主宰着荣成粮食市场。

1939年荣成县粮油食品行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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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别 │合计 │其中 │
│ │ ├───────┬───────┬───────┬───────┤
│ │ │石岛 │俚岛 │成山卫 │崖头 │
│ ├──┬────┼──┬────┼──┬────┼──┬────┼──┬────┤
│ │户数│从业人员│户数│从业人员│户数│从业人员│户数│从业人员│户数│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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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业│16 │102 │15 │97 │ │ │1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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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 │12 │91 │3 │26 │3 │20 │ │ │6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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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 │16 │45 │7 │16 │3 │11 │6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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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4 │238 │25 │139 │6 │31 │7 │23 │6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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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交易 集市交易是粮食市场的一种补充,是农民调剂余缺的主要场所。这种
交易,额数很小,由余缺双方直接进行。建国前,20处集市年交易额不足10万公斤。
荣成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一度实行粮食专卖制度,集市粮食交易形同关闭。1950
年,粮油集市交易重新开放,但私营商号哄抢粮食、囤积居奇的现象十分严重,使物
价飞涨。为限制私商哄抢,荣成县人民政府于1951年决定,对购买粮油15公斤以上者,
依价征收2-5%的手续费, 抢购之风有所收敛。1953年底,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在统
购期间关闭粮食市场。统购任务完成后,允许社员之间进行少量余缺交换。1958年关
闭集市,粮食交易也同时停止。1959年发还农民自留地后,粮食集市交易重新活跃。
“文化大革命”期间又一度关闭集市贸易,影响了群众生活。1982年,废除各项不利
于集市贸易的禁令,粮油市场日见宽松。90年代,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粮食市场放开,
物资丰富,货畅其流。

部分年份粮草上市量及成交额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万元
┌──┬───────────┬───────────┐
│年份│粮食 │柴草 │
│ ├───┬───┬───┼───┬───┬───┤
│ │上市量│成交量│成交额│上市量│成交量│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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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17.5 │15.1 │36.2 │201.5 │200 │20.1 │
├──┼───┼───┼───┼───┼───┼───┤
│1962│126.9 │124.4 │245 │368 │350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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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63 │157.5 │128.2 │486 │457.5 │36.6 │
├──┼───┼───┼───┼───┼───┼───┤
│1966│226.5 │221 │132.6 │630 │577 │46.2 │
├──┼───┼───┼───┼───┼───┼───┤
│1971│345.3 │293.3 │180.8 │345.3 │293.3 │180.8 │
├──┼───┼───┼───┼───┼───┼───┤
│1975│353 │324.7 │199.7 │352.5 │324.7 │199.7 │
├──┼───┼───┼───┼───┼───┼───┤
│1978│313 │254.4 │152.6 │313 │254.4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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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461 │356 │155 │461 │356 │155 │
├──┼───┼───┼───┼───┼───┼───┤
│1980│227.4 │229.8 │105.7 │817 │746.5 │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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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283.5 │231 │96.9 │860.5 │766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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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61.1 │214.1 │119.8 │749 │677 │48.5 │
├──┼───┼───┼───┼───┼───┼───┤
│1983│253.2 │202.7 │101.3 │768 │710.7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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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128.5 │51.6 │ │43.1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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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69.8 │31.7 │ │37.8 │3.7 │
├──┼───┼───┼───┼───┼───┼───┤
│1986│ │277.7 │25.59 │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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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294 │32.28 │ │ │1.12 │
├──┼───┼───┼───┼───┼───┼───┤
│1988│ │258.6 │36.67 │ │ │0.51 │
├──┼───┼───┼───┼───┼───┼───┤
│1989│ │224.4 │42.02 │ │ │0.44 │
├──┼───┼───┼───┼───┼───┼───┤
│1990│ │193.8 │32.01 │ │ │0.23 │
├──┼───┼───┼───┼───┼───┼───┤
│1991│ │152.7 │22.57 │ │ │0.74 │
├──┼───┼───┼───┼───┼───┼───┤
│1992│ │122.3 │20.2 │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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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89.5 │18.12 │ │ │ │
├──┼───┼───┼───┼───┼───┼───┤
│1994│ │93.5 │22.0 │ │ │ │
├──┼───┼───┼───┼───┼───┼───┤
│1995│ │60.5 │1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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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粮油业与其他商业行业不同,其他行业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起伏
不定,而粮油业有“荒年不荒财”之说。荣成私营粮油业的对象是渔民和农民,因此
交易方式也不同于城市中的钱与物的交换,大多是采取物与物的交换。其主要方式有:
抵押销售这种销售方式, 对象多为灾年的农民, 剥削甚为残酷。 清光绪二年
(1876年)六月,蝗旱并作,灾情十分严重,断炊者达30%以上。崖头隆泰商号趁机将
多年积存的玉米、高粱、豆饼等,以套粮形式 (每套玉米一升约13.5公斤、高粱一升
约14公斤、豆饼一片约11.5公斤) 按50公斤销售。有现款者按50公斤市价付款,无款
者按50公斤预借,但必须以土地、房屋作抵押,言明秋后每套按50公斤归还,无力归
还者抵销其房屋、 土地。仅此次就押去农民土地2000亩,房屋200间,由一个资本不
足8000元(银元)的商号,暴发成为崖头首富。1933年,久旱不雨,俚岛协生号经理张
日成派船去东北装运粮食,大发不义之财。
兑换销售这种销售方式,对象多为渔民。购销双方不用现金交易,而是以货易货,
以鱼换粮,或以粮换鱼。俚岛乾丰号就是以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春汛旺季,百鱼上
岸, 乾丰号趁机以粮食从渔民手里换取鱼货,每公斤玉米换鲞鱼、鲅鱼1.5公斤,刀
鱼、 鱼等2公斤。运往东北则每公斤鲞鱼、鲅鱼换玉米2公斤至2.5公斤。俚岛乾丰
号以货易货,循环增值,由一个杂货店发展成为总分店8处、资本达6440万元 (法币)
的大商号。在以货易货中,粮商们不仅抬、压货价,而且在衡器上欺骗渔民。如俚岛
粮商用三种秤: 一曰“入货秤”,用于收购鱼货和农产品,较市秤大20-30%;二曰
“出货秤” ,用于出售商品,比市秤小10-20%;三曰市秤,俗称汇货秤,商号对商
号使用。渔民出售鱼货时以65公斤作为50公斤,而商号出粮时,则以40公斤作为50公
斤,一出一入,盘剥坑人。
掺假销售由于销售对象多数为个体农民,私人粮商在销售中掺假使杂也特别严重。
石岛万丰粮店经理张作标是掺假使杂的代表人物。1939年,他从江苏淮北地区购进一
批霉烂变质的糙米,用泔水浸泡,使干瘪的米粒吸足油水,变得饱满,增重达20%,
然后大量抛销。
囤积居奇,操纵粮价境内除私人粮商外,地主阶级也参与粮油市场的交易活动。
他们除具有私营粮商的特点外,更以囤积居奇、操纵农村粮食市场价格为主要剥削手
段。 崖头村地主忠恕堂有地1567亩,全部出租,每年收实物地租5.5万公斤,另设商
号一处。由于他的粮食与资金实力雄厚,故欺行霸市,操纵物价。1936年,境内粮食
丰收,市场充斥,忠恕堂联合崖头街地主及商号停止收购,待玉米由每公斤0.12元降
至0.04元时才开盘收购, 压价2/3。1938年,粮食欠收,忠恕堂却迟迟不开仓售粮,
直到玉米每公斤涨到0.74元时才开仓抛售。仅此一项,忠恕堂就净赚银元6700元。
残酷的剥削与欺诈,引发了贫苦农民多次反抗。他们采取“吃大户”、“禁运”、
“开仓”等行动,打击了地主阶级及私商的气焰,但也遭到无情的镇压。清光绪二十
二年(1896年)春,灾荒严重,沽泊阎家贫苦农民阎培基等率众向地主阎朴村借粮渡荒,
阎朴村以阎培基等聚众抢劫为由密报官府, 荣成县正堂不问是非,竟将阎培基等9人
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