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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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规模旧时,荣成城乡受“家大业大”、“多世同堂”的思想影响,以家庭人
口多为荣。清同治五年(1866年),平均每户人口4.7人,9至11人户占总户数的43%。
1919年,每户平均人口仍为4.7人。1945年,每户平均人口为4.8人。1949年每户平均
人口为4.1人。1956年,每户平均人口为4.5人。此后家庭逐步趋向小型化,家庭人口
逐年减少。1985年每户平均人口降到3.2人,1990-1995年户均人口降为3人。
家庭结构1990年人口普查对全市250269户家庭调查发现,以夫妻及其子女为主体
的家庭, 占家庭总数的85.26%。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加上父母或岳父母组成的三代户
家庭仅占3.75%。按人口分,一人户25703户,占总户数的10.27%,均为单身户。在
单身户中, 50岁以上的男多于女,50岁以下则女多于男。二人户57243户,占总户数
的22.87%, 其中45岁以上的夫妻户数多于45岁以下的户数。3人户96783户,占总户
数的38.67%, 其中一对夫妻一个孩的户数占3人户总数的98.73%;4人户59354户,
占总户数的23.72%, 其中一对夫妻两个孩的户数占4人户总户数的92.48%; 5人户
9386户, 占总户数的3.75%;6人户1511户,占总户数的0.6%;7人户236户;8人户
45户;9人户8户。全市四世同堂的家庭仅11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