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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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措施建立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
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计生、卫生、民政、财政、宣传、
教育、人事、公安、工商、政法、劳动、统计、团委、工会、文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镇、村及市直各党委、各单位也都建立了相应组织。并通过层层签订《人口与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实行齐抓共管,对完不成责任书
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人责任。
技术服务措施建立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专门医护人员,设立计划生育简易
病房,方便了群众避孕节育的需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可做女性结扎、输卵管粘堵、
宫内避孕器放置等手术。境内计划生育的技术措施可分两大类,即节育手术,包括避
孕、终止妊娠;绝育手术,包括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女性输卵管结扎术及女性输卵管
粘堵术。为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健康,对造成手术责任事故的医疗单位和个人要追究
责任,负担医疗费用。经鉴定确诊为因节育手术造成的并发症、后遗症而丧失部分或
全部劳动能力的患者,按同等劳力年均收入的30%或70%予以补助。
奖惩措施自1980年始,女性实行晚育并只生一个孩子给产假84天(后改为90天),
1988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原产假天数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个月。产假期
间视同出勤,工资照发。农民则由村委会予以补助。各种节育手术亦给一定的假期调
养: 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单纯输卵管结扎给假21天,终止妊娠给假一个月,放环
与取环给假2天和1天。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元,直至14周
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加发5%的退休金;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学、就医、
招工,从小学到高中免缴学费。对不按计划生育的,根据超生胎次、影响大小,给予
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照1988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荣成市
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