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抗震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8&A=1&rec=96&run=13

济宁地区行署于1977年成立了抗震办公室,编制3人,管理全地区抗震防灾工作。
随之,城市抗震防灾工作逐步开展。各县市区分别不同形式,利用会议、电影、幻灯、
广播、黑板报知识图册等向群众广泛宣传了避震害、抗震害知识,增强了群众防震意
识。济宁地区依照1974年国家颁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了抗震设
防,一是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了鉴定和采取加固措施,二是对新建工程一律采取抗震设
防, 从设计到施工严格把关, 否则不予设计,不批准投建,不予施工。邹县1978~
1987年对主要建筑物、 构筑物、重要设施等108项工程进行了加固,面积为121450平
方米, 新建工程按7度设防标准,采用了抗震柱、圈梁或加拉筋;墙构造柱、圈梁、
树脂胶泥苗杆加固,矿务局加固住宅339031平方米。兖州市至1992年抗震加固48项,
面积为67085平方米, 国拨经费113.1万元,钢材99.92吨,其余均为自筹。其他县市
区,也对城市的主要建筑物等进行了加固处理,如加横向钢拉杆,钢筋混凝土柱与圈
梁加固等。至1992年除自筹资金外,国家补助经费4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