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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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开始于80年代初,是在政府统建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85
年统计,全市有8家开发公司,其中市区3家,没有专门的行业管理机构。1989年2月,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济宁市城建建设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济宁市建委计划科,负责全市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1992
年10月,市政府又成立了编制10人的济宁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监督,加强了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领导。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
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和群众居住环境,坚持走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实现
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统一,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改变了城市市容市
貌。济宁市1990~1991年连续两年荣获省“齐鲁杯”综合开发优胜奖,受到山东省政
府的表彰。
至1992年底,济宁市共有开发企业56家,累计完成综合开发投资5.13亿元,改造
棚户区、危旧平房区67公顷,已建成和基本建成开发小区(片)19个,建成各类房屋面
积120万平方米, 其中建成住宅99.71万平方米,为群众提供住房14174套,建成商业
和其它公建配套设施20.29万平方米。 通过旧城改造、综合开发,5695户居民搬进了
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楼房, 还解决了610户特困户、困难户的住房。全市住宅综合开发
率达到40%左右,其中市区达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