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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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 境内的人口再生产一直处于无计划状态。但由于长期以来,人口的高出生
率是以高死亡率为代价的,因此,人口盲目增长的趋势不是十分明显,人多地少的矛
盾也不是十分突出。
建国后,随着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卫生条件的改善,境内人口增加速度很
快。1949年,境内人口为320.5万人,到1957年猛增到375.84万人,净增人口55.34万
人。1956年党中央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提倡有计划的生
育子女”。
1957年,济宁专署成立节制生育委员会。1964年,济宁专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
是年底, 全专区10个县区和大部分公社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级妇幼保健站
(所)也恢复并增设了避孕指导门诊340多个,培训节育技术骨干260多人。
1970年7月, 济宁地革委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主管。至1971年
11月, 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单独列编,工作人员6人。1982年12月,济宁地区计划
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计划生育局, 工作人员10人。1984年5月,又改为济宁市计
划生育委员会。到1995年底,济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72人,其中,委机关23人,
事业单位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