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国后至建市前的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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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农业,着力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在计划经济体
制下,积极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国家逐级下达
农业生产计划。1953年开始,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国家统一规定收购价格,
实行国家统购、定购或计划收购,农民完成国家规定交售任务后,才能上市
进行自销,市场调剂主要靠国营部门。并逐步扩大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
棉、烟、麻、生猪、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供应。建国初期,农业生产水平低,
在物资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对于保证人
民生活和轻工业生产、以及国民经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在计划经济
体制下,由于国家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脱节,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加之“左”的思想影响等原因,各个时期的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差异很大。
一、建国初期和“一五”计划时期(1950~1957年)
1949年,垦利、利津、广饶三县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226.7万亩,平均
亩产仅为61.09公斤,粮食总产仅为138486吨。由于劳动生产率低,土地产出
率低,人民生活贫困。根据中央规定的以恢复生产为主的总方针,于1951年
全面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
涨,纷纷增添牲畜、农具,改革生产技术,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在完成土
地改革的基础上,境内农村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关于“组织起来,发
展生产”的指示及《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的要求,
大力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由于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大大提高了
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加入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民比
单干农民一般增产一成以上。
在农业经济政策上,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一系列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的
政策,遵照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布的《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和开展“查田
定产”的指示,认真落实“依率计征,依法减税,增产不增税,一定三年不
动”的农业税收政策,鼓励农民生产。1951年和1952年,垦利、利津、广饶
三县共减免农业税5437891.50元,其中垦利减免471232元,利津县减免611400
元,广饶县减免4355259.50元。
在农产品收购政策方面,国家对收购价格规定了以粮价为中心的农产品
的合理比价,合理调整了粮食、棉花、大麻、生猪、鸡蛋的价格。广饶县人
民政府为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不稳定的局面,大量增设零
售网点和农副产品收购网点,实行计划价格,用以主导市场。并组织大规模
的粮食调运,集中抛售,平抑粮价,使县内市场价格逐步稳定。此外,垦利、
利津、广饶三县还通过发放农业贷款、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支援农业发展生产,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农业生产方面,境内通过开展农业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组织境内农村
兴修水利、增施肥料、推广新式农具、实行精耕细作、普及农业科学技术,
提高单产,确保总产,增加农民收入。在广泛开展农业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中,
涌现出一大批农业丰产互助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
至1952年,完成农业生产的恢复任务,农业总产值、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
均超过解放前三年的平均水平。垦利县在194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579000亩,
平均亩产52.5公斤,总产30396吨,到1952年种植面积达到677100亩,平均亩产
达到64公斤,总产达到43366吨,1952年比1949全县粮食增收12970吨;利津县
在194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91443亩, 平均亩产50.5公斤,总产46270吨,到
1952年种植面积达到976978亩, 平均亩产达到57.5公斤, 总产达到56305吨,
1952年比1949年全县粮食增收10035吨; 广饶县在194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
1200223亩,平均亩产56.8公斤,总产68120吨,到1952年种植面积达到1366375
亩,平均亩产达到56公斤,总产达到76731吨,1952年比1949年粮食增收8611吨。
利津、广饶两县1952年的棉花产量分别是1949年的2.1倍和2.3倍。
“一五”计划的实施,标志着境内进入了有计划、大规模进行社会主义
经济建设时期。为保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国家对农村经济实施了一系
列重大决策:
一是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境内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山东省的
规定,于1953年开始实行对粮食、油料的统购统销政策,取消粮食、油料的
自由贸易, 由国家粮食部门独家经营。 同年, 对烤烟也实行统购。继而于
1954年对食油、棉花实行统购统销。1955年开始实行生猪派购、派养。1955年
8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同年9月,山东省人
民委员会发布《山东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了
山东省定产、定购、定销的执行办法。利津县于1953年贯彻执行国家的“统
购统销”政策,根据“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原则,全县收购
粮食1239.5万公斤。在执行统购统销政策的同时,由于缺乏经验,余缺底子
不清,发生过卖“过头粮”的现象。1955年,利津县在坚持国家、集体、个
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下,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对全县
社、队丰歉情况,逐年进行估产和任务调整。由于某些地方工作有失误,农
民在粮食问题上存有严重的紧张心理,加之少数人煽动破坏,致使1957年春,
盐窝发生群众抢粮事件。后经地、县干部说服教育,退回一部分粮食。1953
年11月,广饶县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
应的命令》,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对农户的余粮实行计划收购,对农村缺粮
户和城镇居民实行计划供应。是年,全县统购粮食2411万公斤。1955年,全
县农村普遍实行了“定产、定购、定销”的粮食“三定”政策。
由于境内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粮油统购统销政策,调动了
农民生产和交售粮油的积极性,在粮食、油料、棉花等供应紧张的情况下,
低标准地解决了各个方面对粮食、油料等日益增长的需求,保证了国民经济
的健康发展。
二是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为缩小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让农民增加
收入,在“一五”期间,多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53年,先后提高粮
食、油料、生猪、鸡蛋和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按国家规定的地区差价
和季节差价,提高花生仁和鸡蛋的收购价格。1956年和1957年,先后又提高
桑蚕、生猪、苹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
三是调整农业税收政策。根据国家在1953年8月下发的《关于一九五三年
农业税工作的指示》,境内实行“种多少田地、应产多少粮食、依率计征、
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公平合理、鼓励增产的负担政策。对因善于经营、
勤劳耕作、改良技术而超过年产量的,其超过部分不增加公粮负担;对因怠
于耕作,其产量不及常年应产量的,其应缴纳公粮不予减少;对因兴修水利
而提高产量的,三五年内也不增加公粮负担;对因受灾害减产和有特殊困难
的地区或农户实行“灾情减免”或“社会减免”。1956年,贯彻国务院发布
的《关于新辟和移植桑园、茶园、果园和其它经济林木减免农业税的规定》,
凡新开辟的、新垦复的和新移植的桑园、果园,在没有收益时,一律免征农
业税,在有收益的最初几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减免或免税的优待。
自有收益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年至5年。上述税收政策的实行,使“一
五”时期农业税额趋于稳定。1957年,利津县农业税应征税额165.69万元,实
征税额163.06万元,实征税额比1952年的114.16万元多征48.9万元;广饶县农
业税额实征税额,折合粮食应征19001吨,实征18947吨,实征税粮比1952年的
10899.6吨多征8047.4吨。垦利县建制因于1956年3月撤销,税收统计至1955年。
1955年,垦利县应征农业税额160.23万元,实征160.23万元,实征税额比1952
年的137.39万元多征22.84万元。
四是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53~1957年,利津县农业、林业、水利、
水产财政预算内总支出35.1万元,其中农业支出16.7万元,林业支出6.1万元,
水利支出11.6万元, 水产支出0.7万元, 分别占利津县财政总支出的3.8%、
1.39%、2.65%和0.16%;广饶县预算内财政支援农业支出37.63万元,预算外
财政支援农业生产资金11.3万元。1956年4月,毛泽东主席发表《论十大关系》
的重要讲话后,适当调整了农业与重工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关系,增加了
对农业的投入。1956年、1957年两年,利津县发放农业贷款达304万元;广饶
县银行系统三项支农资金贷款达1312万元,其中银行农贷放出715万元,预购
定金放出473万元,信用社放出124万元。
五是增加农用生产资料的投放数量。“一五”时期,国家从物资上大力
扶持农业生产,各种农用生产资料都有了较大增加。1953年,垦利县生产资
料销售额达42.9万元。1954年春,开始供应少量无机化肥和化学农药。并逐
步经营半机械化农具。到1955年,全县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额达99.1万元。1952
年,利津县开始供应化肥、农药、药械,到1956年,化肥年供应量达362吨、
农药58吨、柴油202吨。“一五”期间,广饶县化肥供应量达3108吨,年平均
化肥供应量621.6吨。农药供应量达1243吨,年平均农药供应量248.6吨。利津
县、广饶县和义和拖拉机站(原沾化县拖拉机站),在“一五”期间共拥有
拖拉机74台,配套农机具242台件。其中利津县9台,配套农机具13台件;广
饶县57台,配套农机具205台件;义和拖拉机站8台,配套农机具24台件。
六是深入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境内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爱国增产竞赛
和奖励增产模范的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农业高额丰产
竞赛运动》的要求,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重视提高群众的科技水平,扩大种
植面积,提高亩产,增加总产。各地涌现出许多大面积增产的典型和农业劳
动模范,对提高群众的农业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1956年11月,毛泽东主席对山东省阳谷县石门宋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我们
一个社要养猪2万头”的典型材料写了批语,境内掀起了养猪高潮。1957年10
月,毛泽东主席对山东省莒南县厉家寨大山农业社的典型报告做了重要批示,
提出“愚公移山,改造中国,厉家寨是一个好例”,极大地鼓舞了农民改变
贫困面貌的劳动热情,促进了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的深入开展。“一五”期间,
境内由于实施了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各项农业经济政策,农业获得较快发
展。1956年,垦利县粮食总产达到44572吨,比1952年的43366吨,增收1206吨;
广饶县粮食总产达到123584吨,比1952年的76731吨增收6853吨。“一五”期间,
利津县五年粮食总产的平均水平,均超过了1952年的粮食总产。
“一五”计划的实施,境内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但是,
由于“左”的影响,所有制的改变速度过急过快,对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步伐
要求过高过急,工作不切实际,有的甚至出现强迫命令;在统购统销中,统
得过死和征过头粮等,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不同程度地影响
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二五”计划与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
“二五”计划是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
划的建议的原则制定的。境内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继续贯彻优先发展粮食
生产的方针,同时发展棉花、油料及其它经济作物,推动农业经济的全面发
展。但由于1958年“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系列“左”的错误
影响,打乱了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加上自然灾害,导致1959年到1961年国
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境内农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农业生产急剧下降。“二
五”末的1962年,垦利、利津、广饶三县的粮食总产降到72995吨,比1956年
减少67.3%,降幅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三县的棉花产量降到建国以来最低
点。 1962年, 垦利县植棉面积降到4.27万亩, 平均亩产只有4公斤,总产仅
170.8吨左右, 比建国后至1958年的年平均植棉面积减少5万多亩, 总产减少
88.9%。利津县植棉面积降到4万亩,平均亩产只有1.25公斤,总产仅50吨,
植棉面积比1957年减少10万亩左右,总产比1957年减少80%。广饶县植棉面积
比1956年的32.83万亩减少23.33万亩,总产比1956年减少95.8%。境内其它农副
产品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大幅度减少,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困难。
在经济建设出现重大问题后,从1961~1965年,境内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提
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
央制订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调整了农村
生产关系和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调整人民公社的体制和分配关
系,将人民公社的一级所有制调整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的体制,使生产队有了经营自主权;二是实行按劳分配,取消公
共食堂,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社员所有的生
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永远归社员所有,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三是实行退
赔政策,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平调”社队和社员个人的各种财物及劳动
力进行清理、退赔;四是减少粮食征购,减轻农民负担,组织各行各业大力
支援农业,使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据垦利、利津、广饶县
志记载:1965年,三县粮食总产量达到208335吨,比1962年三县粮食总产量的
7299 5吨,增长185.4%。经过三年经济调整,利津县1965年植棉10万亩,平均
亩产皮棉10公斤,总产皮棉达到1250吨,是1962年的25倍;广饶县1965年植棉
255921亩,平均亩产15.02公斤,总产3845吨,是1962年的14倍多。
三、“三五”、“四五”计划时期(1966~1975年)
“三五”、“四五”计划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阶级斗争
扩大化和一系列“左”的经济政策影响下,境内农村掀起对“三自一包”,
“四大自由”的大批判,把发展农村的各项经济措施,都被当作“资本主义”
加以否定。农民的自留地统统收归集体,农民的正当家庭副业当成“资本主
义尾巴”割掉,关闭农村集市贸易。在生产上,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搞
单一经济,忽视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使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所采取的有利
于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遭到扼杀。同时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搞穷过渡,批判
“工分挂帅”、“物质刺激”,推行大寨劳动管理经验,实行大寨记工法,
助长了平均主义倾向,挫伤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境内农业生产又一次遭到严
重挫折,农业生产呈现停滞和下降局面。1970年,中央召开“北方地区农业
工作会议”,重申了一系列曾被“批判”和废弃的行之有效的农村经济政策,
在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在积极发展集体经济的同
时,鼓励开展家庭副业生产,刹住了没收自留地之风。按照中央“六十条”
精神,补足社员的自留地,划小生产队规模,恢复劳动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
小段包工制度,禁止“一平二调”,鼓励社员家庭养猪,使农村干部和群众
的生产积极性又调动起来。境内农村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以
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各地纷纷提出“××大地
无冬天,地冻三尺照样干”,“干到腊月二十九,吃了饺子再下手”的口号,
每年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工程,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
变,为后来的稳产高产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但也搞了不少无效劳动和形式
主义的工程。“三五”、“四五”计划时期,粮食生产取得较快发展,三县
的粮食产量由1965年的208335吨,增长到1975年的263105吨,增长26.3%。但经
济作物发展不快,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人均分配收入很低,有的生产队
甚至没有现金分配。
四、“五五”计划时期和“六五”计划时期的前三年(1976~1983年)
1976年,境内农业稍有恢复和发展。1978年,农村经济发生根本性好转。
境内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达到22363万, 其中农业产值17962万元, 林业产值
852万元,牧业产值3010万元,渔业产值539万元。粮食农作物播种面积242560
公顷,总产341235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420公顷,总产1856吨;棉花播种面
积15333公顷, 总产2123吨。 水果总产量4522吨,禽蛋产量9313吨,奶类产量
179吨,水产品产量7961吨。
1978年12月,境内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
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解放思想,纠正了农村工作中
长期以来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的“左”的错误和长期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模
式,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民获得
了生产自主权,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业投入、实行科学种
田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业计划、价格、流通等体制方面,按照中央部署,进
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一是计划体制改革。根据中央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
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规定,农业生产计划除棉花外,其它作物不下达种植
面积指标。
二是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1979~1984年是贯彻“调放结合,以调为
主”的时期,有计划地调整价格结构。1979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大幅
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小麦、稻谷、玉米、高粱、大豆6种粮食统购价
格,平均每百斤由13元提高到15.8元,提高21.92%;花生油、棉籽油和豆油
的收购价格,平均每百斤由88.27元提高到112.53元,提高27.48%;花生仁、
花生果、芝麻等油料作物平均每百斤由38元、24元、50元提高到48元、35元、
5 8元,分别提高26.32%、45.83%和16%。粮食、油脂超购部分,在调后价格
的基础上,再加价50%收购。猪肉由每斤0.72元提高到0.96元,提高33.33%。
同年,皮辊棉(标准级27厘米)每担(100斤)由115元调整为138.25元,提高
20.22%;对于超购部分,再按调后价加价30%。1980年,棉花收购价格按国务
院的指示再次上调,即在1979年调价的基础上,上调10%,超购部分仍按30%
加价收购。1983年,境内改变了棉花、油脂、油料的计价办法,即由超购加
价改变为按比例计价。
三是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境内农村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
式、多种渠道流通,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国营、集
体、个体、私营等经济成份一齐上的方针,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购销活动的
发展。据统计,1979~1983年,垦利县供销系统年平均社会商品零售达4548万
元,利津县达2888.6万元,年均社会商品零售额与1975年相比,分别增长73.7
%和29.92%。1978年后,境内集市贸易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79年,垦利县
相继恢复6处集贸市场,全县集市达22处,集市贸易年成交额达560万元;广
饶县农村集市发展到26处,成交额达1829万元。1980~1983年,广饶县每年都
举办物资交流大会,年总成交额分别达1590861元、276335.76元、2450233元、
4932629元。
“六五”期间前三年(1979~1983年),境内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
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成效显著。据建市初的1983年统计,
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53569万元, 比1978年增长1.9倍。 其中农业产值
47538万元,林业产值712万元,牧业产值4807万元,渔业产值512万元。粮食
总产456470吨, 比1978年增加115235吨, 增长34%;油料作物总产5225吨,比
1978年增加3369吨,增长1.82倍;棉花总产33473吨,增长14.77倍。水果总产6
626吨,肉类总产7535吨,奶类产量405吨,水产品产量657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