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青年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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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协制定实施的《山东省青年科
技奖条例》,培养和举荐人才,市科协于1998年8月28日向市委呈报了《关于
评选东营市青年科技奖的请示》 。 同年9月1日, 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以
[1998]第010号函批复同意。1998年10月1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
科协联合下发《关于评选东营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出台《东营市青年科
技奖评选办法》,对评选活动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东
营日报》上刊登公告,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和积极参与。1999年3月6日,市
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下发《关于颁发第一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的决
定》(东科协[1999]3号),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张兰海等10人获第一
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对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和奖杯。
2002年4月1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协下发《关于评选第二届
东营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东科协[2002]9号),组织开展第二届东营市
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向社会公布了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及其评
委会专业组组成人员名单(东科协[2002]17号),并将评审结果在《东营
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2年10月1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
事局、市科协下发《关于表彰第二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获奖者的决定》,吕
卷章等10人获第二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同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颁发
证书和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