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扩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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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根据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枣庄市、区、县成立城市规划专业领导小组,编制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0年,在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帮助指导下,重新修订了枣庄市驻地及所辖薛
城、峄城、台儿庄、滕县等区、县驻地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枣庄市驻地发展建成以煤炭、电力工业为主导,相应发展建材、陶瓷工业的城市。人口规模1985
年为13万人,2000年为15万人,用地面积控制在15至20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50%,人均绿化用地
8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用地12平方米。建设原则是,控制发展、利用现状、逐步淘汰旧区,重点
建设新区。
薛城区驻地是枣庄市的建设重心,逐步建成全市的政治、科技、文化中心城市。人口规模1985年5
万人,2000年8万人,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40%,人均绿化用地5平方米,人均道路、
广场用地9.4平方米。城区发展以临山南北为中轴线,向南北东西弹性发展。
峄城区驻地周围是市蔬菜基地, 建成以轻工、 副食品加工、建材工业为主的小城镇。人口规模
1985年为2至2.5万人,2000年为4至5万人,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50%,人均绿化用地4
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用地8平方米。老峄县城因受洪水威胁,几经搬迁。现仍受洪水威胁,不宜
就地发展。规划贯彻新区老区结合的原则向西山坡发展,逐步建设一个新型小城镇。
台儿庄区驻地建成以轻工、及内河航运事业为主的小城镇。1985年人口规模为1至1.5万人,2000年
为3万人,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50%。规划建设原则是:有计划地改造老区,增加绿
地面积,提高居住水平;枣台公路以西建为区行政中心,建公园1处,商业性大街1条;靠运河边建一
个生活性广场,广场周围建公共建筑群;集市贸易仍设在老区。
以上四个总体规划方案,枣庄市人民政府报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准,并付诸实施。
齐村区于1983年撤销,新设山亭区,驻地设在山亭镇。1984年山东省规划设计院选址编制新城总
体规划方案,1985年报枣庄市政府审批。山亭新城将发展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山区农副产
品集散地,以农副产品加工和木材加工业为主的小城镇。人口规模1990年为1.5万人,2000年为4万人。
新城位置选在双山北麓,O九O九公路以西。用地面积4.7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62%,人均绿化
用地5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用地11平方米。城市主要向西、向北发展,突出山区小城镇的特色。
滕县县城发展建成以轻工、机械工业为主的县城,人口规模1985年为7.5万人,2000年为10万人。
用地面积8.5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54%,人均绿化面积8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10平方米。城
市总体规划要求是依托旧城,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加强城市绿化,把县城建成布局合理、道路畅通、
绿化优美、清洁卫生的现代化小城镇。
滕县城总体规划方案于1981年经县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审批通过,枣庄市政府报山东省政府1984年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