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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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市委、市政府规定:“为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做到优生,严禁近亲结婚。对患有呆傻病、
精神病等遗传疾病和尚未治愈的麻疯病人,严重影响后代身体、智力正常发育的,都禁止结婚。已婚
的要坚决动员其采取绝育措施,不得生育。”1984年10月,市妇幼保健院和山亭、台儿庄区妇幼保健
站组成18人的调查组,赴山亭区的北庄和台儿庄区的涧头等6处乡镇,进行一次近亲结婚调查。被查
总人口130828人,婚配家庭30102户,
其中近亲婚配的262户,近婚率0.87%,近婚系数0000299。子女健康情况:智力低下、体格发育迟
滞、死产、自发性流产、新生儿和青少年死亡率,都比非近亲婚配子女高2.5倍;重度、中度智力低
下,唇腭裂、先天性聋哑和四肢骨骼严重畸形的发病率是非近婚子女的8倍。1985年元月枣庄市妇幼保
健院设立医学细胞遗传实验室、遗传咨询门诊。3月12日首次血淋巴细胞培养获得成功。遗传咨询门
诊的临床服务对象是:不育症、自发性流产、先天性智力低下、婚前遗传咨询。2月至12月,共做染
色体检验63例,其中5例异常,采取了相应措施。
1952年宣传推广新法接生,改造旧产婆,到1972年新法接生在全市基本普及。1973年全市出生55656
人,其中新法接生40251人,新法接生率占83.0%。1985年全市出生38510人,实行新法接生的38477人,
占99.8%。对独生子女发给保健费。规定1—14岁期间,其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给2.5元,农民每年
可领取相当60元的钱粮,并且免收保育费和学杂费等。在儿童健康查体方面,从1976年起形成每年一
次以查治儿童佝偻病和营养不良性贫血为主要内容的查体制度。1984年全市七岁以下的儿童216794人,
实查人数71017人,受查率达到32.7%,总患病人数31864例,患病率44.8%,预防投药数25414人,投药
率35.7%。
全市托幼事业发展较快。1984年末,城、乡共举办幼儿园577处,入园人数23899人;托儿所107处,
入托儿童2855人;学前班233处,入学儿童90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