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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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93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6%;失业人
员再就业1588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92%;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04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一是积极构建
并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协调有关部门适时出台了综合配套、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
7个配套文件, 形成了适合枣庄实际、切实可行的积极就业政策框架体系。全年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711本,税费减免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年工商、税务
等部门共减免税费1241万元;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享
受社保补贴6987人, 补贴金额928.74万元, 享受岗位补贴2930人, 补贴金额
411.06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取得新突破。2006年,新注入担保资金446万元、
全年共发放小额贷款1167万元,扶持578名失业人员成功创业,财政贴息80万元,
并带动2500余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二是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抓好“4050”、
“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建立了“4050”等困难
人员台帐,专项援助和日常援助相结合,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培训、
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实实在在的帮扶。帮助“4050”等困难人员再就业3398人,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2%,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再就业189户。
三是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技工学校招生8667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开展了“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动预备
制培训”。实施“技能扶贫”活动,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低保户的子女免费
提供技能培训。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带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
评选出19位“枣庄市首席技师” ,每人每月发给政府津贴500元。全年开展职业
技能鉴定15503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14836人,培养高级技工和新技师1579人。
与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30余个工种(职业)的技能大赛。四是加大农
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及时启动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向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制度的建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06年,有8万人实现跨地区转移就业。加强农
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
意见》(枣政发[2006]19号)文件,确立了“十一五”期间的培训规划,明确了
资金投入政策、转移输出政策、费用减免政策和权益保障政策。全年开展农村劳
动力转移培训15663人。 广开外出就业渠道,在发达地区设点布局,建立劳务基
地,依托劳动保障平台,做好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
化程度。认真抓好“滕州技工”和“台儿庄焊工”等劳务品牌的建设。上海港务
局目前有3000多枣庄人,主要技能岗位几乎全被枣庄人囊括。五是加强就业服务
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集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免费培训、档案托
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一体的“一站式”就业服务,提升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全年累计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185次, 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次,入场应聘人数6
万人次, 意向成交1.5万人。顺利完成了劳动99’三版软件的本地化工作,并积
极延伸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与区(市)实现了专线联网,并与街道(社区)、
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精心打造“枣庄劳动就业信息网”,建设劳
动力供需双方的信息互动的第二平台和政策援助中心, 开通了“网上职介” 、
“网上培训报名”等自助服务。与组织、财政和民政部门相互配合,在全市范围
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活动,按照创建标准,对全市15个达标社区进
行了联合评估,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