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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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政策〗〖措施〗〖1949-1953〗〖没收〗〖官僚资本〗
    〖建立〗〖国营经济〗〖接管〗
  旧山东的官僚资本主要有国民党政府经营的企业和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
接管的德国、日本在山东的企业。这些官僚资本,包括工厂、矿山、贸易、铁路、
港口、邮电、市政等,控制了旧山东的经济命脉。从1948年开始,随着各个城市的
解放,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在接管这些城市的同时,接管了这些官僚资本企
业。济南市接管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有64个,其中较大的工厂企业有仁丰纱厂、成
大纱厂、山东机器厂和济南面粉厂等。青岛市接管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有59个,其
中较大的工厂企业有中纺公司的纺织厂、修配厂,齐鲁公司的橡胶厂、植物油厂,
中蚕公司的绢纺厂等。到1949年底,全省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基本结束,把这些企
业全部收归国有,成为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
  此外,老解放区还建立了一些小型兵工厂和其他工厂,建立了一些商业企业和
北海银行,共有200多个贸易金融单位和30多家规模较大的工厂。这些企业连同没
收的官僚资本企业,构成了山东省初始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1949年全省国营工业
企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0%,国营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21亿元,国
营交通企业货运量占全省货运量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