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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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改善〗〖生活费〗〖收入〗〖支出〗〖消费结构〗
党和政府在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同时,非常注重改善人民生活。从 1950 年到
1957年,在城镇和工矿企业主要是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通过民主改革,改善私营工商业的劳资关系;扶助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稳定市场
物价,使城镇人民生活得以初步改善。1949年,全省城镇就业人数为75 万人, 到
1957年增加到196万人,增长1.6倍;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550元,增长1倍;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06.31元,比1952年增长7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56.
6%,平均每年增长9.4%。从1958年到1978年,先是“大跃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
连续几年的生活水平下降,接着是十年“文化大革命”,职工工资连续10年基本冻
结。到1978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仅为597元,比1957年只增长8.5%。
扣除价格因素,增长9.5%,平均每年增长0.4%。由于就业人员增加,城镇居民收
入稍有增加,1978年人均生活费收入361.18元,比1957年增长75.1%,平均每年增
长2.7%。从1979年到1992年,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据
调查统计,城市居民就业变化较大。平均每户家庭人口,由1978年的4. 37 人变为
1992年的3.26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由2.20人降为1.98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
数由1.99人降为1.65人。职工平均工资不断增加。1978年全民所有制单位为597元,
1992年达到2823元,增长3.7倍,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5.2%。居民收入水平
和消费水平都有较大提高,消费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调查统计,平均每人全年生
活费收入,1978年为361.18元,1992年达到1836.48元,增长4.08倍, 平均每年增
长1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增长5.7%。 平均每人全年生活费支出,
1978年为340.0元,1992年达到1598.88元,增长3.7倍,平均每年增长11.7%, 扣
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5.2%。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层次明显提高。吃的方面, 肉
鱼蛋奶等食品比重增加;穿的方面,中高档成衣消费比重加大;用的方面,高档耐
用消费品明显增加。百户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电冰箱由1984年的0. 9
台增加到1992年的67.9台;彩色电视机由5.3台增加到77.9台;洗衣机由44.9 台增
加到82.5台;录放相机由1989年0.54台增加到9.37台;家用空调器、淋浴热水器、
抽排油烟机、摩托车等都有明显增加。城市居民住房面积扩大,设施改善,人均居
住面积由1978年3.75平方米增加到1992年10.8平方米,室内装饰支出也成倍增长。
城市居民储蓄存款,增长幅度也比较大。1992年人均净存入银行的款额达到381.36
元,比1957年增长23.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