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委学术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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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指示,山东省计划委员会于1993年5月6日正式建
立了学术委员会,该学术委员会是在省计委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委级科学技术进步
奖的授予工作,同时负责向国家计委学术委员会推荐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权
力机构。
成立山东省计委学术委员会,旨在统一管理省计划系统科研项目,按照有关《
章程》和《条例》开展申报科学研究项目的受理、评审及奖励活动。山东省计委学
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
例》。具体任务是:1、审定山东省计划系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 评早标
准和实施细则;2、负责省计委机关、直属、 挂靠和代管单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
审、批准及授奖工作,并选评一等奖(无一等奖可选评二等奖)的项目报送国家计
委学术委员会参加评审,或向科学技术奖评审部门推荐,参加省级奖的评审。3 、
对申请参加省计委学术委员会活动并缴纳评奖基金的市地计委(包括计划单列市县
计委)提报的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评审、批准和授奖;4、负责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协助省计委领导协计调、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对上级交办的或有关部门委托的重
大研究(咨询)项目进行联合攻关;5、向人事部门建议, 按有关规定对在科研工
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适当奖励和相应待遇;6 负责指导省计委系统各单位对科
技进步的初审工作,专家评审组织的评审工作和有关科研管理工作;7、负责研究、
处理有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活动中遇到有关问题,负责解答关于评定科技进步奖的
有关规定和办法。